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卫生部就全国医疗服务信息举行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卫生部将于2010年6月11日上午10:00在卫生部(西直门外南路1号)五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医疗服务信息,并介绍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及全国爱卫会“整洁行动”等有关工作情况,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邓海华: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卫生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周军副司长和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王才有副主任参加。周司长、王主任和我将向大家介绍全国医疗服务信息、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有关情况。首先,请周司长通报全国医疗服务信息的有关情况。
2010-06-11 10:01:33
- 周军:
各位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发布一下有关全国医疗服务月度信息通报的有关情况。
这项工作是为了贯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卫生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实行医疗服务信息月报告制度,是从1月份开始的。规范发布医疗服务信息。首先,我说明一下有关这项工作的一些基本情况。
2010-06-11 10:04:20
- 周军:
医疗服务信息主要包括医疗资源、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等,统计的范围包括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以及诊所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涉及到我国所有的医疗机构。2010年之前,全国医疗服务信息是实行年报和季报制度,并于2007年底建立了32个“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省级平台,医疗机构登陆省级平台上报数据,省级平台自动将本地数据上传至我部数据中心。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对这些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和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卫生部网站、中国卫生年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等渠道进行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工作的实际,我部决定从今年开始是按月收集并发布医疗服务信息,这项工作由医管司、信息统计中心具体负责,这些信息都是和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是密切相关的,可以让社会各界直观地了解医疗服务的一些宏观情况。
下面,我首先发布一下有关医疗服务的工作量、服务效率方面的数据。
2010-06-11 10:05:21
- 周军:
今后,卫生部将在每个月定期在卫生部的网站上对有关信息进行发布,随着这项工作进一步开展和完善,我们会把更多的医疗服务信息提供给大家。
2010年前四个月的医疗服务的有关信息,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国有8万家医疗机构和县区卫生局报送了今年1—4月份医疗服务数据,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诊所、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分别由县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收集汇总后上报。月报数据显示,前4个月全国医疗服务运行情况良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2010-06-11 10:09:13
- 周军:
一是医疗服务利用增加。今年1到4月全国总诊疗人次达到16.94亿人次,其中医院诊疗人次为5.97亿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7亿人次,乡镇卫生院2.9亿人次,一季度总诊疗人次达到12.62亿人次,同比增长8.1%。1至4月,全国出院人数达到435.1万人,其中医院出院人数2840.2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7.3万人,乡镇卫生院1199.4万人,一季度出院人数达到3197.2万人,同比增长7.7%。
二是医疗服务效率得到提高。医师担负的工作量增加,1至4月,医院医师日均负担6.9诊疗人次和2.4住院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14.1个诊疗人次和0.7个住院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9.8个诊疗人次和1.4个住院床日,与去年比较,今年前4个月三类机构医师工作负荷加大,病床的使用率提高,平均住院日缩短。1至4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病床的使用率分别为87.0%、60.2%、59.8%,数据显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使用率持续提高,乡镇卫生院则有所下降。1至4月,医院平均住院日为9.9日,在去年基础上缩短了0.6日。
三是医疗机构数量增加。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医疗机构数达91.82万个,其中医院2.03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6万个,乡镇卫生院3.84万个,村卫生室64.25万个,诊所17.61万个。今年4月,全国新增了10904个医疗机构,主要是基层医疗机构增加,这其中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了245个,村卫生室增加了9702个。
2010-06-11 10:09:37
- 周军:
上述数据所反映出来的成效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稳步推进是密切相关的。
一是医疗服务利用率是增加的。这个情况表明前些年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有病不医”的状况正在改善。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增加,门诊统筹试点和住院补偿比例提高等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原来受到压抑的医疗需求陆续得到释放,患者负担减轻,医疗服务利用相应增加。
2010-06-11 10:12:06
- 周军:
二是医疗服务效率提高,我们分析主要得益于通过连续几年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注重了内涵建设,加强管理,改进服务,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同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加强了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我国的医院医师日均担负的门诊量是6.9,这个是略低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他们是8.8。但是日均负担的住院量我国是2.4,远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他们是0.66。说明我国医务人员的工作量相对较大。
2010-06-11 10:13:35
- 周军:
三是基层医疗机构增加,说明城市和农村卫生服务网底正在得到加强。随着医改的深化,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以上就是我对今年1至4月份医疗服务信息情况的发布。谢谢!
