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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024-09-18 16:43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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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樱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针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党内法规。

广大党员应以《办法》为镜子,焕发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做一名合格党员。

以《办法》为尺,校准“合格坐标”。《办法》不仅在程序和原则上规定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情形,更对党员队伍提出了严格要求。广大党员要深入理解《办法》的精神实质,仔细探究不合格党员产生的原因及蜕变的根源,以不合格党员为戒,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校正为民服务的坐标,切实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使命担当。心有所戒、言有所畏、行有所止,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时刻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坚持问题导向,对“不合格”敢于“动真格”。将学习《办法》与自我行为规范结合起来,正衣冠、端品行,“晒”问题、“亮”短板,对存在的各种“不合格”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要将自己、职责和工作摆进去,进行对照检视、自警自省,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错误,敢于“刀锋向内”,勇于思想交锋、揭短亮丑。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敢于面对困难,敢于挑战自己,对“浮”、“昏”、“懒”、“散”、“软”行为亮剑,去掉“惰气”,戒掉“贵气”,摒弃“娇气”,以“合格”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在小事小节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坚守“合格”一辈子,甘当人民群众的“老黄牛”。“合格”二字涵盖了党员的方方面面,凝聚着共产党人担当奉献、开拓进取的伟大品格。要做到自始至终“合格”,不留下“遗憾”,避免“瑕疵”,少走弯路,就应以“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干劲,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所为,为发展所谋,忠实履行党员职责,遵守党的纪律,主动担责,冲锋在前。每一个党员都应以“合格”为动力,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合格”为准则,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广大党员要以“合格”为标尺,不断自我加压、自我提升,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以“合格”为起点,不断追求卓越,争创新业绩,实现新作为,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责任编辑: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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