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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兹定于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请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通报刺五加注射液严重不良事件的阶段性结论和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返回直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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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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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兹定于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请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通报刺五加注射液严重不良事件的阶段性结论和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颜江瑛: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份的新闻发布会,8号是周末,所以我们把发布会提前两天。同时,11月8日也是记者节,发布会之前,我提前祝各位记者节日愉快。

    今天的发布有两个主题,一是大家一直都比较关注的发生在云南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的刺五加的不良事件,也是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调查事件。

    二是发布一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一些管理规定。

    2008-11-06 09:53:05

  • 颜江瑛:

    第一个主题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刺五加不良事件调查处理的情况。

    2008年10月5日,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使用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完达山药业公司)刺五加注射液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

    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 200712272 1、200712151 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10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卫生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云南、黑龙江两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原因展开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和云南、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同时开展药品检验和动物实验工作的同时,还组织广东、江苏、河北、山东、江西、陕西等省药品检验所对市场上该企业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进行检验。

    2008-11-06 09:59:37

  • 颜江瑛:

    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2008年7月1日,昆明特大暴雨造成库存的刺五加注射液被雨水浸泡。完达山药业公司云南销售人员张某从完达山药业公司调来包装标签,更换后销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被雨水浸泡药品的部分样品中检出多种细菌。此外,完达山药业公司包装标签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完达山药业公司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包装标签管理不严,提供包装标签说明书给销售人员在厂外重新贴签包装。

    2008-11-06 10:01:56

  • 颜江瑛:

    完达山药业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应按假药论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

    一、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完达山药业公司全面停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建议该企业主管部门追究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责任。

    目前,云南省公安部门已全面介入调查,已对涉嫌的完达山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等多人刑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全面调查张某等人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8-11-06 10:03:14

  • 颜江瑛:

    第二个主题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管理。

    针对近一段时期,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麻黄碱制毒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的管理,以有效遏制流弊势头,保障公众用药需求。

    一、进一步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

    强调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才能从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批发业务。其他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再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已购进的,在有效期内售完为止。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除个人合法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交易。

    2008-11-06 10:04:17

  • 颜江瑛:

    二、严格审核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方资质。

    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核实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情况,无误后方可销售,并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备查。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方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严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准入关。

    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仿制药注册申请,将进一步严格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重点审查原辅料来源,把握仿制产品的一致性,严把审评审批关口。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委托生产。境内企业不得接受境外厂商委托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2008-11-06 10:06:22

  • 颜江瑛:

    四、继续严控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原料药审批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监部门继续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去年11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原料药年审批量应控制在近三年购用量平均值以下。近三年未连续生产的,企业应当签订麻黄碱复方制剂购销合同,并报请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协助核查。公安机关确认无误后,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购买麻黄碱原料药申请。对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茶碱麻黄碱片两个品种,继续暂停审批麻黄碱原料药。

    2008-11-06 10:07:44

  • 颜江瑛: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的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时,应当组织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对不按规定销售的,由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老百姓的常用药品,有的是处方药,有的是非处方药,并未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该类品种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感冒、咳嗽、哮喘等常见疾病,疗效较好。该类品种按医嘱或说明书指导用药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近年来随着毒品形势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大量骗购、套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中提取麻黄碱后制造冰毒,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和公共卫生问题,对我国的国际形象也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要求,也希望社会各界配合我们做好工作。

    今天的两个发布主题就是这些,请大家就你们关注的问题提问。

    2008-11-06 10:08:57

  • 财经杂志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是有关刺五加注射液事件的。我记得在事件刚发生的时候,云南当地的媒体曾经报道过,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在当地有正规经销商的,按照这次的通报,完达山制药厂在昆明也有自己的库存,是否这个流通环节是完达山制药厂在昆明有库存,再把库存里的药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卖给医院,是不是这样的流程?在被雨水浸泡更换标签的过程当中,经销商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他是否要承担责任?第二个问题,有关刺五加不良反应的问题。我们也接到了一些举报,这段时间在陕西和天津地区也曾经发生过患者使用了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后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甚至死亡,这个好象跟昆明的特大暴雨没有什么关系,这个是否应该断定为不良反应?曾经有人说刺五加注射液质量的审核标准,就是测定里面的总黄酮,虽然说明书里提到对本品过敏者不应使用,但是我们国家好象也没有对刺五加注射液过敏反应的测定方法和标准,我们国家在这次事件中会不会提高对刺五加注射液的质量标准?