2010-06-11 10:15:11
- 邓海华:
谢谢周司长。下面我通报两条信息,一是卫生部印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部近日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并且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0-06-11 10:15:19
- 邓海华: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三类信息,即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对于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办法》按照其各自的属性和职能,规定了各自应该重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办法》特别规定,医疗服务中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应向患者或其家属提供公开查询服务;需要事先告知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相关信息,应主动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2010-06-11 10:16:16
- 邓海华:
《办法》指出,医疗卫生服务单位需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可采取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广播、电视、报刊、监督热线电话、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在向特定服务对象公开信息时,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可通过当面交谈、书面通知、提供查询等形式予以告知。《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书面形式依法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2010-06-11 10:16:30
- 邓海华:
《办法》同时强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应当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若出现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服务对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2010-06-11 10:16:44
- 邓海华:
第二条信息是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经过国务院同意,全国爱卫会5月25日印发了《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国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0-06-11 10:17:25
- 邓海华: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2010-06-11 10:18:05
- 邓海华:
《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广泛开展病媒生物仿制工作,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0-06-11 10:18:08
- 邓海华:
《方案》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地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 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全国爱卫会将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
2010-06-11 10:18:18
- 邓海华:
这是我们今天发布的三条信息。下面的时间欢迎各位记者就以上问题和其他相关的卫生工作提问,提问的时候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
2010-06-11 10:18:28
- 北京电视台记者:
近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请问这个《意见》下来以后将如何推进?另外,各地试点的报销比例怎么确定?陈部长曾经说过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要防止过度医疗,请问在这方面卫生部将怎样监管?
2010-06-11 10:18:58
- 邓海华: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国务院在2010年医疗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主要任务里,把这项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求今年开始执行。日前,卫生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向全国部署开展有关工作。这个《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地开展试点工作,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把这两种医疗保障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各地要优先选择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又非常高,经过我们积极的治疗以后,预后又比较好的这些重大疾病开展试点工作,通过显著提高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的补助水平,有效缓解农村儿童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
2010-06-11 10:20:11
- 邓海华:
按照两部门的《意见》,对于试点的这两大类疾病,重点在六种病上进行试点,各地可以进行选择。原则上,新农合的报销对于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应该达到本地限定费用的70%左右,由民政负责的医疗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进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这两者加起来就相当于90%的费用能够通过保障制度解决,能够大大减轻、缓解农村儿童患重大疾病的负担。
2010-06-11 10:22:33
- 邓海华:
《意见》同时强调,各省要根据卫生部印发的相关病种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来合理地确定试点病种的标准化的诊疗方案,规范救治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完善补偿方法,加强指导和监管。这些目的都是有效地控制试点病种的诊疗费用。卫生部有关司局已经将涉及到试点工作的六种临床路径印发给各地。我们希望通过这项试点工作,来逐步探索建立适宜的多层次的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体系。大家知道,昨天卫生部在湖南召开了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的现场工作会,陈竺部长参加了会议。本月卫生部还将召开提高农村儿童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的现场会议,对这两项工作的试点任务进行全面的部署,我们也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
2010-06-11 10:23:42
- 周军:
卫生部相关司局密切配合,从筹资来讲,涉及到规范诊疗这项工作,医政司目前正在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大量测算,结合以往病人的病例费用,控制临床费用。目前我们基本上对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有一个封顶,治疗比例有一个封顶,按照不同类型的有一个上限,不能超过2万块钱,在这个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2010-06-11 10:24:40
- 新世纪周刊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药费,包括医疗纠纷的发生数量,是否也会包括在我们以后卫生部每月定期发布的医疗服务信息里面?如果是的话,能不能介绍一下前四个月的情况。如果不是的话,能不能讲述一下原因?第二个问题,请问周司长,今年在治理医生回扣、控制诊疗费用和药费方面,接下来卫生部包括医疗服务监管司会哪些举措?
