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活动描述
文字内容: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欢迎大家参加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公安部部署“清剿火患”战役一个月来的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今天我们专门请来了公安部陈飞副局长和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的马恩强处长,让他们两位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我们都知道,消防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许多消防官兵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总体上看,我国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风险很大。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9月23日公安部印发了全国深化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的工作方案,并于9月26日召开会议,部署自今年9月26日至明年2月底紧紧依靠各地政府、各部门、基层单位、社会组织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
目前,“清剿火患”战役开展到现在正好一个月的时间。从一个月的时间来看,全国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等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尤其是今年国庆节期间,火灾同比下降23.7%,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可以说,“清剿火患”战役已经初见成效。
下面我们就先请公安部消防局陈飞副局长为大家介绍“清剿火患”战役的有关情况。
2011-10-26 09:32:22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在此,我谨代表公安部消防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公安消防工作的媒体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和热烈的欢迎!
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底,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清剿火患"战役的有关工作情况。
一、发动"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民生的需要。消防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人流物流加剧,火灾隐患大量增多,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是保障民生民安、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第二,这是全力稳控火灾形势的需要。今年以来,各地在持续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下,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仍不容乐观。特别是今年湖南、湖北、辽宁、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五起重大亡人火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1-10-26 09:58:21
第三,这是积极应对当前冬季火灾高发期的需要。目前,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已经进入冬季,南方地区气温也逐步降低,冬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我国大部分地区天寒地冻,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剧增,火灾发生的几率也会大大的提高;同时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也在这个季节,人流、物流密集,各类群众性活动增多,诱发火灾的各种因素大量增加,火灾防控压力也明显增大。因此,开展“清剿火患”的战役,对减少火灾的发生,尤其是遏制恶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清剿火患”战役的推进情况。
一是迅速形成声势。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就"清剿火患"战役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刘金国副部长多次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公安部专门成立了由刘金国副部长担任组长,公安部督察局、办公厅、治安局、消防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并于9月26日专门召开全国部署视频会议,印发工作方案。各地党委、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措施,在政策、组织上予以保障。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以政府文件或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名义印发文件、下发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所有地市级政府及绝大部分县级政府均印发了方案部署。“清剿火患”战役是近几年声势和规模最大的一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2011-10-26 10:05:31
二是明确战役任务。在总结近几年来全国火灾的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我们把这次战役清剿的范围确定为: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城市社区、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违法建筑和场所,消防设施操作员无证上岗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等问题,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以及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也就是“三合一”、“多合一”的场所。
三是采取超常规措施。积极推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大力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公安机关治安、督察、交警等多警种联勤联动,合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坚持战时纪律、战时标准,各级公安机关全警参战,特别在国庆期间,放弃节假日休息,实行二级战备,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第一线;坚持依法整治,对于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用好法律手段,坚决予以整治,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坚持宣传广泛发动,在主流媒体全面宣传"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并建立举报投诉中心,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排查举报投诉火灾隐患。
四是取得初步成效。战役打响到现在一个月来,通过这一个月的战况主要表现为“两个大幅”。执法总量大幅上升,战役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排查社会单位127万余家,环比上升100%。发现和受理群众举报火灾隐患184万余处,环比上升412%。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76万余处,环比上升432%,临时查封单位数有30532家,环比上升298%。责令“三停”单位11661家,环比上升152%。全部罚款统统上交国库,全国8.5万余个社区已经排查了20331个,56.8万个行政村已经排查了75100多个,对排查过的单位、社区和村庄,我们这次要求各地全部建立检查的台帐,我们将会组织开展抽查,发现有不合格的将责令全部重新组织排查。
2011-10-26 10:06:46
第二个大幅,就是火灾总量大幅下降。战役打响以后,全国火灾形势得到好转,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9月26日 以来,全国共计发生火灾6581起、死亡7人、受伤18人、直接财产损失736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5%、84.8%、48.6%、44.3%。国庆期间,我局指挥中心没有接到任何有影响的火灾报告
从开展的情况来看,我们感觉到各地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在排查工作方面,各地具体明确了区、县政府,行业部门,居村委的职责,实施网格化的排查,“网格化”的排查非常得重要,辽宁、山东、云南、贵州等地将全省划分为多个战区,主条战线,若干个网格,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排查。河南省推行了巡消一体化,保消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全省有13万余名的巡防、保安队员,全面承担起消防检查职能。重庆市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实行户籍化管理,逐家等级上册,详细等级级数和等级情况。广东省建立火灾举报投诉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地发动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的排查。这是排查方面的情况。
整治方面的情况,各地整治隐患的力度也是空前地加大,纷纷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比如广东省佛山市为了吸取“823”重大火灾的教训,代市长刘悦伦同志亲自担任佛山市“清剿火患”战役的总指挥。市政府从公安、工商、住建、国土、文广、检察、安检、消防等八大部门成立“清剿火患”的办公室,投入“清剿火患”的战役。全市划分为五大战役区域,33个街镇阵地,407个村镇网格,抽调基层工作人员27994人,成立了740个作战分队。截至目前共排查、关停不合格的场所141家,清理违章住宿人员1155人。我们可以从广东佛山市的情况说明这个地区,乃至全国“清剿火患”行动的动作力度是非常大的。
2011-10-26 10:12:38
