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张志刚等介绍近期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及司法审判情况
活动描述
- 2005年6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及司法审判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字内容:
- 主持人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问题是媒体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近年来中国政府为保护知识产权做了大量的努力。2004年5月,专门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并且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去年以来,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了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举措。
2005-06-28 10:24:57 - 郭卫民:
今天,我们很高兴地请来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先生,向大家介绍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审判状况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和张志刚副部长一起来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先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先生。
现在,我们请张志刚先生做简要介绍。
2005-06-28 10:29:14 - 张志刚: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去年9月6日,我在这里通报了我国部署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有关情况。10个月来,各执法和司法部门相互配合,重拳出击;各地方政府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形成了宏大的声势和良好的工作局面。
从执法成效上看,各级执法部门查获的大案要案数,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数,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数,各级法院定罪判刑数比上年同期有了一定的增长。2004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降低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制裁的门槛,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决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贯立场。
2005-06-28 10:30:25 - 张志刚: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重点领域,抓住出口商品交易会、定牌加工和货物进出口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工商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4189件,罚款1.57亿元;新闻出版、文化、版权、公安部门等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盗版品1.67亿余件,打掉非法光盘生产线24条,取缔非法印刷窝点2960余家,其中文化部组织销毁了6335万件盗版光盘;专利部门查处冒充专利1115件,假冒他人专利153件;海关查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949起,案值7304万元。
2005-06-28 10:31:31 - 张志刚:
为进一步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公安部开展了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为重点的“山鹰”行动和打击盗版侵权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山鹰”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已成功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00余人,涉案总价值逾8.6亿元。这些案件主要是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涉及的商品从机动车整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到食品、药品、农资、烟酒、服装、化妆品等等。其中,包括50余起影响面广、性质恶劣、案值较大的跨国犯罪等重大案件。
2005-06-28 10:32:23 - 张志刚:
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和批捕起诉工作。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1257件148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68件1111人。
今年1-5月份,共批捕生产、销售假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882人,同比上升51.5%;起诉844人,同比上升45%。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340人,同比上升58.9%;起诉258人,同比上升20.6%。总体上批捕、起诉的案件数都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侵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立案41件41人。
2005-06-28 10:34:02 - 张志刚: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其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受理和审结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从案件受理量上看,今年1-5月份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和非法经营罪案件1280件,同比增长23.19%;审结1061件,同比增长28.29%。同期,全国法院还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135件,同比增长48.9%;审结3076件,同比增长36.7%;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一审行政案件266起,同比增长24.8%;审结83件,同比增长2.4%。
2005-06-28 10:35:26 - 张志刚:
在坚持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我们注重探索治本之策,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4月份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首次以7种语言对外公布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营造了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舆论氛围。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指出的是,侵犯知识产权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治理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深刻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和复杂性,加强国家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加强磋商与对话,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探讨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正在成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们共同的认识和行动。
2005-06-28 10:36:51 - 张志刚:
我们始终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环境,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不断扩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才能更好地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在此,我再次郑重表明: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立场是一贯的,坚定的,这项工作将永不言收兵。国务院已经决定将原定于今年8月结束的保护知识产权集中治理的专项行动延长到年底,各部门纷纷下发通知对此作出了阶段性工作部署。今后,也将长期坚持下去。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山鹰”行动的通知》,并准备在打击盗版领域开展类似的活动。我国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会不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会越来越好,成效会越来越明显。
下面,我和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的各位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05-06-28 10:38:22 - 主持人郭卫民:
谢谢张副部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
2005-06-28 10:40:28 - 印度尼西亚国家广播电台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我是来自印度尼西亚广播电台的。第一个问题,现在有一些外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抱怨,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缺少资源,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罚款力度比较小,您怎么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国内工商总局有没有建立信息的联系?现在对知识产权的形式、行政和司法保护都有不同的渠道在进行,现在也有一些呼吁尽量改变中国的刑法,对一些较小的案件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对此您怎么看?
