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消费者的投诉再达高峰。霸王条款是消费者最无可奈何的投诉项目之一。市消协指出,遇到“霸王条款”,消费者群体经常是只能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受窝囊气。
本报特别挑选了一些常见的霸王条款、较多见的霸王条款案例,以虚拟人物、案例、盘点、座谈的形式展现出来,以为提醒。
上月13日,距离去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施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正好3个月,也是北京市工商局给予商家3个月期限自查纠正“霸王”格式条款结束的时间。一场对“霸王条款”的全面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