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体鳞伤的长城城墙(资料图)
新华网西安10月26日专电 10月24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长城保护条例》,《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国家首次明确宣布,将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条例》规定,长城上禁止从事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刻划、涂污等7种活动。
至此,长期遭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双重损毁的万里长城终于有了“护身符”。有关人士希望,《长城保护条例》能够真正固我万里长城,不要使这一人类文化遗存在人们的遗憾和叹息声中消失。
此前不久,记者走访调查表明:万里长城的保护现状很不乐观。
双重因素破坏 长城严重缩水
据明代史料记载,长城全长约6300公里,所以被称为万里长城。“但这个名字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失去意义。”9月27日,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在陕西省榆林市参加驻华使节走长城活动时痛心地说,“调查显示,明长城有较好墙体的部分已不到20%,有明显可见遗址的部分已不到30%,墙体和遗址总长不超过2500公里。在一些人迹罕至、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长城实际上已经消失殆尽了。”
记者调查发现,造成长城损毁严重的原因一部分是自然因素。500多年来,受风雨、地震等的侵袭和破坏,年久失修的砖石城墙和敌楼等墙体建筑,普遍存在着内部结构改变、坍塌隐患很多的问题。在北京、河北等保存较好的墙体和敌楼上,由于长年积尘并长了许多植物,使得墙体含水量加大,墙体强度降低,倒塌危险加剧。
专家认为,城墙上植物根系的生长,对墙体构成了破坏,树根使城墙砌体强度相对降低,城墙膨胀再进雨水后,极容易发生损毁。这种情况在河北、北京、天津所辖长城段反映得最为突出。
记者实地察看发现,山西省和陕西省的多处夯土长城几年前还好好的,但现在不是出现裂缝,就是已经严重坍塌。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保护意识淡漠和政府管理缺失,人为破坏长城的行为在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对长城的人为破坏行为主要包括取材性破坏、建设性破坏、旅游性破坏和修复性破坏。
取材性破坏行为虽然从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开始,但目前各地方的长城保护意识普遍都有所提高,大规模拆长城的事件基本上得到了控制;建设性破坏、旅游性破坏则是近年间渐渐发展起来的,其中建设性破坏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采矿、公路的建设,经常发生截断甚至拆毁长城的情况。独特文化和艺术魅力使得长城成为千千万万游客心中向往的观光胜地,但游客量的增加也给长城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本意为保护或开发长城的修复性破坏更是“好心办坏事”。记者在陕西省府谷县麻镇看到,当地村民集资将一处明代成化年间的夯土长城墩台遗址修葺一新,但这个新墩台一部分用旧砖,一部分用红砖,与底部的黄色夯土台基反差强烈,墩台上垛口、哨位的位置和比例也有问题。有专家指出,如此简单、粗陋的修复行为,实际上是对长城的另一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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