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国新办就中国政府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情况举行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国新办定于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介绍中国政府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华清: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上午我们请来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中国政府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等方面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先生,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先生。现在先请姜部长介绍情况。
2011-12-13 09:29:22
- 姜增伟:
女士们、先生们,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中国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的有关情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正如大家知道的,中国政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法规上不断地完善,持续开展整治。应该说,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知识产权整体的保护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去年10月到今年6月,国务院统一部署了在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取得了重大进展,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在此基础上,还推动中国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我想,通过这个专项行动,提高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今年7月12日在这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就专项行动成果已经做了介绍。今天补充一个情况,专项行动期间,我们特意举办了一个成果展,原来准备搞实体展,后来搞的网络展,主要就是要扩大全社会特别是公民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这个成果展,领导小组决定长期办下去,将其作为公民与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沟通交流方面的一个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并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的需要。
2011-12-13 09:53:48
- 姜增伟:
我们这个展览到12月上旬,访问人次超过1亿人次,访问页次超过5亿次,广大网民对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认识。包括国内外的和今天在座的新闻媒体,都对专项行动做了大量的报道,做了客观的评价,在此我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感谢。
2011-12-13 10:02:32
- 姜增伟:
当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世界的范围之内,受到高度关注。美国、欧盟驻华使馆致信中国国务院王岐山副总理和商务部部长,对这次专项行动的成果,都给予了积极评价,最近美国杜邦公司、孟山都公司等权利人专门在这方面对他们商品涉及的专利和商标的权益保护表示感谢。
2011-12-13 10:03:59
- 姜增伟: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这也是当前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中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因此我认为,侵权和假冒伪劣现象在短期内还难以根除。从科技进步以及国家的创新的角度,我们在“十二五”规划中专门强调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一目标,在一定程度上与知识产权保护是紧密相关的。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这一点中国政府态度鲜明,立场坚定。
2011-12-13 10:06:55
- 姜增伟:
近期,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并出台文件,对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王岐山副总理任组长,包括29个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与阶段性专项行动相比,常态化工作机制更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这个机制的建设和领导小组的建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一方面要继续针对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为治本赢得时间,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和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的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防止侵权假冒打击之后的反弹,主要措施也跟今天在座的媒体朋友们先通报一下。
2011-12-13 10:09:28
- 姜增伟:
一是工作领导机制。刚才我已经讲到,中央层面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各地要按照要求明确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和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打击侵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全国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区域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是修订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是营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并采取奖励的方法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同时,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现象。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
五是继续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目前与美国、欧盟、日本、瑞士、俄罗斯等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组交流合作机制。在近期举办的第22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美双方还正式签署了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协议,下一步就双方关心的问题和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加强交流合作。
最后,我想再向媒体朋友们通报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基本考虑。11月15日,领导小组已经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近期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
2011-12-13 10:14:54
- 姜增伟:
一是推动地方明确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到人,并上报工作情况。
二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执法检查。重点是春耕备耕农资专项打假;重点口岸进出口假冒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打击假烟专项行动;建材、汽配、化妆品专项执法打假;药品进货渠道、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专项检查。
三是清理整治重点领域侵权现象。包括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检查;吊销违法违规网站的经营许可或注销备案,关闭违法违规网站;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未经批准的违法音乐网站;清理整顿光盘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专项执法;组织展会和重点地区重点市场专利执法检查等。
四是“亮剑”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犯罪。公安部门将继续开展“亮剑行动”,组织打击假食品、假药品、假农资犯罪专案集群战役。
五是完善打击侵权假冒伪劣法律制度。除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制订打击侵权假冒伪劣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制订依法向社会公开侵权假冒伪劣案件情况的规定等。
六是加强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宣传警示。开通打击侵权假冒伪劣领导小组工作网站,公布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犯罪典型案例,开展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活动。
以上是我向大家通报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1-12-13 10:18:23
- 华清: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2011-12-13 10:23:53
- 中新社记者:
刚刚我了解到领导小组近期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涉及哪些内容?谢谢。
2011-12-13 10:24:07