2005-06-28 10:44:03 - 张志刚:
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行政执法和司法两个渠道,两种执法体系相互衔接。在行政执法方面,商标法的执法单位主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利法的执法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法的执法单位是国家版权局。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健全的,而且完全符合WTO的有关规定。二十多年的执法成果已经超过和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100多年法律建设的过程。
中国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同时我们也加入了几乎全部世界上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如果在执法的过程当中,有什么具体的案例,请你们直接向中国的行政执法单位投诉。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耗时非常短,投诉非常方便,包括类似在国外处理轻罪在内的违法内容。
2005-06-28 10:45:57 - 张志刚:
此外,中国有一个非常畅通的司法渠道,如果利益受损者愿意通过司法渠道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这个渠道也是非常畅通的。而且我们今天的高法院、高检院和公安部的同事们都来了,他们会向你们提供更详细的情况。谢谢。
2005-06-28 10:48:51 - 中央电视台记者:
刚才张副部长提到了2004年底颁布了一个司法解释,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我想问沈副院长,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全国法院对侵犯知识产权罪、非法经营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如何?
2005-06-28 10:49:26 - 沈德咏:
首先,我要说的是,“两高”关于司法解释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进一步对知识产权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也就是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加大了。刚才张副部长已经做了简要的介绍,随着知识产权犯罪门槛的降低,将会有更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入到司法程序中来。因为司法程序分别是侦查和起诉、审判不同的环节。就审判这个环节来讲,这是刑事司法保护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就这个环节来讲,案件数量目前还不是特别多,但已经呈现出了上升态势。
2005-06-28 10:51:46 - 沈德咏:
刚才张副部长介绍当中说,今年1—5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和非法经营罪案件1280件,同比增长23.19%;审结1061件案件,同比增长28.29%。这个上升比例应该说是比较大的。
随着“山鹰”行动的深入开展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我相信在今年下半年一段时间,将会有更多的案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到我们司法机关。大家会看到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到今后一段时间,进入到司法审判的案件将会有更大幅度的增加。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将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所起诉的每一件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都严格依法审判。从现在审结的案件情况来看,99%以上是做了有罪的认定,并处以相应的刑罚。而且我们国家依法判处侵犯知识产权刑罚的幅度,量刑是比较重的。应该说,我国在世界上的打击力度也是最大的国家之一。
2005-06-28 10:53:30 - 沈德咏:
有关具体情况,因为每一个案件我们都是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的,大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具体案件的审判情况。谢谢。
2005-06-28 10:55:17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需要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也需要其他国家的理解。而在今年4月份,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公布了“特别301报告”,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的名单。请问张主任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谢谢。
2005-06-28 10:56:05 - 张志刚:
我对美国政府在今年4月29日发布的“特别301报告”将中国列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和“306条款监管国家”名单这件事情,深表遗憾,因为它不符合事实。
首先,从1992年中美签署双边知识产权备忘录以来,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立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的法律是完备的,而且用二十多年走过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立法过程。我们法律的内容完全符合WTO的规则,受到了世界的公认,认为我们在立法方面实现了跨越性的进步。
2005-06-28 10:57:36 - 张志刚:
其次,自2004年中美商贸联委会召开以来,中方所作的所有承诺全部兑现,中国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保护知识产权的高层次工作组。同时,开展了为期一年以上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这些专项行动正如我刚才公布的那样,已经并继续在取得各方面的成效。
第三,我们按期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现在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处理相关的案件。
大家知道,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确定从4月20日开始,把知识产权日,变成“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我们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涉及群众面广泛的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005-06-28 10:59:52 - 张志刚:
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一直在扎实地推进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负责任的态度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我们认真履行了去年中美商贸联委会所作出的承诺。应当承认,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离中央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相当的差距,但是这些问题正在受到重视,并不断得到解决。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态度和立场是一贯的,而且也是坚定的。应该实事求是地指出,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各方通力合作。中国政府希望有关国家更多地了解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情况,采取合作的方式共同促进技术的传播和进步。
2005-06-28 11:02:11 - 张志刚:
我们之所以对美国最近公布的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的事情深感遗憾,是因为它不符合事实。它无视了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经做过的大量工作,无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绩。这不是对现实情况的客观反映。我们希望美方理解中国政府所做的工作,正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所取得的进展。
一句话,实事求是地对待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工作,这才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而且,只有实事求是、扎实工作,才是最有力量的。谢谢。
2005-06-28 11:04:14 - 新华社环球杂志社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去年至今专利侵权案的发案率有多高,增长率有多少,涉及到的中国名牌企业都有哪些?这些发案情况说明我国专利侵权案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和状态?谢谢。
2005-06-28 11:05:58 - 张志刚:
刚才我已经谈到了这样两个重要的数据:去年由我们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部门查处的冒充专利的案件达到1115件,假冒他人的专利达到了153件。此外,他们还处理了其他相关的案件,具体的数据请你向我们知识产权局索要。谢谢。
2005-06-28 11:06:37 - 人民日报记者:
请问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先生,现在公安机关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安部今后会有什么样的打算?尤其是在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现在农业方面侵犯品种权的事件时有发生。
