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国家林业局介绍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
活动描述
- 7月20日(星期四)10:00,国家林业局在局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师伟杰,伊春市市长许兆君介绍黑龙江伊春地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发布会现在开始。
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来,社会普遍关注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林权是林业政策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成效,关系林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
2006-07-20 09:33:58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林权是一种产权形态,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除林木有个人所有形式以外,其余均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2006-07-20 09:50:58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森林、林木和林地承担着为国家提供生态产品和经济产品的重要职能,生态产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经济产品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人们需要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极大丰富,但目前生态产品仍然相当短缺,我们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最大的差距也在生态产品的短缺和质量不高。制约因素在哪?林权制度是关键因素之一。我国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43亿亩林地没有解决好现在的生态问题。出路在哪?在改革,在加大投入加强建设。林权制度改革蕴藏着生态产品发展的广阔空间。
2006-07-20 09:51:42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研究做出了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国家林业局将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改革,抓紧部署,加快推进。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2006-07-20 09:52:39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今天,我们的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肖兴威先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师伟杰先生、中共伊春市委书记杨喜军先生、伊春市市长许兆君先生,向大家通报宜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请肖兴威司长介绍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范围、内容、目标等情况。
2006-07-20 09:53:17 - 肖兴威: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向各位介绍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关情况。
2006-07-20 09:54:29 - 肖兴威:
今年1月4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伊春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国家林业局积极指导和协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试点工作。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林业局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林函资字[2006]99号),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06-07-20 09:55:07 - 肖兴威: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出关于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006-07-20 09:55:46 - 肖兴威:
伊春是我国东北、内蒙古开发最早的林区,由于历史上过度开采,森林蓄积由开发初期的4.28亿立方米下降到2.1亿立方米,可采成过熟蓄积量由开发初期3.2亿立方米下降到610万立方米,分别下降了51%和98%。所属16个林业局有12个无成熟林可采,另4个严重过伐。
2006-07-20 09:56:41 - 肖兴威:
虽然实施天保工程后,这一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林区“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局面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各种社会负担沉重,直接导致了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严重制约了伊春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职工平均月工资仅为310元,很多职工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一些林场(所)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伊春林区现状在我国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先期在伊春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具有先导性和探索性的作用。
2006-07-20 09:57:43 - 肖兴威:
试点的主要目标:通过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森林资源经营机制转换,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提高森林资源的集约经营水平,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建立森林资源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新机制,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带动,推进国有林区的全面改革,为实现经济发展、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林区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2006-07-20 09:59:52 - 肖兴威:
试点的主要内容: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依法加强经营管理。
2006-07-20 10:00:55 - 肖兴威:
试点的范围:伊春林区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有林业局中的15个林场(所),试点规模仅限于商品林地,面积为8万公顷,公益林地不纳入试点范围;承包经营林地的对象是试点林业局的林业在册职工,伊春林业管理局及试点林业局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职工,暂不参加林地的承包经营。在伊春试点期间,东北、内蒙古的其他重点国有林区一律不开展此项工作。
2006-07-20 10:01:28 - 肖兴威:
试点的实施方式:按一沟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并结合森林经营区划,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实行林地承包经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不超过50年。
2006-07-20 10:02:44 - 肖兴威:
试点的主要任务: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承包经营的新机制;建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管理办法;积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谢谢大家!
