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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法庭尊重历史[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3-17  发表评论>>

3月16日,在日本东京,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就“西松组(现为西松建设公司)中国劳工诉讼案”进行法庭辩论。新华社记者任正来摄

3月16日,庭审结束后,八十高龄的中国原告宋继尧和邵义诚在日本市民后援团体举行的集会上发言,要求法庭尊重历史,对该案作出公正判决。 中新社发 王健 摄

二战劳工案中国原告在日本最高法院作法庭陈述

中新社东京三月十六日电 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十六日就二战时期强掳中国劳工问题诉讼案之一的“西松组中国劳工诉讼案”举行“法庭辩论”,两名中国原告在法庭进行陈述,诉说当年被强抓到日本从事苛酷劳役的痛苦经历,要求法庭尊重历史,对该案作出公正判决。

这是日本侵华战争时期强征中国劳工的受害者首次在日本最高法院的法庭上进行陈述。

八十高龄的宋继尧老人在法庭上诉说了他当年被强掳至西松组安野发电站充当劳工,因遭遇翻车事故并得不到治疗而双目失明,并由此造成的终身痛苦。另一名年逾八十的原告邵义诚,叙述了他十九岁被抓到日本当劳工,在恶劣的条件下超负荷劳作,并严重营养不良而至重病倒下,身心痛苦伴随至今。

两位老人都要求法庭将作出的终审判决维护正义和公正,还受害劳工原告一个历史的公道。

为中国劳工打官司的日本律师在法庭陈词,援引大量论据,驳斥被告方在上诉书中的狡辩,强调中国受害劳工的“赔偿请求权”不容否认。

一九四四年,三百六十名中国劳工被西松组(现西松建设公司)强掳至日本广岛,在其建设工地从事极其恶劣条件下的苛酷劳动,直到日本战败,其间多人致死。一九九八年一月,五名原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松建设公司谢罪,并对每人赔偿五百五十万日元。二00二年七月,广岛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应负法律责任,但以时效为由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随后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二00四年七月,广岛高等法院否决了一审判决,判被告支付赔偿。这也是日本的高等法院首次就中国劳工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但被告方不服,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

日本最高法院将在四月二十七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长期支持中国受害劳工诉讼的日本市民团体人士指出,这将是日本的最高司法机构对目前累计有十五起之多的中国劳工诉讼案首次作出一起终审判决,十分引人关注。如判中国原告败诉,尤其是若违背公正作出中国原告不具有“赔偿请求权”的判决,那将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同类诉讼,乃至所有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案产生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文章来源: 中国网综合消息 责任编辑: 苏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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