2005-06-28 11:07:19 - 郑少东:
关于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主要有这么几项:第一是打击工作,公安机关会执行有关的法律,以及“两高”作出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不管是人民群众举报的案件,还是知识产权权利者的投诉,还是我们自己掌握的线索,公安机关都会查清每一起,凡是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都要进行大力打击。
另一方面,我们也采取一些主动出击的进攻方法,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突出的问题,组织全局性或者是局部地区的专项整治或专项打击行动。
2005-06-28 11:08:25 - 郑少东:
总的要求是按照打防堵,端窝点、查网络的要求,要加大力度,做出实效。
第一,我们会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上的合力。公安机关目前侦办案件要认真取证,主动沟通,检察院、法院对这些案件要进行认真查处,要充分发挥刑法的震慑教育作用。
同时,我们会和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引入一种衔接配合的机制,我们会根据不同需要、不同要求和相关部门制定一些规定,来规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职能。
2005-06-28 11:11:34 - 郑少东:
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非常畅通的协作机制,形成一种打击合力,提高打击的实效。
第三,我们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我们公安机关铺网所发现的情况和掌握的问题,以及解剖具体案例,来教育群众。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第四,加强国际的执法合作。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是一个国际问题,从去年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看,现在越来越多的国际犯罪集团或跨国的犯罪集团在进行一些犯罪活动。
2005-06-28 11:14:29 - 郑少东:
有些案件是两头在外,由国际的犯罪集团和跨境的犯罪集团直接提供技术、资金,甚至原材料,包销产品。有的是直接在中国设立企业或者工厂从事侵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国际合作非常重要。我们会和相关的国家进一步加强有关情况和信息的沟通,同时建立一种公安机关和海关,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协作上的机制,从生产、运输、销售到进出口、零售等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全程打击。
2005-06-28 11:16:21 - 郑少东:
最后一个方面,因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公安机关也要不断适应,提高打击能力。我们会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基础性的建设,培养专家,建立专业队伍,建立一种督办案件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一种国际间的配合机制。
2005-06-28 11:17:26 - 郑少东:
关于这位记者谈到的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问题,我们也很关注。最近这一两年在个别地方出现了突出情况,近期我们在部署调研,制定方案,同时我们也紧密配合我国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谢谢。
2005-06-28 11:20:50 - 张志刚:
农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我做一点补充。事关“三农”(农业、农民、农村)这个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始终是我们的重点,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行政执法是由行政部门来实施,司法方面的内容由我们独立的司法部门去审判。
在农业领域里面,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叫TRIPS,就是允许对非天然性的物质,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有的大肆进行盗版行为,他们搜集传统国家的传统知识和基因资源,然后申请专利,对发展中国家却不作任何补偿,这严重侵犯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2005-06-28 11:21:27 - 张志刚:
现在印度和泰国已经发现有自己的传统知识和基因资源被某些跨国公司侵犯的案例。在WTO这个层面,目前正在高官层面就传统知识和基因问题进一步磋商,如果有新的这方面的成果,将会成为各国法律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比如说要披露基因资源的来源,并且是可查的。
2005-06-28 11:22:54 - 新华通讯社记者:
正如刚才张副部长所介绍的那样,我国和其他国家有所不同,我国采取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模式,这就带来了一些问题,行政执法和司法是如何衔接的?
2005-06-28 11:24:05 - 张志刚: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衔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做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方面的工作,不久将会有正式的文件下发。对这方面的情况,我想请朱孝清副检察长做一个介绍。
2005-06-28 11:25:10 - 朱孝清:
为了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2001年下发了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这个规定有力地促进了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机关的移送工作。各地执行的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极少数涉嫌犯罪的案件没有移送的情况。
2005-06-28 11:26:09 - 朱孝清: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的这一规定,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在征求20多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在刑事执法中的移送规定征求意见稿。
这个征求意见稿打算在近日公布意见,在下半年适当的时候下发。这个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第一,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对于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一律将行政处罚书抄送给同级的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2005-06-28 11:28:07 - 朱孝清:
同时,还要将案件同时移送给同级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抄送的行政处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审查,发现应当移送而没有移送的要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移送要求。
2005-06-28 11:30:02 - 朱孝清:
第二,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内容。比如在互相配合方面,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重大复杂、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当中,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应当介入。在互相制约方面,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2005-06-28 11:31:55 - 朱孝清:
第三,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对移送案件进行监督的规定,进行监督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发现应当移送而没有移送,或者干预执法、阻挠移送和刑事追诉,构成违纪、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纪律和法律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2005-06-28 11:32:45 - 朱孝清:
第四,贯彻了依靠群众的原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行政执法机关违反规定,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都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执法机关举报。
2005-06-28 11:33:42 - 朱孝清:
对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地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
总之,通过上述的规定,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有关犯罪,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防止以罚代刑。谢谢。
2005-06-28 11:34:15 - 美国彭博新闻社记者:
中国几千年有一个创新的文化,从早期很多很多代,有很多中国人发明各种各样的东西。改革开放之后,整个文化作假,去抄别人的。为什么要去仿冒别人的产品?为什么不创造中国自己的产品,把中国自己的产品变成全世界的名牌?怎么提高这方面的教育?