2006-07-20 10:03:49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请师伟杰副秘书长介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推进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措施。
2006-07-20 10:06:23 - 师伟杰: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经国务院批准,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国有林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必将促进重点国有林区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为加快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探索新路径,注入新动力,打开新的突破口。对这项试点工作,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深感使命艰巨、责任重大,将从三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06-07-20 10:07:37 - 师伟杰:
第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林权制度改革扎实稳步推进。
按照国务院119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省政府对此次改革试点工作负全责,摆上重要日程,纳入了全省“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重点保障和推进。省委钱运录书记、省政府张左己省长分别带队深入伊春进行了视察调研,并对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还专门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对伊春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与部署。成立了省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刘学良副省长担任组长,经常听取试点情况汇报,随时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改革试点的启动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2006-07-20 10:08:31 - 师伟杰: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精心、稳妥地组织抓好改革试点各环节、各层面的工作,形成目标一致、上下互动、有分有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全力保证改革试点健康有序、扎实深入推进。
2006-07-20 10:09:19 - 师伟杰:
第二,全面掌控,规范运作,充分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在试点工作中,要坚持以积极、审慎、负责的态度,对试点单位加强指导,严格监督,并全程掌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认真遵循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程序、办法与原则,确保改革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2006-07-20 10:10:04 - 师伟杰:
坚持以全方位的视野审视和推进改革试点,充分考虑改革试点涉及到的资源区划调查、资产评估处置、社会保障、金融贷款、林木保险等相关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试点单位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措施。
2006-07-20 10:10:59 - 师伟杰:
坚持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为目标,积极指导、监管试点单位,全面落实以林业职工为主体的承包经营政策,认真规划设计并执行好森林经营方案,定期足额收缴和统一支配好改革收益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改革成果惠及林业职工,职工综合收益持续增加,使林地生产力持续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持续增强,从而实现国家得生态、企业得效益、职工得收益、社会得稳定的多重目标。
2006-07-20 10:11:58 - 师伟杰:
第三,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有效路径。
围绕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在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国有林业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壮大生态建设主体。
要深入推进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实施,充分保护和依托森林生态优势,大力引导、扶持林区因地制宜地发展优势生态特色产业,加快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产业体系。
2006-07-20 10:13:01 - 师伟杰:
要以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带动,在探索配套改革措施的同时,不断深化森林分类经营和两权分离改革,深化森工内部政企分开和富余职工安置改革,不断增强林区发展活力。加大投入,加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建设,整体改善林区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步伐。
谢谢大家!
2006-07-20 10:13:53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请许兆君市长介绍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准备和实施情况。
2006-07-20 10:14:52 - 许兆君: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我就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实施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承包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一定50年不变;试点范围为伊春林区的双丰、铁力、桃山、翠峦、乌马河等5个具有代表性的林业局(每个林业局选定3个林场所),试点面积8万公顷,平均每户承包经营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公顷;试点模式定为“国有林地承包经营”,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作为发包方,与林业职工签订书面承包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收益分配及合同期满后尚未采伐的林木处置等事宜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国有林地承包经营由试点林业局分别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进行。
2006-07-20 10:16:06 - 许兆君:
在试点启动之前,我们就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及时成立了市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专项工作机构,全面强化了宣传引导,形成了强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请示,并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及其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据此分别拟定了收益管理办法、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制发了试点期间森林资源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试点单位的基础调查和林地区划工作,并在总体规划范围内,对拟承包地块进行了现地区划调查,为启动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6-07-20 10:17:25 - 许兆君:
目前,试点相继在5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试点林业局展开,重点对已完成调查区划的急需造林的疏林地、无林地和荒山荒地先行进行了承包经营。目前,已签订意向承包合同31570公顷,近3000户;已完成林地承包和林木流转1965户、面积19713公顷。承包后完成造林5000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地造林500公顷。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职工,在经营管理上表现出空前的积极和踊跃,先期承包的林地,全部完成了造林和森林抚育管理工作,不仅没有发生林地逆转现象,而且造林面积还在扩大。一些林缘小开荒、林内的农田地,都被承包职工主动退耕还林,而且苗木长势良好,管护非常到位。