2010-06-11 10:28:21
- 王才有:
我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费用和质量信息的收集,我们现在发布的是医疗服务的费用和效率的信息,这类信息有很好的基础,我们有一支很好的统计队伍、统计技术和手段,有一个对省级收集信息的平台。收集这些信息是困难、复杂的,这些信息的来源,一共有91万个单位,有些信息是医疗机构直接从网络上报送过来,我们现在有8个机构有网络报送。从技术上来说,我们目前还没有条件采集到很准确的有关费用和质量的信息,特别是在一个月之内采集到是非常难的。关于质量和费用的信息,还有关于病种的名称、病种的分类,我们国家虽然已经推行了ICD9、ICD10这种疾病分类编码,这种编码信息在所有的医生掌握,实际上信息采集的人员掌握不是一两天的事,要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在技术上我们很难收集到短期的信息、全面的信息。
2010-06-11 10:30:11
- 邓海华:
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里对医疗机构应该对社会主动公开哪些信息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按照世卫组织的要求,现在政府对于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的公开也是逐步推进的,部长令里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但是没有做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也要取决于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的具体情况。我想,随着整个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医疗机构的服务费用,财政给多少拨款,通过自己的医疗卫生服务取得了怎样的收入,这些应该能够向社会公布。
2010-06-11 10:33:12
- 周军:
第二个问题,关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医疗费用的控制,社会各方面都非常关注,如果不严格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群众在这方面的负担就会非常大。美国前段时间的医改也是从控制费用的角度来开展的。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是我们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医疗费用控制又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工作,包括卫生部以外的一些其他的部门。从卫生部来讲,尤其从医疗服务监管司来讲,我们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也是在不断地采取措施。首先,从规范医疗行为、因病施治这个角度来控制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过度检查增加医疗费用。规范临床行为,推广临床路径,这是我们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去年卫生部发布了102种临床路径,在全国选择了数百家医院开展这方面的试点。应该说,临床路径的推广是标准化、规范化的诊疗程序,对控制医疗费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0-06-11 10:35:16
- 周军:
第二个方面,在今年初,我们下发了处方点评的规范,我们现在要求医院要定期对医生开处方的情况进行点评。如何来进行点评,要抽多少个处方,病房住院的病人抽查多少份病例,怎么来计算,什么叫不合格处方,什么叫超常规处方,发现问题如何进一步查处,我们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项工作,我们前一段时间已在全国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2010-06-11 10:40:22
- 周军:
第三个方面,我们准备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对医院进行评审评价工作。这项工作很重要的一块内容就涉及到和医疗费用相关的一些指标和要求。有关这项工作,待我们的评价标准成熟的时候,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同时,我们也通过医德医风评价体系的建设,来规范医师的医疗行为。
总的来说,医疗费用的控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逐步显现出我们监管的效力。最关键的是,如何动态地掌握医疗费用的信息,这就涉及到我国整个卫生服务信息体系建设的问题,这个信息体系的建设对于我们及时掌握一些医疗费用的情况,及时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的意义非常大。目前我们卫生部门也在这方面进行研究,尽快完善建立这项体系,通过一些动态的数据,能够及时掌握这方面的问题。
2010-06-11 10:40:26
- 第一财经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看到5月份传染病疫情报告,其中甲流发病的病例数已经达到48例,是不是我们可以理解为,甲流的疫情已经过去?另外,此前对防控甲流的资金投入达到了50亿,我想了解一下目前这50亿使用分配情况到底如何?日前有外媒质疑世卫的一个专家可能和一些药企有关系,说夸大甲流疫情,不知道中国如何看待?在5月份的疫情上还有一个显示就是手足口发病人数达到30多万,而死亡人数近200例,在手足口防控的举措有哪些?资金的投入又有多少?
