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基层大应急框架维护“两个安全”
岁末年初,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期,全国各地也紧锣密鼓地开展基层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与救灾、善后的传统认知不同,严格来说基层应急管理除了要应对自然灾害、排查事故隐患,还要负责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多方面工作,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
今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与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这不仅是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安全的客观需要,更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基层应急管理与公共安全一头连着社会,一头连着国家,是社会治理与国家安全之间的桥接。社会治理与应急能力提升,生产、生活中的各类风险、矛盾、纠纷就更容易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与化解,从而避免公共安全事件所造成的公共风险升级。例如,防范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风险时,就需要从源头上前溯至社会治理之中。同时,还有必要防治境外敌对势力寻机炒作造势,危害国家安全。因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统筹放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视角下考量,也是这一逻辑的体现。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一方面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另一方面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在基层,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就是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通过建立健全大应急体制机制提升维护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的能力,让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基层落地生根。
综合性是“大应急”的一大特点。在应对主体上,政府、企业、社会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形成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共治网络;在应对行动上,“大应急”要覆盖风险预防、应急准备、响应处置、恢复重建的全流程,其中风险预防与恢复重建两个阶段要与常态化社会治理相重合;在应对对象上,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传统突发事件外,资源供给、生态危机乃至突发舆情等类事件的危害性正越发凸显,针对这些事件做好应对也是“大应急”的一大任务。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健全基层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基本遵循。通过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将得到整合,破解组织动员的难题。同时,可以通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夯实责任、织牢基层应急管理网络。此外,基层党组织还能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应急时就地入列,引领、组织群众参与风险治理和应急处突。
《意见》还提出,要“坚持资源统筹、县乡一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所谓资源统筹,就是要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综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县乡一体,指以县级党委和政府作为基层应急一线指挥部,通过乡镇实施乡财县统一的政策;上下联动,就是要做到上下贯通、一体应对;条块结合,则是要实现“上边千条线,下边一个面”,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资源在基层的横纵整合。
具体而言,在横向上,县级党委和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此外,发挥应急管理部门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目前在乡镇改革中,许多地方将应急管理职责放在平安建设、平安法治或安全发展部门内部,这为横向整合奠定了基础。
在纵向上,要完善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这需要明确各级单位分工与职责,健全调度指挥、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确保上下贯通、一体应对。在处理如谣言等应急事件突发后的常见问题时,应通过高效的应对机制做到权威信息实时发布、平台传播严肃管理、谣言散布定点捕捉,以“大应急”实现全方位的应急布控,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