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欢迎中外记者参加。 2008年10月23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继续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和消防法修订草案。鉴于各方面对这两部法律案的意见比较一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如获通过,我们将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就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请有意参加的中外记者,于10月27日下午5时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报名并领取新闻发布会请柬和车证。 参会记者凭请柬进人民大会堂北门。记者车辆可凭领取的车证停放在人民大会堂北门停车场。 联系电话:63097241 E-mail: diwucihuiyi@yahoo.cn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 200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