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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持临时身份证考研被拒 官方回应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4-01-09  内容来源: 央视新闻频道

呼和浩特:持临时身份证考研被拒 官方回应

呼和浩特:持临时身份证考研被拒 官方回应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6日晚在其官网上,对发生于4日的“拒考事件”回应称,监考人员未准许持有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入场考试,符合教育部(微博)的要求。1月4日,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名考生,因持临时二代身份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个考点被监考人员拦在门外,被迫放弃考试。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则明确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该考生认为监考人员拒绝其参加考试的行为违法。综合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 石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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