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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禁止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4-21

 

2008年9月13日,医务人员为10个半月大的肾衰竭患儿换药,该患儿因喝三鹿奶粉而患病。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3月16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被查封的部分食品。新华社记者 朱祥 摄
 

 中国网络电视台综合消息:卫生部等五部委日前下发公告,三聚氰胺限量值标准从乳制品扩展到整个食品中,我国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标准得到统一。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公告明确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

 不得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毒性轻微,长期摄入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

 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公告称,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食品,其含量很低。

 三鹿奶粉事件后,我国曾发布“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

 超限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公告延续了乳制品的相关数据,其中称,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吴永宁说,此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一致,这次食品统一按照“1mg/kg和2.5mg/kg”的限量管理,比过去更加严格。






  责任编辑: 石宇昕视频来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