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规划中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确保“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方案》提出,加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由国家语委牵头,教育部、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相关地方语委参与,以提升教师、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重点,加快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由教育部牵头,国家民委、团中央、国家语委参与,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方案》表示,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由国家语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文化部、质检总局、中国社科院参与,加快制定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规范标准,推进术语规范化,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由国家语委牵头,国家民委、文化部、中国社科院参与,开展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抢救保护工作。

《方案》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列为重点工程。由教育部牵头,国家民委、国家语委、地方语委参与,加大对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和出版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双语教师普通话提高培训计划。由国家语委牵头,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参与,实施边远、民族地区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计划。地方语委牵头实施,推动各对口支援省市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纳入民族地区对口支援范围。

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同样被《方案》列为重点工程。由国家语委牵头,国家民委、民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参与,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收集整理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民间口头文化的实态语料和网络语料,建设大规模、可持续开发的多媒体语言资源库,开发语言展示系统,编制和完善中国语言地图集、语言志等基础性系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