2010-06-11 10:42:24
- 邓海华:
我们在今年3月之前都是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向社会通报每个月甲流的发病和防控工作情况。随着季节的变化,甲流的发病数在整个流感样病例中占的比重越来越低,整个流感防控工作也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按照WHO的总体部署,今年2月份公布今年冬季流感疫苗毒株的时候,已经把甲流列为三种毒株之一。所以,按照整个全球的防控形势来看,甲流的防控,到今年秋冬季,新的一轮流感来临的时候,它应该变为季节性的流感来进行防控。
关于专家对甲流的评价,WHO已经召开了多次会议,这个事,我们想听WHO最后的结论。至于手足口,大家确实非常关注,我们在多次发布会上回答了大家的提问,前一阶段卫生部的新闻宣传中心也邀请疾控局的领导和有关专家和大家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治的座谈和媒体沟通,向大家介绍情况。具体的疫情,我们每个月的月度疫情报告里面都有公布,我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2010-06-11 10:44:27
- 邓海华:
目前,手足口病在我国已经进入了真正的高峰,按照专家的说法,5到7月是高峰期,我国的手足口的防控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手足口为什么备受大家关注呢?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肠道病毒EV71,这种病毒感染的手足口重症比较多,病死率比较高,威胁儿童的身体健康。卫生部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前一段时间又再一次召开全国的电视电话会议,对手足口的防控工作进行部署,也组织专家多次到高发区进行技术的督导和检查。卫生部最近又发了一个通知,是《关于印发乡村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手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专业人员,尤其是我们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对手足口病的培训,开展健康宣传。在全国开展的卫生整洁活动,对我们防控手足口也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另外,对于重症病例的救治,卫生部多次进行了培训,要求切实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期识别和发现重症病人,并且切实地将重症病人按照“四集中”的原则——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把这些重症患者收治到有实力的综合医院进行集中救治。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控手足口病的疫情,特别是对重症手足口病患儿的救治,降低死亡率有很重要的作用,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大以上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
2010-06-11 10:47:18
- 中国政协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在传染病公布公开信息里面有一项涉及到梅毒,近年来我国梅毒患者呈上升趋势,卫生部今后有什么样的防控策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加强梅毒的防控?第二个问题,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特别强调了医疗服务,包括药品、医疗服务名称、单价、金额等信息要求进行公开,现在我们医疗机构关于这项信息的公开情况是什么样的?如果没有做好,今后卫生部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0-06-11 10:47:21
- 邓海华:
梅毒的防控,确实是当前传染病特别是性病防控的重点。卫生部有专门的司局和专门的处室来负责性病、梅毒、艾滋病的防控工作,我们也在加大这方面的防治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来降低这种传染病的发病率。但是大家知道,梅毒是一个古老的疾病,它现在又死灰复燃,有很复杂的社会和自然的原因。除了疾控部门和专业的防治部门加强对梅毒的防控以外,可能还需要通过广大的媒体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传播,因为这种传染病跟普通的传染病一样是可防的,只要我们的宣传工作到位,我们其他的监管措施到位,梅毒的发病能够得到控制。另外,新生儿梅毒是通过母婴的垂直传播,在新生儿中产生新生儿梅毒,这项工作,卫生部有关司局也在加大对母婴传播的阻断措施,来有效降低新生儿感染梅毒的有关情况。
2010-06-11 10:48:25
- 邓海华:
关于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的问题,你提到的问题是《办法》里的一个具体的规定,按道理,信息公开是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疗服务单位收取或者获得的信息,对于社会的公开,那是向每个人公开的,对于患者的公开,属不属于医疗信息公开的内容,其实还有一些争议。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透明度,特别是让每一个患者能够了解他接受医疗服务的费用情况,我们做了两个特殊规定,一是对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查询;二是对还没有发生的事,比如这个大夫要预先给你告知可能要给你用什么特殊的检查,用什么特殊的费用,或者手术有什么风险,要预先告知并且要签订知情同意书的。这个我们也把它作为主动向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于你提的这些问题,我们这些年来,在医院的院务公开的工作中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从2006年一直到现在,医院的信息公开还是做得比较好的,在全国政务工作公开的会上,我们也代表有关行业来介绍院务公开的情况。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们目前的医疗机构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我们这次再次以部令的形式、法制化的形式把它规定下来,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其他各种形式的医院,都要按照部令的要求来执行,如果没有及时地按照管理办法公开或者向患者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将进行相应的处罚。不知道周司长对这个问题有什么补充。
2010-06-11 10:49:51
- 周军:
邓主任说得非常全面,我们一直都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医院的收费价格都要向患者提供的。比如一些有条件的医院,可以用触摸屏查询;有些医院在门诊也可以查。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就上墙公开信息。这些都纳入到了“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中。
2010-06-11 10:53:11
- 邓海华:
具体到某一个病人的费用,现在有的医院是实行一日清单,或者最后出院的时候再给一个总的清单,执行的形式不太一样。
2010-06-11 10:55:37
- 香港文汇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有部门说张悟本从事的是食疗,所以不涉及非法行医的问题。之后我们也注意到有官员指出,张悟本是借着中医的旗号来行骗,请问卫生部未来是否会进一步对张悟本进行调查,会不会考虑以行骗的问题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另外,张悟本事件之后有很多反思中国养生业的声音,请问卫生部未来会不会出台相关的政策,比如设立养生业的准入门槛和对执业人员有一个资格和认证?谢谢!