2005-06-28 11:35:37 - 张志刚: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创新的光荣而伟大的传统,四大发明就是中国人向世界展示的闪闪发光的创造。这是中国文化最本质的、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造世界,创新创造未来。
2005-06-28 11:37:46 - 张志刚:
英国的一个科技作家李约瑟先生,曾经写了一部长篇著作,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化、科技,特别是在科技方面的重大发明创造,公诸世界。记者先生,当你说“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时候”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换一种口气,应该说“这个世界为什么要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事”,而不要把我们中国排斥在外。
2005-06-28 11:38:29 - 张志刚:
应该说,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它是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而不是某一个国家,特别是并不是中国一个国家出现的问题。
我向记者朋友介绍一个最新的材料,5月18日,反盗版组织商业软件联盟BSA公布了一份最新调查报告,报告表明就盗版损失而言,欧美的损失最大,如以盗版的人均损失额比较,欧美远远高于亚太地区。因此,全球打击盗版的重点排序第一为欧盟,第二为美国,第三才是亚太地区——中国还轮不到前几名。
2005-06-28 11:40:32 - 张志刚:
最近,新华社记者采访了美国经贸专家、纽约商务中心的总裁姚先生,他明确地表明,欧美地区软件盗版最严重,软件盗版是全球性的问题,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消失。
中国确实存在着盗版,和世界其他国家重灾区一样,中国对这些盗版存在的现象是正视的,不回避的。我们的态度就是不回避这些问题,依法治理。中国领导人一再表明,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我们履行入世的承诺和中美商贸联委会的需要,不仅是我们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首先是我们自身民族振兴,发展社会经济自身的需要。因此,这件事情事关我们全国人民长远的、根本的利益。
2005-06-28 11:42:18 - 张志刚:
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地看到,中国有13亿人,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我们的经济、文化和技术水平还不高。但是,我们自己给自己定的目标还是高的,我们不仅要用二十多年走过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立法的行程,我们也希望通过唤起广大的民众共同努力,特别是开展国际的交流与合作,用磋商、合作、理解、帮助去代替责难,这将使中国能够用较短的时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治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全部过程。
2005-06-28 11:44:30 - 张志刚:
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在很多地方和部门差距还不小,我们的态度就是正视问题、依法治理、持之以恒、必见成效。
我们感谢广大媒体朋友长期以来从社会和舆论监督的角度和我们一起共同战斗。我们希望大家实事求是地报道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作出的努力,实事求是地肯定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的成就,实事求是地反映我们在前进的途中还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2005-06-28 11:46:21 - 张志刚:
保护知识产权这项工作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很多利益波及世界。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加强交流与合作,认真执法,同时坚定不移地把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开展下去,就会取得成果。在这方面我们将永不言收兵。
2005-06-28 11:47:27 - 张志刚:
所以,当你把“你们”变成“我们”的时候,就会有一种积极的参与感。我们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提高我国人民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我们的目标是“唤起民众千百万,同心干”。
2005-06-28 11:48:59 - 主持人郭卫民:
看来大家还有不少的问题,大家还希望张副部长再来。我们国务院新闻办将会组织中外媒体进行采访,到时候我们会再具体发通知。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05-06-28 11:50:34
图片内容:
- 中国网员工做直播前准备
- 直播前现场
- 国新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主持发布会
-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首先介绍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
-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
-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
- 印度尼西亚国家广播电台记者首先提问
-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回答记者提问
- 新华社记者提问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回答记者提问
- 发布会现场记者
-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 美国蓬勃新闻社记者提最后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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