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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何妨“先尝后买”

2024-12-31 13:5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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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绝不只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需要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食品可以免费试吃,如今,科技成果也能“先尝后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2024年11月初,《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试行)》发布,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天津市天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签订了“多运动目标跟踪方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企业可以在免费使用专利1年后,根据使用情况再付费转化。这成为天津市首个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案例。

科技创新绝不只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需要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近年来,高校院所专利成果转化运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制约成果转化的问题。

高校院所是许多专利的原创地,是专利资源的宝库,每年专利申请量很大,却有许多“躺在书柜里”,没有用武之地。究其原因,有的是怕担风险“不敢转”,有的是缺乏渠道“不会转”,有的是担心转化之后企业不好好用或用不起来“不愿转”……推动专利成果走出“书架”、走向“货架”,一直是业内人士关注的话题。

专利转化,既需要在“最后一公里”上想招,也需要在“最初一公里”上发力。高校院所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多出专利成果,成果需要及时入库、经常盘点。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各地迅速行动。比如,广东省171家高校院所完成9.9万件存量专利盘点,完成8.1万件专利登记,形成优质资源库;天津市完成高校专利盘点,31所高校拥有的2.2万件有效专利全部纳入专利资源基础库。

盘点是为了用活。推进专利进企业、成产业,“先使用后付费”是有益尝试。在把专利成果应用于生产之前,企业不能准确评估它的价值,十几万元、数百万元甚至更高的许可费用,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支出;如果先使用一段时间,就能知道这一成果带来的经济效益,支付费用时会更有依据、更加放心。

对于高校院所来说,专利成果通过这一方式走进企业,有保险产品作保障,不必担心无法获得专利许可费用;高校院所推动专利走进企业,促进专利成果转化,也将极大增强科研人员研发新成果的信心和动力。“先使用后付费”最终实现的是创新链共赢。

改革创新,永无止境。推动更多创新之花结出产业之果,还需要持续探索,营造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北京市不断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让各类创新主体从“有的转、有权转”到“愿意转、转得顺”;上海市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确保优质专利“高校院所输得出、中小企业接得住”;浙江省形成以“浙江拍”为代表的多元化科技成果交易模式……因地制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才能更好打通转化梗阻,充分调动高校院所和企业共促转化的积极性。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政府发挥组织引导作用,促进高校院所、企业通力合作,也需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打通转化关键堵点,一体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专利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责任编辑: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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