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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罪”宣判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01-05

     



      广东高院3日对外宣布,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到1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到15万元不等;而周建平则因向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周建平是国内被法院以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新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责任编辑: 苏娜视频来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