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日,罗映珍与丈夫罗金勇回家探望父母,途中作为云南省永德县公安局民警的罗金勇临危不惧与3名毒贩进行了殊死搏斗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从那以后,罗映珍肩负起了照顾丈夫的责任,不离不弃,精心呵护,无怨无悔。罗金勇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罗映珍在医院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省吃俭用,每天全身心地守候在丈夫身旁,和丈夫说话,并含泪写下了600多篇爱的日记,用日记呼唤着丈夫意识深处的觉醒。
罗映珍,27岁,中共党员。2005年,罗映珍被推荐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被中共临沧市委、永德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永德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06年,她被评选为感动云南十大人物。2007年,全国妇联、云南省妇联分别授予罗映珍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临沧市公安局还授予罗映珍二级警司警衔。罗金勇及其妻子罗映珍的先进事迹经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社会各界纷纷伸出关爱和援助之手,积极支持好警嫂罗映珍。
龙邦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