    2008-11-06 10:11:34

  • 颜江瑛:

    第一个问题,我已经跟大家做了介绍。完达山药业公司在昆明有销售人员。刚才我说的张某就是完达山药业公司的销售人员,完达山药品生产出来之后,通过运输,运输到昆明以及全国各地,根据销售网点来销售。他更换标签包装和说明书是严重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标签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另外,张某还可能会涉嫌到刑事犯罪,所以他承担的责任,除了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以外,如果公安部门经过刑侦,他触犯了刑律,他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08-11-06 10:14:21

  • 颜江瑛:

    第二个问题,你提到完达山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任何药品都是双刃剑,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会存在着或轻或重的不良反应。完达山生产的刺五加也好,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也好,都会存在着不良反应,我们一直在评价这个不良反应对人的危害程度。云南红河州发生的六例不良事件,不是药品的不良反应,而是药品污染导致的严重不良事件,跟药品不良反应完全是两个概念。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了我们不希望出现的结果。你提到的其他几个地方出现的是属于药品不良反应。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一直在监测各类药品上市后的临床使用情况,包括不良反应,我们也发现了在中药注射剂方面的不良反应偏高于化药,这里面的原因可能是多种,一是中药注射剂的复方比较复杂,它的成份也比较复杂,中药注射剂也是我国近几年通过科技的手段、科学的发展,新型的治疗制剂,在对它的认识当中,还有很多的过程要完成。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已经连续公布了16期的不良反应的通报,我们也向临床医生、社会公众和患者公布了一些中药注射剂存在的不良反应,希望使用过程中要关注,包括鱼腥草注射剂等几个注射剂,在这几个注射剂使用中,也引起了临床医生的广泛重视。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公众在中药注射剂选用当中,临床医生还是要密切注意适应症和用量,不要超适应症和超剂量使用,这也存在着一些风险,特别是在基层医院和农村的诊所,中药制剂使用中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高一些。

    2008-11-06 10:16:05

  • 中国医药报记者:

    我想问与疫苗有关的不良事件。最近大家都比较关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中医院发生一起婴儿使用疫苗之后导致死亡的不良事件,请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没有介入调查,有没有调查结果?现在我们对疫苗实行批签发管理,是不是一定能保证疫苗安全呢?能不能介绍一下实行批签发管理的意义?

    2008-11-06 10:22:36

  • 颜江瑛:

    我们看到了媒体的相关报道,我们也收到相关报告,在山东聊城有一个4个月的婴儿注射了流感嗜血杆菌疫苗之后死亡。我们的临床医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的专家,包括卫生部也派了专家组,山东省也派了专家组,到当地进行调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对云南沃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整个生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现场进行核查,在生产过程当中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临床医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对山东聊城注射剂的使用、流通环节进行调查之后,都符合规定,也没有发现异常。专家经过分析,综合判断,还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也对这一批疫苗在去年11月份进行批签发的情况又进行了复核,也没有异常,经过对这几个调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以后,大家得出的结论是,这一事件是一起偶发的临床个案,现在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表明这一事件与疫苗质量有关。

    2008-11-06 10:23:43

  • 颜江瑛:

    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来,政府药品监管部门必须要对生物制品实行批签发,这是政府部门的职能之一。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对我国的生物制品,包括血液制品和疫苗进行批签发,批签发的前提是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地按照GMP的要求,按照药品生产质量规范对疫苗血液制品进行生产,而且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质检,在这个前提之下,上市之前,再对疫苗和血液制品进行批签发,需要对它的资料进行审查,还要进行实验室的检测,合格之后,相当于对产品实行再次把关,才能上市。但是产品保证质量、上市之后流通环节的保管条件和使用适应症的严格掌握也是疫苗质量的保证,这是从几方面保障疫苗使用方面的安全。世界卫生组织在疫苗使用指南当中,经过很多国家的统计分析和调查,在世界卫生组织疫苗使用指南当中也有指示,疫苗注射当中都可能或多或少地出现一些不良反应,比如说注射后局部的红肿,婴儿出现注射后过敏的一些反应,这些不良反应90%以上跟疫苗的质量无关,可能是个体的差异问题。

    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经过全球的疫苗规划得出的指导意见。这就是山东聊城疫苗的调查情况以及批签发的意义,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对疫苗管理的要求,无论是每一个环节的把关,有一个环节稍微保障不好的话,都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生产的、流通的、使用的,所以要保证药品的安全,每个环节都必须要掌握的。谢谢大家。

    2008-11-06 10:28:52

  • 21经济报道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从多个药企了解到,自从刺五加事件,包括山西太行的茵栀黄事件之后,我们国家药监局已经暂停了所有中药注射液的审批,不知道这是不是确实?想求证一下。第二,刺五加注射液这个产品在黑龙江当地,就在密山当地就有乌苏里江制药厂等等都在生产,现在所有企业的刺五加全部暂定了,这些没有问题的企业的产品,什么时候能够恢复对他们的限制?另外,对于民族中药的创新,国家药监局是持什么样的态度?谢谢。

    2008-11-06 10:31:58

  • 颜江瑛:

    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发生以后,实际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暂停中药注射剂的审评或者审批,一切的审评和审批都按照依法、依科学、依标准进行审批,不只是中药注射剂,其他药品都是这样。第二个问题,云南红河州的黑龙江刺五加不良事件发生以后,生产刺五加注射液基本上都在黑龙江省,其他省没有生产刺五加的注射液,因为药源的问题。这些企业自己停止了刺五加注射液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因为企业也想看一看他们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是不是有其他的疏漏,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一些检查、审查,还有质量的控制,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发出通知限制这些企业,停止他们的生产。当然这些企业经过自查,产品合格之后,会上市进行销售的。

    2008-11-06 10:33:57

  • 颜江瑛:

    你提到的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国家对中药民族药业的政策。无论刺五加不良反应事件有没有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药的发展一直采取鼓励政策,这个鼓励政策的前提是既要继承传统,又要鼓励创新,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这是前提条件。因为中药是我们的民族药业,而且几千年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当中确实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很多中药的经典名方大家都是能够认可的,所以我们在中药鼓励创新方面,从去年11月1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颁布以后,我们对创新有了专门的规定,避免出现低水平重复仿制的事情再发生,所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当中都有明确规定。在修订中药保护品种条例方面,这是九十年代颁布的,我们觉得这个保护条例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有必要再进一步修改,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这个修改当中,我们的意见是要进一步保护确实有科技含量、安全有效的真正的品种,通过我们修订中药保护品种有关的条款,我们鼓励那些科技含量高、生产条件好的中药企业去创新,做大做强他们的企业,通过这个也鼓励我们的中药产品。

    2008-11-06 10:35:56

  • 颜江瑛:

    另外,在中药材方面,我们也加强了管理,建立了中药材的数据库,包括中药材的资源库,在中药材方面,我们严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的入药,限制了人工麝香等等珍惜濒危药品的管理,同时我们也建立了对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质量管理规范,我们也有一批中药材生产基地通过了GMP的认证。在最初始的药材基地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对中药饮片我们也进行了质量控制,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中药饮片,因为中药饮片的生产对中成药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对中药饮片质量的要求,必须经过认真的GMP的条件下才能生产。到了2007年底,我们已经有343家中药饮片的企业通过了GMP的认证,所以中药饮片方面我们也提出了要求,同时也采取了一些政策,既保障中药和民族药业的发展,又要保证中药的质量。

    2008-11-06 10:40:07

  • 颜江瑛:

