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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管所前副所长受贿被判六年
23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
就在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的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对广州市车管所这起窝案而言,受贿40多万元的孔防军仅仅是“冰山一角”。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目前,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伟强有期徒刑12年;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1年;判处梁国伟有期徒刑5年。朱孔球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