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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林匹克标志及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将举行中国奥林匹克标志及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等将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返回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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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奥林匹克标志及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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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将举行中国奥林匹克标志及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等将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主持人 郭锦玲: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主题是“中国奥林匹克标志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

    在刚刚过去的七年里,自从北京申办奥运会成功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履行对国际奥委会的承诺,积极务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也包括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与此同时,中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也在逐步健全和完善。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领导与大家见面,介绍相关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先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先生。

    下面我们就先请付双建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2008-07-24 15:54:49

  • 付双建: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今天,我主要介绍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奥林匹克标志在中国的保护情况;二是中国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奥林匹克标志在中国的保护情况。

    国务院2002年2月4日公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为贯彻落实该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于2002年4月22日发布了《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7月20日制定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

    2008-07-24 15:58:44

  • 付双建:

    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对198个奥林匹克标志进行备案并公告;8个特殊标志予以登记;在44个类别上核准注册会徽商标;对包括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北京2008合作伙伴、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独家供应商和供应商等共605家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参与企业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合同予以备案。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适时组织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专项执法行动,召开了全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座谈会和保护专题研讨会,举办了三期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护奥运会会徽和圣火标志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这些措施,全方位地保护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专有权。

    2008-07-24 16:00:17

  • 付双建:

    2004年至200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882件,案值3397万元,罚款2064万元。

    为了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为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随着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日益临近,继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商品和重点阶段,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二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风险防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派人对重点地区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扩大成果。三是在奥运会结束后,在继续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做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的总结工作,为更好地保护上海世博会标志积累经验。

    下面,我介绍一下中国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情况。

    2008-07-24 16:01:09

  • 付双建:

    一是商标注册申请量高速增长,商标审查和评审能力大幅提高。自2002年以来,我国的商标注册年申请量已经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但年申请量大幅增长大大超过了年审查能力,商标审查积压和商标注册周期延长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确立了三年解决商标审查和评审积压的目标,积极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审查力量、调整和增设内部机构、完善激励机制等多项措施,商标审查和评审能力大幅度提高。今年上半年,审查商标注册申请23.5万件,比2007年同期增长58.3%;裁定商标异议案件5209件,比2007年同期增长63.9%;裁决商标评审案件5873件,比2007年同期增长58%。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的注册商标累计总量已达303.8万件。

    2008-07-24 16:03:44

  • 付双建:

    二是逐步建立健全了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规则的商标法律制度和商标保护体系。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司法机关并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双轨制”执法体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执法网络健全、行动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已成为我国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重要力量。

    2008-07-24 16:05:28

  • 付双建:

    三是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扼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断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据统计,200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1万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3048件,侵权假冒案件1.8万件,涉外商标案件4383件,案值3.97亿元,罚款总额1.7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0件、人数53人。

    2008-07-24 16:06:00

  • 付双建:

    四是建立区域性的商标协作执法行政网络,积极推进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截至目前,全国建立了七个区域性的商标协作执法行政网络。商标保护协作网的出现,为交流商标工作经验、统一对商标法律的理解、研讨商标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工作平台。商标保护协作网工作的开展,为增强执法协作效能,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维护良好的区域市场秩序,进而在全国形成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合力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奥林匹克标志在中国的保护情况和中国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情况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08-07-24 16:14:55

  • 郭锦玲:

    非常感谢付双建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还是请记者在提问前先报一下自己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谢谢大家!

    2008-07-24 16:15:28

  • 记者:

    有两个问题想问副局长,刚才局长谈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是2002年4月出台,这六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是国家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请局长谈一谈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是如何贯彻这个战略的?

    2008-07-24 16:15:45

  • 付双建:

    谢谢你的提问,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奥会在中国北京举办,应该说这是我国政治文化和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国务院发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后,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刚才我讲的时候已经大体上简要讲到。概括地讲,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奥运标志保护的部门规章和制度,2002年4月29日和4月22号国家工商总局就颁布了有关这方面的办法和下发了贯彻落实的通知,之后我们还发布了关于奥林匹克传递火炬保护的通知,就说明了我们通过制度的颁布,使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做到了有法可依和有法能依。

    2008-07-24 16:16:26

  • 付双建:

    二是依法对奥林匹克标志和一些特殊标志,以及一些合同进行注册、登记和备案,这样使得这些特殊的标志和合同及时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到现在为止,奥林匹克标志权力人能够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登记备案注册的这些标志,我们都及时的做出了注册和备案。

    三是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一些知识的培训,分别组织了三期,对各省工商局和各副省级工商局和地级市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这样使得他们更好的了解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一些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因为奥林匹克在我们国家第一次举办,我们有些同志和执法人员对奥林匹克专用权的保护还不是太熟悉,这样一些培训等于增长了他们知识,也提高了他们的水平,也为日后我们加强监管奠定了基础。

    2008-07-24 16:17:40

  • 付双建:

