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中国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深圳经济特区,随后又在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建立特区。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深圳经济特区一直发挥着“试验田”的作用,创下了物价改革、企业产权转让、住房制度改革等众多个“中国第一”。
图为正在兴建的共48层的广东深圳国际贸易大厦(1983年3月摄)。
1983年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竣工建筑面积达130万平方米,建成37条标准马路,正在施工的63幢高层建筑有18幢竣工,为外商投资设厂提供了良好条件。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