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 女性解放启示录 (一) 放足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2-09-06 内容来源: cctv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封建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的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缠足在宋朝时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时,它更成为了坊间女子的时髦。清朝入关后曾禁止过汉人女子缠足,遭到了汉人的反对。康熙七年,一道开禁令使得一些满人女子竟也缠起了脚。
这一陋习背后反映的是中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社会形态,为了满足男子病态的审美观,以及限制女子的社会活动,将其幽禁在家庭之内,难以走出家门。缠足对女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是对女子身心的摧残。近代以来,随着国门的打开,国人思想的一步步开放,中国近代女子放足运动也轰轰烈烈地展开。自太平天国起,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到新中国成立,女子放足运动在曲折中艰难前进。
19世纪50年代,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由于战争的需要,太平天国吸收了不少“赤足裹头”的劳动妇女加入,同时也推行解足措施,强制性禁止缠足,但是随着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禁止缠足活动也随之终止。
放足运动真正意义上拉开序幕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甲午战败,激发知识分子强烈的民族危机感,他们认为缠足不仅危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削弱了中华民族的抵御能力,女子因缠足而身体羸弱,使大丈夫无法专心御敌。将国家弱小归因于女性缠足虽然有些可笑,但是却直接激发了放足运动的兴起。戊戌变法期间,清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放足措施,如制定一套赏罚严明的政策,兴女学、创办不缠足会及不缠足会报。
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为扫除积弊,更新气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条件。1911年10月19日,武昌起义成功后的第9天,湖北军政府即发布妇女放足的通告。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 年3 月发布了《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申明禁止女子缠足。
各地政府纷纷呼应,常州光复后刚刚创刊的《新民日报》第一版即敦促民众剪辫子,废除缠足。四川境内所办的女学,规定入学者必须天足。各地报刊争相刊载颂扬放足的文章,凡有民众聚会的场所,如书社、茶园、读报社、讲演堂,都配合进行宣传,宣传天足的文章还选进小学教科书,一批民众喜闻乐见的歌谣、说唱、戏剧,活跃在舞台上,使放足为荣做到家喻户晓。
放足运动到民国时期首先在大城市得到普及,在上海还成为新的时尚,天足女郎、天足女孩成为时髦女性的美称,风行一时。可在内地缠足者依然很多。在广大的农村和边远地带,缠足者更多。有的地方缠缠放放,一波三折,断断续续,长达一个世纪之久。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下达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缠足现象至此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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