2010-06-11 10:55:57
- 邓海华:
对于个案的问题,我们还是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他从事这项活动的地点或者他本人关系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工商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属地化管理。
关于养生业的问题,养生保健的概念,或者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我建议你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发言人或者新闻办提问。据我了解,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养生保健的工作,中医药管理局是有规定的,主要是执业医师或者助理执业医师按照相关的规程、医疗规范来进行工作。对于非医疗机构,某些人打着所谓养生保健甚至中医养生保健这种招牌从事相关的活动,据我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但是我想强调的是,健康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追求,我国的卫生工作方针也一直是预防为主,这么多年来,卫生部一直非常重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传播的手段来传播健康知识和医疗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来促进公众的合理营养,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最后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卫生部在2008年曾经连续发了两个公告,一个是关于“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的宝塔”,我们在这个地方开过发布会,也开过专家沟通会,向社会介绍居民健康膳食的有关情况,有十条原则,一本书,适合于各年龄组居民的健康膳食。另外一个公告是中国公民的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一共66条,并且对这66条我们进行了逐条释义,并且在全国开展了以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为主题的健康教育促进行动。2009年,卫生部以卫生部通告的形式还向社会推荐了81种卫生科普图书,通过各方面的专家对卫生科普的、卫生保健的图书进行了平衡、检查、审查,向社会推荐。据我所知,现在社会非常流行的排行榜前多少名的图书都不在我们推荐的范围之内。
2010-06-11 10:57:32
- 邓海华:
我们虽然发布了这么多公告、书,但是可能我们的策划手段、我们的包装能力跟社会上一些行业和组织比起来,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把这些健康的理念、健康的意识有效地传播到每个老百姓。在农村,我们现在有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每年都开展大量的活动,把知识传递给农民。在城市,我们通过社区的卫生服务,结合健康城市、爱国卫生、相约健康社区行等等活动,把健康的知识传递给社区的居民。卫生部连续五年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了中国健康知识激励计划行动,选择对老百姓危害比较大的慢性病或者是推介其他的健康生活方式来组织健康传播。由于我们的能力、策划水平和资金的限制,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还不能满足当前老百姓对健康知识越来越高的需求。通过最近社会上发生的这些事,我们也了解到,老百姓获得健康知识的渠道越来越多,但是权威的、科学的、准确的健康知识的获取途径还不通畅。去年卫生部新闻中心做的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的调查,只有6.48%的居民具有健康素养,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去盲目相信社会上这些不科学的所谓养生保健的信息。卫生部对这项工作也是高度的重视,去年我们新组建了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向大众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今年卫生部还印发了健康教育机构的工作规范,也是想进一步发挥专业健康教育机构在这方面的作用。今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有效地传播健康知识,我们要积极地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要发挥专家的作用,特别是要培养一大批科普专家。我们要把临床专家、保健专家变成科普专家,通过他们、通过媒体和专家的有效合作,以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健康传播活动,传播健康的知识。同时,卫生部门还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图书出版管理部门和影视主管部门来加强对图书和影视作品的管理,提高相关图书和影视作品的质量。
2010-06-11 11:00:53
- 新闻晨报记者:
刚才您讲到在现在的养生市场上所谓热门的排行榜前几名并非卫生部推荐的权威专家出版的书籍,今后卫生部会不会对市场上的养生书籍做比较系统的清理?从今年开始,卫生部会不会以比较科普化和大众化的形式正式向公众推荐一些比较权威的养生书籍?谢谢!