- 姜增伟: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给大家说一下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框架与世界各国知识产权保法律框架相一致。这次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考虑,就是加大惩处力度。简而言之,就是对通过侵权假冒获取不义之财的人和违法犯罪的人员,让他得到应有的惩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考虑是六个方面。
一是推动将实践证明可行的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的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规定,应该说这几年有一些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二是研究刑法修改,完善刑事法律制度,科学描述犯罪行为罪状,增强威慑力。也就是说要使法律法规在实践操作中更有操作性。
三是提高罚款的数额,原则上将固定罚款数额修改为按侵权产品或者服务价值的一定倍数设定罚款数额。
四是完善民事证据的规则,切实解决权利人在一些领域举证难的问题。
五是研究在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的领域加大损害赔偿的力度。
六是研究刑法相关规定中的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情节特别严重等情节适用条件,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
这些就是相关的具体内容。谢谢。
2011-12-13 10:24:28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和执行,对于下一步各地方、各部门具体的执行上有什么要求,有何具体举措?谢谢。
2011-12-13 10:29:21
- 姜增伟:
中国的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政府高度重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在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假冒反复出现,外界对我们知识产权工作也形成了一些偏见,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说是说、做是做,没怎么好转。对此,我想用这么几项工作来回答您的问题。
应该说目前一些地区和一些领域侵权假冒伪劣高发态势得到了遏制,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在这方面,我们一是要加强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实行总负责的工作要求,统一领导和协调对侵权和假冒伪劣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各地方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都要制定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
二是地方各部门在落实工作机构,责任到人、责任界定到位的前提下,尽快上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点和工作内容。
三是要把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细化到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之中。
四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充实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下移监管中心,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证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执法的监管能力。
更重要的是,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体制,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这方面说明,地方政府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知识产权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据我了解,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般的情况下事权都在中央,对地方很少有这方面的工作要求。我认为在这点上中国政府已经走在前面。
中央政府下决心,这一定会体现在我们工作上,能够使你们看到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现在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进展。对履行职能不力,导致区域性、系统性侵权假冒伪劣问题发生的地区,要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这是初步的考虑,我们的工作会不断的完善和加强。谢谢。
2011-12-13 10:29:44
- 北京电视台记者:
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国外在知识产权方面是以司法保护为主,中国现阶段突出的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想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12月7号英国有一个媒体发表文章指责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想请问您对此如何回应?为何西方媒体的报道总是指责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他们没有看到中国已经作出的努力。谢谢。
2011-12-13 10:39:21
- 姜增伟:
这是两个问题,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正如你所了解的,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司法保护为主,这是国际上大部分国家所采用的通行模式。基于我国的行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现状,决定了中国政府采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保护体制。国外大部分的国家认为,中国这个体制是有效的,而且应该说具有中国特点的这样一个方法。但是,也有一些国家不理解,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量运用行政执法,好处是来得快,问题是简单以行政处罚的手段没有使知识产权犯罪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刑事司法最大的特点是持续的时间较长,来得比较慢,又认为中国的行政执法或者行政的手段还不能没有。我们认为,中国的保护模式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利,既符合严惩犯罪的国际惯例,同时又符合中国国情和办案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个模式并加以完善。但是,未来的趋势是以司法保护为主与国际衔接的保护模式。
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一是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侵权假冒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接报后应当立即调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二是公安机关依法提请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三是县级以上政府对侵权假冒两法衔接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制度。司法机关应当支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案,强化协调配合。四是建设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2013年年底前分批建成。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协作的,由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您刚才提的第二个问题,我想请我的同事,条法司的司长李成钢回答。
2011-12-13 10:40:55
- 李成钢:
谢谢姜部长,也谢谢刚才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确实,我们也注意到,这些年来在国际上已形成一种批评中国的氛围,似乎批评中国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而客观介绍中国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我们对于形成这种氛围是感到遗憾的。因为中国政府已经多次表明,而且用实际行动证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我们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明确的,行动是持续的。
中国政府用三十多年的时间持续不断地努力,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而且也是客观的事实。我想和我们的国际朋友们说的是,如果我们不能客观地评价这些取得的成绩,你们对我们就不会有信心,而我们对自己也缺乏信心。
我想给大家讲一个简单的事例,今年10月份,中国商务部组织中国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赴美进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介绍。在我们成行之前,我们的美国同事,美国政府的官员们告诫我们说建议不要去,因为在美国,公众都认为中国是一个侵犯知识产权很严重的国家,如果我们去了,会被扔西红柿。在我们的坚持下,我们去了,不仅去了,而且我们通过在旧金山举行知识产权合作论坛,举行中美政府业界圆桌会议,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不仅没有被扔西红柿,相反我们中国政府的坦诚赢得了掌声。
在这次活动结束之后,美国USTR的高官们,向中方正式发出邀请,希望把明年的活动举行在华盛顿。我想这个事例说明,只有通过加深交流与合作,我们才能够不断地增进彼此的理解,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创造共赢。我们也期待媒体界的朋友们在指出我们工作存在问题的同时,能客观地把我们所做的工作呈现给公众,以使公众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价。谢谢。
2011-12-13 10:50:29
- 道琼斯记者:
姜副部长,您提到了有几个地区侵权假冒现象反复出现,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比较严重,您能不能介绍一下是哪些地区问题比较严重?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讲到,如果有的地方政府这个工作还不够到位的话,可能他们就会被追究责任,我想问一下,你们对当地的负责人有可能会采取哪些惩罚的措施?
