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服务保障,提升农民工幸福感
郭隆皇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推动力量。他们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穿梭,或奋战产业一线,或回乡创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了巨大力量。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民工约有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尤其是对于农民工重点群体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此次《意见》明确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农民工就业搭桥铺路,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工就业信息的提供和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匹配合适的工作岗位,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另一方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行业要求和本人意愿,设置合理的课程,让农民工愿意学,能消化,提升就业竞争力。此外,要优化创业政策环境,落实各项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农民工走创新创业之路,助力农民工当“老板”。
维护劳动保障权益。农民工群体数量庞大,分布在全国各地,农民工身处异乡,维护他们的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意见》针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确保劳动报酬、维护社会保险等权益。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进一步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能够“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要不断满足农民工子女教育、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巩固并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并且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行积分落户政策,降低学历和职业技能要求。坚持把服务保障农民工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把农民工当成兄弟,让他们在城市中安心工作、生活和发展,感受到尊重与关爱,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农民工,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不仅关乎他们的切身利益,更是衡量社会公平正义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各级党委、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民工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为农民工提供精准服务。同时,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和心理健康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此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工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让农民工在城市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