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正处在筑底回升的关键阶段,确保出口企业良好运行,是保障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的重中之重。”致公党党员、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康书隆提出,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导致春节假期延长、各地交通受阻、原材料供应困难、企业延迟开工、产能无法保障,势必造成一些出口企业因合同无法履约、现金流不能按时回收而面临巨额赔偿。
“应充分利用不可抗力证明减轻出口企业违约损失。”康书隆介绍说,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会、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应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执行力。
康书隆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数出口企业经营者并不了解这一法规,加之一些企业规模较小,没有专业的法务部门提供支持,致使企业无法在疫情期间及时完成该证明的申办。
康书隆建议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不可抗力证明对降低涉外企业合约违约损失的重要作用。本着“急事特办”的原则开设“一口受理”平台,协调外贸企业与海关、贸促会等相关部门精准对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受理输出率。同时,委托专业法律人士,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解决好企业在证明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后续工作也要同步跟上。”康书隆还强调,对已经开具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企业的涉外履约裁决情况,应跟踪问效,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支持,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