2006-07-20 10:18:04 - 许兆君:
对于这项改革,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一些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到伊春进行视察和调研;国务院领导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并多次直接过问和督促改革试点的落实;国家林业局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自始至终给予了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伊春林区的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对国有林权改革试点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
2006-07-20 10:18:52 - 许兆君:
在国有林权改革试点中,我们注重坚持了五个原则,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改革,通过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到整个改革试点过程不波动、不反复、不震荡。
2006-07-20 10:19:18 - 许兆君: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林地不能逆转的原则,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整个改革试点过程中,始终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继续坚持“三个决不”的严管林方针,在保护资源、建设生态的前提下,推动林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真正把伊春建设成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
2006-07-20 10:20:14 - 许兆君:
三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原则,正确处理提高职工当前生活水平与长远致富的关系。改革的思路要让职工知道,改革的政策要让职工掌握,改革的活动要让职工参与,改革的成果要让职工享受。当前在管住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发展多种经营,不断提高职工现有的收入水平;长远为职工建设“绿色银行”,勤劳致富奔小康。
2006-07-20 10:21:04 - 许兆君:
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领导决策与体现民主的关系。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出台,我们都广泛调查,充分论证,做到符合实际,体现民意。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阳光操作,一视同仁,兼顾各方利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2006-07-20 10:22:02 - 许兆君:
五是坚持积极有序、整体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林权制度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的关系。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一项敏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在试点中,坚持有序进行,稳步推进,并把林权制度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互动共赢,协调发展,顺利进行。
2006-07-20 10:22:42 - 许兆君:
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冲破了国有森林国有国营的单一体制束缚,为解决林区深层次矛盾找到了途径。林区有四大矛盾:资源性矛盾、体制性矛盾、结构性矛盾、社会性矛盾,最突出的是体制性矛盾。体制性的矛盾会带动其他三大矛盾,所以解决体制性的矛盾就起到了一马当先的作用。国有林权改革的一个根本动因就是破解林业深层次矛盾,加快林区发展。尤其是将试点确定在伊春林区,更有其典型性和针对性。
2006-07-20 10:23:21 - 许兆君:
第二,它真正触及了林业产权问题,增强了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将使国有林业产权主体虚置、森林培育保护缺少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真正实现了“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2006-07-20 10:28:05 - 许兆君:
第三,它调整优化了林业生产关系,打开了各种生产要素投向林业的渠道,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国有林权改革将市场动力植入了国有林业领域,不仅敞开了民间资本进入林业的渠道,解决了森林培育投入乏力问题,而且通过资本运营、资本流转,促进了人才、科技等生产要素向林业的集聚,缩短了林业的经营周期,盘活了森林资源,极大地促进了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国有林区当前的主要矛盾就是生产关系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次改革就是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来解决生产关系,在解决生产关系当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投入的问题,过去国有国营,国家独家经营,国家投入,社会资金不准进入。伊春130万人口很穷很穷,但是存款有170个亿,都在支援发达地区建设,我们贷款很难。这次林权制度改革,职工可以把这笔钱拿回来,放在本地来支持当地的生产经营,这就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反过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这方面马上就看到了效益。
2006-07-20 10:29:40 - 许兆君:
第四,它促进了森林“三大效益”的充分发挥,探索建立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共赢互利的新机制。随着经营主体的到位和经营机制的活化及社会大量资金的注入,育林和林分质量必将大幅度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必将进一步增强;实施林权改革,国家可以节约大量的育林和管护成本,政府可获得一部分改革收益,林业职工则可以通过此次带有政策补偿性质的改革,并通过综合经营取得长久稳定收益;实施林权改革,还可以有效解决林区历史欠账、就业、贫困、稳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最终取得国家得生态、企业得效益、职工得收益、社会得稳定的效果。
2006-07-20 10:34:03 - 许兆君:
第五,它将与天保工程的扩大与延伸相得益彰,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为国有林区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补充了天保工程的单向外力作用,实现了国家资金注入、内部体制改革的双向联动;既有天保工程的“输血”,又有激发内部动力的“造血”;改革中实行经营承包一定50年不变,使天保工程这项阶段性工程向着更加长远的治本工程推进,达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
2006-07-20 10:36:03 - 许兆君:
从目前看,试点总体上是非常顺利平稳的,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一些影响改革成效的相关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比如,省内商业银行对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抵押贷款还没有放开;保险公司提出的保险时限、险种范围、缴费标准与承包职工愿望和参保能力差距较大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断向国家林业局汇报和解释,经过实践发展和国家林业局的具体指导,相信这些问题也会不断地得到解决。
2006-07-20 10:37:08 - 许兆君:
作为国有林权改革试点的具体承担者和组织者,我们将继续在国家林业局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一是继续强化领导与指导,保证改革规范稳妥进行;二是加快改革配套体系建设,全力放大改革效应;三是鼓励创新和创造,搞好改革试点经验总结。
最后,借此机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和伊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挚地邀请大家到伊春考察指导,旅游观光。
谢谢大家!
2006-07-20 10:38:33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下面开始提问。
2006-07-20 10:39:05 - 记者:
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木资源流转之后,怎么保证它的产业和林业的发展,怎么保证集约化经营?要建立怎样的服务体系?
