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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无偿受赠房屋情况免征个税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6-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情况,这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此以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 苏娜视频来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