亮剑!中国制裁,有力震慑对台军售美企
师冠男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
7月12日,中国外交部宣布对6家美国军工企业及其高管采取反制措施,引发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关注。为反对美国滥用非法单边制裁、反制美国持续对台军售,2024年以来,中国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已数次宣布制裁美国企业的措施。相关制裁有力、有度,既充分彰显中国捍卫国家利益的决心,也起到良好威慑效果。
上述制裁主要针对美国企业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而展开,对象是洛克希德•马丁(洛马)公司、标枪合资公司等美国军工企业及其高管。主要制裁措施包括: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等。综合看,中方制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制裁有完全正当性,充满正义精神。近段时间以来,美国一面以所谓涉俄罗斯因素为借口,对中国滥施非法单边制裁;一面持续对台售武、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中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进行反制,是为惩治和警告美方,有法可依。
第二,制裁有鲜明针对性,充满理性精神。制裁对象经过严格甄别,仅针对近年来参与对台售武和窜台参会的军工企业及其高管,没有随意扩大范围。对于在中国境内合法经商的外企的合法权益,中国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制裁有巨大威慑力,充满斗争精神。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市场广阔,资源丰富。中方的强力制裁,充分表明中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和意志,使那些妄想“越界踩线却不付代价”的人不得不三思而行。
当前看,中方制裁起到了良好效果,让受制裁企业和个人充分认识到触碰中国红线的严重后果。
首先,制裁限制了相关公司的营收和研发能力。受制裁企业无法同中国企业开展贸易、无法在华经营和投资,经营能力和直接利益受损。例如,卫星通信供应商“卫讯公司”(Viasat)曾与四川航空、中国卫通等公司有良好合作,在华拥有广阔市场。但在今年1月受制裁后,其已被禁止从事所有在华业务。又如,洛马公司曾获得中国第三代核电厂安全系统订单,曾与中国电投集团联合研发核电站“中枢神经系统”。但在受制裁后,洛马公司的相关订单和研发也被终止。
其次,制裁影响了相关公司的生产组装能力和供应链稳定。受制裁企业无法直接获得中国资源能源和中国产零部件,生产能力和速度受损。例如,稀土元素和稀土制品对武器制造至关重要,而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2024年一项研究指出,中国“负责分离全球99.9%的重稀土元素”“在稀土生产和加工技术方面处于全球垄断地位”“对美国国防、经济和稀土安全有重大影响”。据美媒报道,洛马公司受中国制裁后,其“多款战斗机的生产交付受到影响”。
再次,制裁打击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一方面,中方对相关公司高管的制裁具有“穿透力”,一些高管可能同时拥有或控股多个公司,这些公司都可能受到波及。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上市、拥有众多投资者的大企业来说,被中国制裁也是一把“高悬的利剑”。在这方面,一些美国军工企业早有“体会”:2020年7月14日,中方宣布对参与对台军售的波音、雷神和洛马公司实施制裁,次日,这三家公司股价分别应声下跌4.4、4.3和3.2个百分点。美媒报道说,中方“只是宣布要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甚至还没具体说明制裁时间和严厉程度”,美国公司的股票“就被大幅抛售”。
美国是对外制裁的“创造者”和“资深玩家”,曾通过各种借口向全球多国挥舞制裁大棒、进行经济胁迫。与美国不同,中方对美所有制裁皆为合法正当,皆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必要措施。美国政府和企业要真正意识到,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中美关系第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只有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停止对台售武,才能“远离中国制裁”、共享中国发展红利。
编审:高霈宁 唐华 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