    四是全面安排部署了对奥林匹克专用权的保护进行专项整治的行动,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下发了关于专项整治的通知,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治,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特别是随着奥运会的临近,这方面的专项整治,对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监察和执法监督以及我们执法的力度会更大。

    五是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这期间我们与奥林匹克组委会以及奥林匹克组委会下面的有关部门,以及商务部一起协调配合,形成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合力,使得这项保护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2008-07-24 16:20:15

  • 付双建:

    第二个问题,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后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应该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经过国务院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已经发布。这个战略纲要在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第一个纲要。作为商标的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重要意义的主要是什么呢,就是我们推进商标战略可以完全放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并且这个纲要的颁布正好是在我们筹备奥运会期间,这样对奥运标志的保护有着非常不可寻常的意义。这样我们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当中有了更大、更强的促进作用,以及在查处一些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案件当中我们的力度也会更强。虽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是专门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来说,但是它的作用是贯穿在整个奥林匹克标志过程当中的。谢谢!

    2008-07-24 16:22:38

  • 香港文汇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有些企业长期炒作一些运动员,用一些知名的运动员作他们广告的代言人,比如说刘翔。企业的广告没有提到奥运,也没有用奥运的标志,但是最近这些广告在内地不能播出了,甚至在公众地方也不能出现了。这些企业就有一个疑问,是不是用了奥运的运动员本身就侵犯了奥林匹克的标志和商标呢?第二,很多报纸都会在奥运之前出一些奥运的特刊,把奥运有关的资讯带给读者,这些奥运特刊是随报纸附送的,他们能不能在特刊上面使用奥运标志呢?

    2008-07-24 16:27:32

  • 付双建:

    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我国在法律层面主要适用了三个法律,一个是《商标法》,一个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还有一个是《特殊标志保护条例》。因为这个范围是用这两个条例和一个法来规范的,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这几个法规所规定的行为,那么就不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这些行为。如果你没有使用刚才讲的已经注册、登记和备案的,这些都不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行为。至于你刚才讲到的有些报刊或者杂志代发行的一些印有奥林匹克标志或特殊标志的,依照法律规定应该是不允许的。前提必须是获得许可才可以使用,如果没有获得许可,不管是在广告还是在一些杂志上使用,这都是违法的。

    谢谢!

    2008-07-24 16:28:18

  • 央视记者:

    付局长刚刚介绍了我国商标注册的年申请量已经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这也造成了现在商标审查注册积压的问题。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我国每年能够接到的商标注册申请平均有多少?目前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多长时间,和国际水平相比还有多少差距?我们也知道奥林匹克的精神是“更高、更快、更强”,依照这样的精神,怎么样在下一步工作当中进一步提高我们商标注册的工作效率?

    2008-07-24 16:29:59

  • 付双建:

    这个问题请商标局局长回答。

    2008-07-24 16:30:26

  • 李建昌:

    非常荣幸回答记者的这个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利益提高,企业对商标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商标的作用越来越大。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的申请商标注册量增长非常快,从2002年开始,每年都是以20万件的速度往上增长,最高达到2006年的76万件,2007年稍有下降,但也达到了70万件。连续6年我国的商标申请注册量世界第一。

    2008-07-24 16:30:52

  • 李建昌:

    由于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量快速增长,而人员还维持在以前的水平,所以形成了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的积压。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各位局领导,非常重视、非常关心。从去年开始,特别是今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快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工作。

    2008-07-24 16:32:15

  • 李建昌:

    这些重大措施包括:一是增加审查处室,原先的商标局16个处,再增加5个审查处。二是对所属工作人员、商标审查人员实行绩效考评。三是增加300名商标审查辅助人员,100名商标评审辅助人员,来加强审查和辅助力量,加强商标注册的审查和评审。

    2008-07-24 16:34:24

  • 李建昌:

    另外,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总局,也是和付局长签订责任状,保证三年之内解决积压,到2010年我们的商标审查时限缩短到一年之内,达到国际水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刚才付副局长也已经讲到,收到很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我们商标审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8%,商标异议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3%,商标评审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8%。所以说,三年解决商标注册申请积压,五年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这个目标一定会实现,我们一定会向总局交份满意的答卷,总局也一定会向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谢谢!

    2008-07-24 16:37:38

  • 日本共同社记者:

    请问在198个奥林匹克的标志中,哪个标志的专用权是受到最多侵犯的?谢谢!

    2008-07-24 16:39:59

  • 付双建:

    你问的很细,实际上这198个标志当中,我们没有进行详细的分析。但是根据我们经验判断,更多的还是我们的五环,还有2008奥运。但是如果你想要具体数字,我们还可以详细分析。不过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随着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的临近,社会这种保护的意识在增强,整个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和案件的件数还是在下降。谢谢!