2010-06-11 11:06:00
- 邓海华:
我们注意到新闻出版总署最近发布了一条信息,关于养生保健类图书的出版管理问题,你可以向他们咨询。我看到的是他们提出了四项措施来规范养生图书的出版管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要加强和医药卫生部门的合作,加强对这些健康科普图书的准入和审读,对于今后再有新的科普图书,要经过严格的把关,力争向公众传递科学的、健康的知识。对于市场上已经有的这些养生图书,据我了解,出版总署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的专家,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理、清理活动,对于那些严重误导老百姓的所谓养生图书要进行清理,力争向每个老百姓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科普图书。按照职能,卫生部有关司局从科普的角度,还会继续向社会推荐我们经过专家审读、评审过的健康科普图书。
2010-06-11 11:06:49
- 财经杂志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现在全国创卫两年变成三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正在降低?还有整治方案,它的考核办法是怎么进行的?考核的质量会有哪些?资金上如何保障?第二个问题,我们注意到最近一些媒体报道基本药物在招标采购的时候出现了越招越高的情况,请问卫生部有何应对之策,在制度上如何完善?
2010-06-11 11:08:09
- 邓海华:
我昨天看到爱卫办下发了一个通知,关于爱国卫生城市的评审工作,他们进行了一些调整,这是他们这么多年来对创卫工作的总结和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应该说对这项工作加强而不是削弱。对于整洁行动,我们定了六条到2012年底实行的目标,当然要有具体的考核措施。据我了解,全国爱卫办近期将对全国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召开专题的媒体沟通会,欢迎大家参加沟通会,对具体的细节的问题,还要跟大家沟通。
2010-06-11 11:08:38
- 邓海华:
基本药物制度的问题,我关注到最近媒体上的报道很多,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近期五项重点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的意义非常重大,有利于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有利于规范药品的流通环节,规范用药行为,遏制药价的虚高。同时,它又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是我们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从去年8月这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各地3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评职机构全面实施,可以说开局良好、起步平稳,不完全的统计,实施基本药物地区的药价普遍降低了25%-50%,老百姓用药的费用确实得到了降低,也得到了社会和患者的好评,特别是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配送,这个问题备受社会的关注,因为它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去年以来,各地是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利用政府建设的非营利性的药品采购平台,有的是政府的网上采购平台,来进行基本药物的公开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由于国家层面,卫生部这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的文件一直没有出台,所以各地按照医改的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开展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有效地降低了基本药物的价格,确保了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2010-06-11 11:09:28
- 邓海华:
当然,我们承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包含的环节非常多,从药物的遴选、生产、定价、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涉及到了众多的固有利益格局的调整,而且这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先例可循,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包括记者刚才提到的最近媒体报道的这些问题,我想这都是可能的。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各地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一些经验和好的做法,认真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基层、药厂、流通环节方方面面的意见,来研究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要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的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工作。同时,卫生部和各地还要积极地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的措施,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积极稳妥地实施,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是一个方面,但是其他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跟上也是至关重要的。
谢谢各位参加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谢谢大家,谢谢周司长和王主任。
2010-06-11 11:14:16
- 中国网:
今天发布会的直播到此结束。谢谢网友收看。
2010-06-11 11:14:56
图片内容:
- 卫生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
- 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副司长周军
- 卫生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才有
- 新闻发布会现场
- 北京电视台记者提问
- 新世纪周刊记者提问
- 记者提问
- 记者提问
- 香港文汇报记者提问
- 新闻晨报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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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 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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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副司长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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