2006-07-20 10:40:31 - 杨喜军:
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对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关心和支持。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的、配套的、深层次的,带有根本性的一次改革。在实施阶段,林业的管理体制、经营体制、劳动组织方式等进行了诸多方面的改革。当然,改革以后,林区的经济应该是更快、更好地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特别牵扯到职工的改革,他们劳动组织的变化、经济实力的变化,经济如何发展,体制如何建立,这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
2006-07-20 10:42:12 - 杨喜军:
我们在改革以后,为了支持承包的林区职工,我们在配套服务体系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主要考虑在这么几个方面建立配套体系和政策:第一,在林木资源的管理体系上要进一步健全。刚才许兆君市长和师伟杰秘书长都说了,改革以后,林木的质量应该提高,林木的生态效益应该提高,林地不能逆转。改革以后林地资源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改革以后,我们在森林防火、病虫害等诸多方面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做好相应的林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使林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把一家一户干不好、干不成的事情干好,也就是要把服务体系担当起来,由此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2006-07-20 10:45:19 - 杨喜军:
第二,生产经营的指导服务体系。林区职工改革承包以后,他要把林木培育起来,同时要把相关的产业发展起来,在技术、经验、信息等诸多方面可能有不适应的地方,这个责任需要我们地方政府、林管局、林业局把它担当起来。他承包以后,在林木资源评估、方案的制定、采伐和运输等生产经营的诸多环节,我们企业要把它担当起来,从而保证他们的生产经营有序地、科学地进行。
第三,在经营信贷方面建立体系。承包完林地以后,能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的经营?这里与职工的经济实力是紧密相关的。我们用承包的林地做抵押,然后贷取一部分资金,这些资金一方面可以投入林木资源培育中来,另一方面可以投入到其他一些替代相关产业发展中来,增强我们经济发展的实力。这方面可能一家一户做不好,这就需要我们政府管理机关帮助协调这些关系,用林木资源抵押得到贷款、得到资金上的支持。
2006-07-20 10:48:22 - 杨喜军:
第四,建立技术、人才服务的体系。很多林区职工虽然过去多年从事林业生产,但是具体的生产技术还是不尽熟悉,特别是一些具体的技术环节,还是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林管局机关、林业局机关等部门,和社会上的一些服务体系在这方面应该给予指导和服务,使他们真正能够科学经营、集约经营,提高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在信息、法规、政策方面提供服务。这次改革牵扯到我们国家管理体制综合配套的改革,需要很多新的政策、新的法规作为指导和依据。这方面我们作为政府部门,要把这个体系建立起来,从政策、法规、信息方面提供服务。
2006-07-20 10:51:05 - 杨喜军:
第六,组建行业协会,把一家一户分户承包的职工,通过产业协会、行业协会组织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带动一方经济的发展,促进职工经济收益的提高。
我们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职工利益的体现,保证一方经济不断发展。谢谢大家!
2006-07-20 10:53:15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林地承包经营之后,林地是否可以随意进行采伐?
2006-07-20 10:54:27 - 肖兴威:
我想先介绍一个情况,我们国家森林资源砍伐实现全额的限额控制,我国国土上所有的森林资源,抛除农民房前屋后的,统统要进入砍伐控制。我们的采伐限额是5年制定一次,主要的依据是根据我国的资源总量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所需要的产品,找一个比较好的结合点。这项制度是我国林业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确保了我国的森林实现双增长,也就是面积的增长和距离的增长。大家知道,在八十年代初期的时候,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12%,我国的森林蓄积量只有90亿立方米左右。现在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18.2%,森林蓄积达到125亿立方米左右。这个双增长,除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部门努力,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之外,实现采伐限额控制功不可没。所以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措施,不可能超越这一条法律界限。所以,我们的改革都要在这样一个法律的基本框架下进行。这是第一点。
2006-07-20 10:55:27 - 肖兴威:
第二点,我们要在整个森林资源管理的机制上,对于这样的改革予以支持。为了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我们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说人工商品林当中的速生丰产林和短周期的工业原料林采伐的年龄就可以由经营者自己确定。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像这样的改革试点,对于经营者来说,由他自己确定经营方案。我们要树立一个观点,刚才许市长也讲了,我们这项改革不管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是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坚持生态优先这样一条原则至关重要,改革、发展、稳定要同步,改革是一种手段,是一种方法,发展是一个目标,稳定是环境保障。那么,发展就包含着我们这一地区的森林资源的发展,也包含着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包含着这一地区的群众生活的提高。所以,我想不管什么样的改革,采伐限额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法律框架,不能突破,改革试点我们采取了一些调整性的措施予以支持。
2006-07-20 10:59:22 - 新华社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问肖兴威司长。第一个问题,目前我们的试点工作当中,经营主体的建设主要是指林场还是职工?随着林权改革,承包的主体范围会不会扩大?还有,这次试点也是商品林,在以后改革中会不会扩展到公益林?第二个问题,现在我国国有林场的面积有多少?涉及到林场职工有多少人?