2011-12-13 10:52:26
- 姜增伟:
首先,各位媒体朋友都知道,前一时期有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外国新闻媒体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没有进行客观报道的前提下,对一些地区做了一个评价,评价的主体就是知识产权保护严重问题的地方。不仅点了这些地区,而且点到了一些市场,包括电子商品市场和工业品市场。我们所讲的严重的地区,是讲在一个阶段或者在一个时点下,出现了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但是我们目前并没有直接讲出哪个地方是长期的、一直是这样的。而且对于存在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的地区我们都会开展重点整治。
在我们东部的沿海发达地区,包括珠三角地区,也包括我们经济不发达的内陆的一些省区、一些地方,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权假冒伪劣问题。这些情况和当地的产业结构、市场环境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有一定的联系,比如说在假冒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方面,个别地区已经引起我们的关注,专项行动期间进行了重点整治。这方面我刚才已经讲到了,我们建立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使这些问题不会出现反复。追究地方政府责任非常清楚,不仅仅要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对于工作失职的,还要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你对这个问题如果还需进一步了解,可以浏览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网展,今后也可以找机会与我们交流。谢谢。
2011-12-13 10:54:03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
刚才您提到打击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是空前的,我想请问一下,具体有哪些新的机制和举措,另外在“两法”衔接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推出?谢谢。
2011-12-13 11:06:51
- 姜增伟: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们认为,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这项工作,一定要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社会各界,我们的企业,以及外国的朋友,都有共识,这是我们建立长效机制考虑的重点,但是我认为不是唯一的。
我们办公室按照王岐山副总理的要求,在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约束激励机制方面,我们将开展一些重点工作。今天也向朋友们做一下通报。我个人认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一个民族道德境界的标志。
2011-12-13 11:07:25
- 姜增伟:
我记得,我们小的时候,为我们民族的诚信感到自豪,但是确确实实当前诚信成为我们国家面临的社会问题之一。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些领域出现诚信问题是正常的,但是必须得到有效解决,否则就会影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而且会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我认为核心要抓商务诚信,作为社会诚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要以打击侵权假冒领域的诚信建设作为突破口,在短时期内让所有的公民看到成效,以提振我们的信心。要努力营造诚实、自律、互信、守信的社会环境,这是我们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我们现在诚信体系建设应该说在单个领域都有突破,包括银行的信用、海关的信用、税务的信用、劳动的信用、医药的信用等等,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因此地方和相关部门在此工作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诚信档案,记录有关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推动信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我认为,商务信息走在前面。
要将实施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企业和企业法人、违法行为的责任人纳入黑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诚信状况与融资授信挂钩,同时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这一点我希望新闻媒体朋友予以关注。
2011-12-13 11:12:26
- 姜增伟:
举一个例子,大家关心的,就是我们一些大卖里的供货商和零售商,为了趋利而丧失商务信用,导致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信用问题,包括中国的企业,也包括外国在华的商业零售企业。我认为,做买卖不仅要考虑商家自身的利益,而且要关注商品的质量,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这样才能做百年老店,才能发展。不顾生产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单独谋取商业环节的利益,我认为是不道德的。所有的企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信用建设方面的责任,应该把诚信作为一个企业的经营宗旨,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发展,在中国的零售企业才能真正对消费者负责,为消费者做实事、做好事,企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商务部主管国内市场流通的一位官员,我也在进行反思,要扭转这种商务诚信方面出现的尴尬的局面,为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作出贡献。
另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络平台,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和处置指挥平台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伪劣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将案件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案件办结后按有关规定公布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及处罚情况,并在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诚信经营企业,曝光违法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产品。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我刚才谈到,由相关部门和在华外资企业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沟通、进行座谈,主动接受企业的咨询。我希望媒体的朋友们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我欢迎监督。
2011-12-13 11:23:47
- 法制晚报记者:
您在11月初的求是杂志上提到,我们这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专项监督八十件督办案,请问这些案件的进展情况。第二个问题,您刚才强调商业信用的建立,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谢谢。
2011-12-13 11:40:11
- 姜增伟:
这80个案件当中,有36件是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的,还有44件是由地方政府和部门督办的。我们明确了案件查办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同时也及时向社会媒体发布进展情况。
行政执法方面,查办速度较快,但是这里很多案件涉及到司法的判决,要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我们总的要求,一定把案件的案因和根源说清楚,要为今后治本创造条件,同时对案情要定位准确,加大典型宣传,形成高压态势。
商业领域信用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为社会消费者和社会公民提供公平的服务和货真价实的商品。商业的从业人员,要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一个消费者,应该得到的是什么?商业的利润非常简单,就是进销差减去费用,这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得到的利润,其他之外的利润都应该要认真地考虑它的合规性。我们绝不能让消费者的收入的不断增加,在商品价格没有理由上涨的情况下予以抵消。比如,过度的包装就是商品流通领域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中国在过度包装方面,我看步子走得过快了,没有任何必要,所有的商品,普通商品也列入一种奢侈品包装的范围之内,浪费资源,增加消费者的负担,不应该让这种情况继续存在。还有我刚才讲了,现在流通环节一些不正常的收费确实客观存在,当然这并不是商务部门一个能够解决的,但是从打击侵权假冒伪劣领导小组的角度,我想应该是有所作为。
总之我想简单地说,商务的诚信建设,应该以乱收费作为切入点,通过我们各个部门的综合的协调和制定相关的办法来加以规制。究其因,正其源,为我们的消费者能够真正获得改革开放最大利益作出我们的贡献。谢谢。
2011-12-13 11:41:14
- 华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1-12-13 1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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