    在中药注射剂方面,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一步也会采取一些措施,刚才我也提到了,我们在通报的一些不良反应当中,也包括中药注射剂。而且前一段时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针对中药注射剂开展了再评价的工作,也对一些中药注射剂修改了说明书,并包括撤销批准文号,改变了给药途径,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质量监管的一些举措,比如说再开展对中药注射剂的专项行动,对中药注射剂质量不能保证的生产企业该停产的停产,对主要注射剂的标准,“国家食品药品‘十一五’规划”当中也专门提出了提高药品标准的行动,我们要完成四千个部颁标准,还有100个中药饮片的标准和500个中药材的标准修订和国家标准的制订,在标准提高上面也要加强。同时,如果质量标准不能保证的,该撤销的就撤销,该停产的就停产,同时加大对市场上主要注射剂抽验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08-11-06 10:42:00

  • 颜江瑛:

    另外,同时也及时公布加强中药的不良反应监测,发现不良反应信息之后,及时向临床医生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因为在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上有一个药物警戒的专栏,里面有各种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公报。另外,我们也希望公众正确认识中药治疗的效果和存在的一些不良反应,因为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误导,就是中药无毒,今天给大家宣传科普材料当中也做了说明,要正确认识中药,“是药三分毒”是中国上千年的传统经验积累下来的,所以中药不是无毒,即使是补药,吃多了也对人体有危害,所以我们要科学正确地认识中药。有的专家也建议,儿童和孕产妇这种特殊人群慎用中药制剂。

    2008-11-06 10:44:21

  • 光明日报记者:

    对于被雨水浸泡的刺五加注射液,正常情况下应该怎么样再处理?

    2008-11-06 10:45:31

  • 颜江瑛:

    不单是被雨水浸泡的注射剂,无论是什么药品,只要他可能对这个药品质量带来危害,都要暂停销售和使用,所以按照常规,作为销售人员应该把被雨水浸泡的注射剂退回药品生产企业,由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销毁。另外,最大的一个问题,雨水浸泡的没有退回,没有进行销毁,却更换了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因为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标签管理规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这些规定,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有严格要求的,绝对是不允许更换的,出厂以后,每一个标签都有严格的记录,使用了多少、发放了多少、收回多少,如果在厂里包装当中有问题,破损的标签都要收回的,这是保证药品质量最基本的手段和要求。

    2008-11-06 10:45:48

  • 中国医学论坛报记者:

    还是刺五加的问题。他更换包装标签以后,是不是有关这个药的生产时间都变了?这跟原药的差距,即生产、出厂时间差距能有多大?第二个问题,我们都知道一般注射剂药的包装密封性应该是相当好的,这个药经过雨水浸泡以后就有细菌污染,前面还有在其他省做的检验,对药品的抽验,可能不是同样的细菌,但是有没有细菌污染注射液的情况?以后药监局对于中药注射液包装这一块有没有更严格的要求?谢谢。

    2008-11-06 10:48:20

  • 颜江瑛:

    回答你第一个问题,更换标签以后,按照药品管理法,如果他更换了标签,即使没有被污染,实际上改换了批号,就应该按照劣药处理了,这是药品管理法当中的明确规定,即使没有污染,也不允许这样更换标签、包装和说明书。另外,无论标签和出厂日期有什么变化,即使把有效期提前了,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某一个药品发生了不良反应,生产出来的批号是要能严格追溯的,即使更换的跟包装标签一样的批号也是不允许的,因为生产过程当中出来是什么样的就应该是什么样。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当中也有明确规定,药品的包装不完整、批号不清楚的,销售人员在验收的时候有权退回厂家,所以对药品的包装标签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这个行为,就是违法的。

    2008-11-06 10:49:39

  • 颜江瑛:

