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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0日,恒达集团以溢价近500%的价格——10.43亿元的高价中标瓯海区茶山街道中心区6-A地块土地开发权,时隔半年,恒达集团却无法在2010年6月30日这个“最后期限”之前缴清地价款,而是请求国土部门将缴款期限延迟到7月2日。
根据《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以下简称《须知》)第四条第8点约定:“竞得人应在竞得后六个月内向国家金库温州支库全额缴清竞得价款。竞得人不按本条规定时间缴纳竞得价款的,视同放弃竞得权,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单方注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开发权,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记者在“温土资发〔2010〕176号通知”这张“收地令”上看到:恒达集团没有按照《须知》约定的时间缴清上述中标成交地价款项,故按约定将上述的贰仟贰佰万元人民币(小写:2200万元)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收取,并注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开发权。
恒达集团高价拿地又“临阵退缩”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呢?记者致电恒达集团董事长陈光华了解情况,但对方却以“今天在开会”为由挂断电话,截止记者发稿时,恒达集团也未对“收地”一事作出任何回应。10亿“地王”流产,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不啻于当头一棒,把开发商拿地、囤地,然后坐等地块升值的如意算盘击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