2006-07-20 11:02:16 - 肖兴威:
参与改革的经营主体,国务院规定现在局限于在职的林业职工,这是有一定道理的。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国有林区在职林业职工现在的生活水平确实不高,可能资源枯竭是一个主要的原因。解决这一部分职工的生存问题,可能是我们林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林区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一个主要任务。
林权制度改革,我们首先着眼的是这一部分职工,就是因为林权制度的改革既要考虑森林资源的发展,也要考虑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更要考虑职工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没有考虑到其他的主体,比如说社会主体,其他地区农民的主体。我理解因为这是一项改革试点工程,一项改革。我们已经改革了二十年,改革工作允许成功,我们力求成功,但是也允许出现一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参与的主体还是局限于我们在册的林业职工为好,也许随着今后改革试点经验的积累,随着改革试点的成功,那个时候可能会扩大改革主体。至于能不能扩大主体,还要根据改革试点的情况来研究确定。
2006-07-20 11:03:44 - 肖兴威:
第二个问题,你讲到公益林的问题,公益林为什么实行分类经营?简单说,我们要公益林向国家、社会甚至全球提供它的生产功能、提高它的生产效率。凡是划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我们首先追求的就是它的生态功能、生态效益,其次我们才能考虑它的经济效益。当然,生态公益林并不是没有经济效益,我们追求的第一目标是它生态功能的最大化。所以,在目前这种状态下,我们的生态产品还不丰富,我们国家森林的生态功能从整体上看还很脆弱,国家和民族需要加大生态投入,保证有一个强大的、坚固的、稳定的陆地生态系统保护我们的民族生存。对生态公益林,我个人认为不宜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承包经营。生态功能是国家的需求、民族的需求,国家要把生态公益林管好。
第三个问题,你问的问题,我现在回答不了,因为国有林场、国有林业局概念都不一样,如果需要的话,散会之后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数据。
2006-07-20 11:09:52 - 记者:
我要问林权改革以外的问题,问一下大熊猫的问题,前一段时间有香港媒体报导说,内地方面不会再向香港赠送大熊猫,请证实一下这个消息。向台湾赠送的大熊猫为什么迟迟没有成行,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2006-07-20 11:13:00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今天的主题是伊春国有林区的改革,但是我仍然很高兴回答这几个问题。前几天香港有些媒体也给我提出这个问题,我咨询了相关部门,可以告诉你,内地不再向香港赠送大熊猫的说法没有任何根据,国家林业局也没有不再向香港赠送大熊猫的决定。1999年,中央政府赠送给香港特区的两只大熊猫分别叫安安和佳佳,在香港生活得到非常好,给香港同胞带来很多的欢乐。国家林业局将按照中央政府的部署,严格履行当时签订的协议,继续满足香港同胞的愿望。
关于向台湾台胞赠送大熊猫的工作,大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在有序地进行,并且万事俱备,台湾民间也有很多团体提出要这一对熊猫,现在需要台湾有关主管部门满足台湾同胞和大陆同胞的心愿,怀着更加开放的心态,允许熊猫进岛,我们希望早日推行。
2006-07-20 11:15:27 - 中央电视台财经栏目记者:
我本人就是伊春市人,伊春市铁力林业局就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所以对我来说,无论从工作角度出发还是从个人情感出发,我对伊春市这次林权制度改革都非常关心。我有一个问题问杨喜军书记,许市长说过了,说林地承包是一个绿色银行,而且是看涨的。大家也知道,林木的生长需要很长的周期,请问杨喜军,这些林地承包经营者在目前情况下,他们的生活怎么办,有什么样的着落?市委市政府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和措施?
