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杨文军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到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从制定国家安全法到《民法典》的颁布,再到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无论是构建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学习法律,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坚持党的领导,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转化为法治思维和行为方式,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以法为依据,不跨越红线,不踩高压线,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职位职责。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聚焦国家治理急需、人民群众急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为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