    另外,你提到关于其他地方检查的,黑龙江省检查的完达山药业生产的是无菌的,云南被雨水浸泡的部分样品当中查出了有细菌的污染,还不是全部的浸泡都有,可能存在部分包装密封性的问题,长途运输等等原因,这个太复杂了,专家都在进一步分析,是什么造成这个密封之后有细菌进去。当然,雨水长期浸泡的话,稍微有一点问题,可能会有一些细菌进去,所以我们对它的密封性检查了一下,还在看是不是有密封的原因,如果有密封的原因,我们会分析加塞以后会不会要改变,因为药品药包材的密封、药包材的质量,包括药包材跟里面药液的反应,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审定以后才允许他用这个包装,现在这个包装的审批是经过药品包装的科学评定,认为这个包装是可以的,才批准他用这个包装,因为包装在药品当中也是不能随便更换的。

    关于其他省的检验,主要是在被雨水浸泡的药品当中发现了被细菌污染。

    2008-11-06 10:51:09

  • 中国医院院长杂志社记者:

    针对不良反应监测的问题,专家都说,企业是薄弱的环节,现在医院、企业和其他的一些机构在这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看上去都不是很高,您是不是也这样认为?如果想让各个方面的人都加入这项工作,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保障医院、企业和中介机构更好地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做好工作。第二个问题,关于刺五加注射液,一般销售到医院的药品都是商业公司,如果储存的话应该是商业公司的储存,而一般对药品储存都有严格的规定,它被雨水淋湿是不是因为商业公司储存药品的环境或条件不合格,我们有没有考虑那方面的因素?

    2008-11-06 10:54:32

  • 颜江瑛:

    关于第一个问题,这是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在考虑的。2004年我们跟卫生部一起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这里面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医院,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部门,都是必须按照规定,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及时上报,包括上报的时间和程序都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上报,应该怎么处理。我们发现,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在不良反应上报当中的积极性确实不如医疗部门,这是跟我们国家就诊就医的医疗环境也有关,因为病人大部分时间是在医院里用药和在医院里就诊,我们的药品80%是在医院里使用,20%是在药房、药店里使用,现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不良反应,也跟病人报告有关,病人往往先去报告就诊的医生,如果有什么不舒适,向医生报告,所以我们的不良反应报告90%以上来源于医院,这跟整个人群就医的行为有关。在其他国家,比如说美国,企业报告的不良反应的报告率是非常高的,因为企业要对上市药品监测以后,到医院里收集,然后及时调整他的产品,或者根据不良反应推断生产工艺。

    2008-11-06 10:56:03

  • 颜江瑛:

    现在我们国家一些大的企业也在建立这种机制,而且有些企业也是积极主动地到医院收集这个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这也是我们面对的问题,下一步怎么样鼓励企业也去积极主动上报不良反应,因为企业上报不良反应会及时指导他自己的药是不是工艺上有问题,真正体现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我们现在也在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办法,是不是根据现在的发展要进一步进行修订,修订当中是不是把企业的责任更进一步突出出来。但是有一点,无论是谁报告,作为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部门,我们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是最主要的。现在通过几次的药害事件,我们都能感觉到这个药品不良反应系统还是灵敏有效的,都是很短的时间内发现不良反应,让行政部门及时采取作用,比如说暂时停售和使用药品,比如说责令企业召回药品,这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008-11-06 10:57:46

  • 颜江瑛:

    另外第二个问题,关于刺五加销售公司。7月1日,对于云南昆明来说确实是特大的暴雨,这个销售公司是按照GSP对库房的要求,都通过了认证,但是在特大暴雨的情况下,可以说是多少年不遇的暴雨,使原来常规储存保湿的条件没能达到要求,被雨水浸泡了,而且还有可能,暴雨太大,下水道也不能在短时间内及时排出,公共设施等几个原因导致了浸泡。

    2008-11-06 10:59:36

  • 记者:

    您刚才说这个商业公司虽然是GSP的库房,但是还会被雨水浸泡,完达山的人员能够进入到这个公司,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名字是湛江中心药业有限公司,他可以进入到这个有限公司的库存改标签?

    2008-11-06 11:01:24

  • 颜江瑛:

    这个张某也是完达山的销售人员,云南的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销售公司如果有违法行为,一样要受到处罚的。

    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008-11-06 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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