2006-07-20 11:18:59 - 杨喜军:
关于林地承包以后,林业局当前的利益以及长远利益如何相互协调,如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是我们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作为伊春林区,目前因为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产业结构比较单一,社会性矛盾、经济性矛盾比较突出,群众收入不高。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我们确定的一个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方面要促进林木质量的提高、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实现职工利益,不断提高职工收益。
2006-07-20 11:21:03 - 杨喜军:
这里我有三个想法:第一,在培育好森林后备资源,提高林地生产力的前提下,林区承包职工可以充分发挥林地资源的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间经济和林上经济。所谓林下经济,就是充分利用我们的林地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因为我们现在一个职工承包10公顷林地,面积达到150亩,在承包过程中可以在林下种中草药,可以发展林下的特色养殖。好比说大家都吃的木耳,如果我们在林下摆放1万袋木耳,它的收益就在8000到1万块钱,林区职工摆1万到2万袋木耳不成问题,投入小,见效快,收益大。林下平贝种植,一平方米的平贝收益大概在50到80块钱,最高时期一平方米的效益有100块钱,所以寸土寸金。有这么大的林地给他们作为发展的空间,对于林地职工短期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特别是林区中草药,我们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技术,发展这方面的林下种植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2006-07-20 11:22:34 - 杨喜军:
所谓林上经济,就是以林木本身的各种种子作为一种收益。现在很多林区职工承包林木的种子的收益远远大于采伐木材的效益,甚至多几倍,几十倍,而且是可持续性的。这些都为林区广大职工近期摆脱贫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006-07-20 11:28:20 - 杨喜军:
第二,我们还可以用林木资源抵押贷款,争取一部分资金,为其他一些非林、非木替代产业发展创造条件。这为林区职工脱贫致富开辟了渠道。
第三,解决林区职工眼前利益的同时,要帮助制定科学的经营方案,实现林区林木资源的科学经营、集约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千方百计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扩大森林后备资源的培育,真正建立绿色银行。实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可持续经营、可持续发展,对林区长远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开辟了一条途径。
2006-07-20 11:32:45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最后一个问题。
2006-07-20 11:33:44 - 记者:
我的问题是提给师伟杰秘书长的,最近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热点话题,各界讨论得比较多,伊春市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006-07-20 11:34:57 - 师伟杰: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政策性很强。在推进试点过程当中,能否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这是判断这次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在改革试点当中,我觉得应该特别注意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要确保生态优先,森林不可逆转。林区的“三大效益”——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在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当中,要把生态放在首位,森林不能逆转。第二,确保国有森林资源的保值增值,同时要用好林权改革的收益资金。林权制度改革以后,不是一包了之,承包以后,还要把林木搞好,确保保值增值。
2006-07-20 11:35:53 - 师伟杰:
另一方面,从企业来说,林权制度改革的收益资金要管好用好,基本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三,要保证职工承包林地以后基本的生活水平不能下降,因为承包后短期内看不到更多的效果,不能让承包的职工生活水平下降,在承包之后的五年之内,我们还要落实好职工的保障基金,确保林区职工的社会稳定。
第四,处理好分流职工和在职职工承包经营林地的关系,必须留足让职工近期承包的林地面积。当前在林权制度改革当中,一部分承包了,还有一部分职工在犹豫、观望,现在还没有想好,没有承包。我们在预留林地方面要留足,他将来什么时候想承包,我们还要给他留一块。
2006-07-20 11:37:14 - 曹清尧(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
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木材生产的战略基地,国有森林资源占到全国森林的42.34%。伊春市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只是我们改革的一项措施,还有很多的改革措施。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我们的国有林区焕发出勃勃生机。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这项改革,支持这项改革健康发展。
有关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些政策,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同志已经做了详细解读,请大家在我们新闻处的信箱里查找,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06-07-20 11:39:30
图片内容:
- 伊春之春(谭景涛提供)
- 伊春之夏(谭景涛提供)
- 伊春之秋(谭景涛提供)
- 伊春之冬(谭景涛提供)
- 红松原始林(谭景涛提供)
- 小兴安岭林海(谭景涛提供)
- 发布会即将开始
-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曹清尧主持本次发布会
- 中共伊春市委书记杨喜军出席本次发布会
- 伊春市市长许兆君出席本次发布会
-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肖兴威出席本次发布会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师伟杰出席本次发布会
-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肖兴威介绍情况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师伟杰介绍有关措施
- 伊春市市长许兆君介绍基本情况
- 发布会现场
- 中国网对本次发布会独家全程直播
- 发布会现场
- 记者踊跃举手提问
- 记者提问
-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 新华社记者提问
-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
- 记者提问
-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肖兴威回答记者提问
- 记者提问本次发布会最后一个问题
-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曹清尧回答记者提问
-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师伟杰回答记者提问
- 伊春市市长许兆君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
- 伊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华景伟关注中国网直播
- 中共伊春市委书记杨喜军回答记者提问
-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肖兴威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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