    2008-07-24 16:41:06

  • 人民日报记者:

    相信台上的两位发布人已经从我们同行的提问中感受到了,我们很多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范围和侵权行为的表现不是特别清楚,请两位发言人详细介绍一下。另外,如果出现这种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应该怎么处理?在奥运举办期间处理的办法会不会更严格和更快速。

    第二个问题,再过十几天,2008北京奥运会就要举办了,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各地工商行政机关,尤其是北京,以及奥运会的几个协办城市,他们的工商行政机关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方面已经采取或者还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2008-07-24 16:43:25

  • 付双建:

    对侵犯专有权的案件大体上划分了两类,一类是一般违法案件,另一类是侵权假冒的案件。因为很多人不太了解商标案件,可能大家没太在意,我们所说的一般违法案件,是指专有权所有人不适当的使用商标权或商标专用权。同时还有一部分,虽然有商标,但是它没有注册,但是它在它的包装上,在它的一些广告当中使用了注册标记的行为。

    2008-07-24 16:45:14

  • 付双建:

    侵权案件是没有经过商标或者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的同意,你擅自使用了它用在你的商品上、包装上、广告上,这些属于侵权案件。我刚才讲的《商标法》、《奥林匹克专用权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保护条例》,都赋予了工商部门查处的一些权力。有权检查他的资料,有权对他违反专用权的产品进行扣押,也有权对他的非法所得进行没收,并且罚款,如果还是严重,我们可以依法吊销他的营业执照。如果触犯刑法了,我们还可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所以我们在处理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侵犯案件当中,在商标侵犯案件当中我们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他进行处罚。随着奥运会举办的临近,我们工商部门从上到下,因为现在国家、省、市、县、乡五级都在按照专项整治的方案在工作和整治,未来我们工作的力度和我们执法的强度会不断加大。而且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大督导力度,从下周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派出强有力的人员到这些承办城市督导奥林匹克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整治情况。

    2008-07-24 16:46:30

  • 付双建:

    在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保护当中,各地工商局,特别是承接奥运项目的这些地方,对奥运标志专用权的保护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一方面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来提高公众对奥林匹克专用权的关注,增强我们保护“奥标”的责任心,营造我们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氛围。比如像青岛,大家都知道,青岛是帆船的赛区。他们就组织了宣传工作会议,并且组织了以海尔为代表的12家企业,向企业公开发出倡议,让大家来保护奥林匹克专用权。

    2008-07-24 16:51:36

  • 付双建:

    圣火传递的经过城市,像扬州,它向沿途的122家企业发放了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资料,让他们在传递火炬过程当中不要发生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并且加强了对专用权的普查和巡查力度,这样来严格执法,确保专用权的保护。并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提高我们的保护效果。并且他们还制订了保护奥林匹克专用权的预警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在最快的时间使奥林匹克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

    2008-07-24 16:52:21

  • 日本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关于一些生产出售假冒商品的商家最严格的惩罚是什么?第二,对于购买这些假冒产品,但是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2008-07-24 16:55:35

  • 李建昌:

    非常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处罚的具体方式:一是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二是责令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三是没收非法所得;四是依法处以罚款。行为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以上几种处罚可以单用,也可以并用。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的处罚权限,如果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008-07-24 16:58:58

  • 李建昌:

    关于第二个问题,假如说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处理方式可以是:一是可以到所买的商家要求退赔;二是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因为从我们全国到各省,到市、县,一直到乡都有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是可以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进行处理。我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级消费者协会一定会依法进行处理。谢谢!

    2008-07-24 16:59:51

  • 京华时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现在很多服装品牌都有明显的LOGO,观众进入赛场的时候,穿着这样的服装,如果这些服装上写着“2008”,或者贴着福娃的标志,我们怎么判断这是个人的行为还是商家的行为。第二,在赛场、奥运会的现场,会不会有一些人员对奥林匹克标志和商标进行监督?谢谢!

    2008-07-24 17:01:02

  • 付双建:

    我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工商系统是一个非常完整的网络,我们有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的监管网络。我们全系统工商执法人员大体是40万人。我们能够覆盖到全国的市场监管,特别是在奥林匹克奥运会召开的时候,我们会对一些重点市场和一些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所以刚才你讲到的,我们工商管理人员会在这些地方出现,并且履行他的职责。

    第一个问题你说的太具体了,什么牛仔裤什么的,我没有注意到这点。但是有一点,所有到我们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注册、登记,它都有一定标记和样式的。

    2008-07-24 17:01:28

  • 付双建:

    LOGO经过我们工商部门的鉴定,如果属于侵权行为,我们要对他进行处罚,并制止他这种行为。我们在维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的同时,同时还要防止这些专用权的滥用。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好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专用权的保护才能做的更好。谢谢!

    2008-07-24 17:04:33

  • 郭锦玲: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嘉宾和记者的出席。明天上午10点,将在这里举办“绿色奥运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首都绿化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的领导,介绍北京城市绿化和水环境治理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欢迎大家的光临,谢谢!

    2008-07-24 17:04:50

图片内容:

视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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