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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27日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媒体广告监测结果,并公布了十大严重违法广告名单。
这十大严重违法广告分别是:
一、呼和浩特晚报3月18日发布的呼和浩特五洲女子医院医疗广告。
二、西安晚报3月18日发布的生命A蛋白食品广告。
三、南昌晚报3月16日发布的南昌东大肛肠专科医院医疗广告。
四、贵阳晚报3月18日发布的冠心静片药品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五、新晚报(黑龙江)3月18日发布的倍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六、南宁晚报3月17日发布的肝宁片药品广告。
七、今晚报(天津)3月18日发布的天津市河东钟山医院医疗广告。
八、燕赵晚报(河北)3月16日发布的仲马食品广告。
九、福州晚报3月18日发布的福建武警医院医疗广告。
十、青岛电视台一套节目3月26日发布的圣首荞芪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这些违法广告主要涉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使用患者名义证明使用效果、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工商部门已经责令这些违法广告停止发布并将依法查处。
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 李方午:从广告公司和广告媒体来说,包括广告主,都应该做预先的审查,现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很清楚,关键是不要去打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