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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避险系统三年内覆盖矿山企业
在智力奇迹之后,湖南、云南、山西等地均开始要求矿场必须修建避难场所
事实上,在今年7月19日,国务院已发文强制要求各地完善和修建避难所等安全设施。
当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简称23号文)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记者查询各地官方公开的信息,发现当时很少有立即执行相关措施的信息披露。
在10月13日,智力“奇迹”般完成矿工营救后,井下避难所开始在中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13日下午,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本月开始,将对全省涉矿场所进行清查,规定煤矿建设与生产必须修建“避难设施”。
该局法规处官员称,“结合智利救援经验和我省煤矿井下地质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安监部门正在着手制订井下庇护所标准,并要求在所有煤矿井下推广,提高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逃生能力和矿山救护能力。”
15日,云南省安监局表示,该省将在规定期限内,对各类地下矿山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
16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也宣布,山西加快推进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开始在全省五大煤矿集团推广井下救生舱。
山西潞安集团党委副书记王志清称,该集团在瓦斯较高的一个采区试点,已建成了永久避难硐室1个,临时避难硐室1个,移动救生舱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