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幼女开房校长一审获刑13年6个月
新华网海南频道6月20日电(记者傅勇涛)记者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6月20日,倍受社会关注的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工作人员冯小松犯强奸罪两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级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