比如说云南省州市县三级政府对11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广西巫溪市政府有949家带有“三合一”性质的商户已经全部搬出市场,有820家占道经营店铺被强制拆除;海南省海口市集中清剿老城区的火灾隐患,拆除耐火等级比较低的建筑,投入600余万元,有1500多个商铺业主还自筹资金130多万元,增配了消防安全设施。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我们将坚持消防安全、预防为主的理念,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全力维护火灾形势平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在政府层面,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提请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分地区、分行业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汇报,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发动各行业、各系统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力量投入到"清剿火患"战役中。在社会单位层面,要求各地将推动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作为"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工作,制定自查标准,统一印发公告,将社会单位全部发动起来抓好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将自查结果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备案,在监督抽查时一并检查单位自查情况。在公安消防机构层面,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建立战役"龙虎榜",对各总队人均排查单位数、发现隐患数、整改隐患数以及战役宣传主流媒体上稿数等指标进行排名通报,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在战役期间全部整改完毕。同时,部署各地在"119"宣传月、圣诞和元旦期间、春节前掀起排查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公安部将组成督查组,分"119"宣传月活动期间、圣诞和元旦前、春节前三个阶段,对各地"清剿火患"战役进行暗访督查。近期,公安部将派出5个督导组对山西、内蒙古、上海、安徽、江西、福建、重庆、黑龙江、贵州、海南等10个省份进行督查。
2011-10-26 10:15:00
三是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公安部将制定出台《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办法》,指导各地加快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受理、核查、回复、移送、奖励、曝光等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清剿火患"战役,积极排查举报火灾隐患。我们认为是创新管理,发动人民群众举报火灾隐患情况。
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工作。首先,搞好"119"宣传月活动。主要是协调主流媒体对"119"宣传活动进行深度报道,播出消防专题节目"橙色闪耀",联合举办"中国骄傲"晚会,表扬一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其次,我们要加强战役的深度报道。对各地上报的久拖不改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重大火灾隐患,将协调新闻媒体做深度的曝光。
女士们、先生们,回顾几年来全国消防事业的发展进程,我们深切地感到,消防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凝聚着广大新闻界朋友们的心血。在这里,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新闻界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消防工作,通过你们的辛勤努力,进一步宣传报道"清剿火患"的战役情况,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
谢谢大家!
2011-10-26 10:19:56
刚才陈飞副局长向我们介绍了这次“清剿火患”战役的意义、背景以及“清剿火患”战役的任务、主要措施,还有一个月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下步的工作措施。下面是提问时间,欢迎各位记者针对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陈飞副局长以及马恩强处长将回答大家的问题。
2011-10-26 10:38:11
我想问陈飞副局长两个问题。第一,今年到目前为止,火灾大概同比去年的上升和下降的趋势是怎样的?这个主要发生的场所,比如高层这块是不是主要的?今年发生的六起重大火灾事故,是因为人为原因还是建筑材料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在“清剿火患”战役中不仅关系到消防部门,记者也关注到像浙江湖州等地有关闭22家有隐患的培训学校,并在查处中七家部门联合执法,其中包括工商、住建、安检等部门,这是非常值得借鉴的。此次战役中,消防部门如何和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合进行区域执法?谢谢。
2011-10-26 10:38:24
谢谢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就今年以来火灾的趋势我先说一下。今年以来,火灾形势总体上是平稳的,上半年尽管火灾发生的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损失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发生了重大火灾6起,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但进入下半年以来,特别是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来,火灾呈下降趋势,刚才通报的情况中讲了两个大幅,一是“清剿火患”战役以来火灾是大幅下降的。从现在到年底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按照这样的力度推进下去,“清剿火患”战役的成效将会越来越显现,实现全年的火灾形势稳中有降,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是有信心的。
对建筑火灾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之间的关系问题,这点请马恩强处长和记者做交流和答复。
2011-10-26 10:38:45
近几年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火灾多发,特别是2009年“2•9”央视新址火灾,2010年"11•15"上海胶州教师公寓火灾,以及今年2月3日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火灾都是因为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引起的,也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火灾已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我们全社会人民群众的关注。
为了吸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各地已开展了专项检查,消除了大批隐患。近期,公安部商住建部决定联合开展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专项治理,已形成了共识。整治的范围也向新闻界的朋友通报一下,这次整治的范围主要是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经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
我们整治的措施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凡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的,要求采取用不燃的材料进行封堵、覆盖。
第二,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要求使用单位禁止在建筑的外墙安装广告牌、灯箱等用电设备。
第三,禁止在建筑四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要求使用单位在建筑外墙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标识。
第五,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要求单位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维护,使其保持完好有效的状态。
我们主要采取以上这些措施。
2011-10-26 10:39:03
关于记者谈到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作用来共同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举了浙江湖州的案例,在这里我做一个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确定消防工作的原则有四句话,“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因此,“清剿火患”战役也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这涉及到战役的预期效果能不能达到。如果离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特别是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清剿火患”战役要实现战役目标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中就提出,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各部门联勤联动,具体来说,就是联合作战。我认为关键的问题要在两个方面进行配合:一是在消防的源头管控上进行合作,二是在重大隐患的整治上要联手行动、联合整治。
源头的管控方面。政府部门,比如说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工商部门、文化部门、旅游部门、安监部门等等政府的职能部门都承担着、履行着社会管理的职责,在行政许可时,在对这些企业和单位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消防安全是不是达到标准,是不是符合消防的安全要求要作为前置条件。如果不符合、达不到的,就应该不批准,从源头上来共同把好关。比如违章建筑的问题就是规划部门的问题,比如建筑材料的使用问题就是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来共同严格按照我们国家的标准规范来选材等等,诸如此类的工作就应该由政府各个部门依法从源头上来加强、把关。
2011-10-26 10:40:31
还有一项工作就是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治。从消防工作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火灾隐患形成有一个过程,形成重大隐患有许多因素,许多原因,这些隐患不消除,就会造成火灾。所以说在整治火灾隐患、清剿火灾隐患的过程中,如果只靠消防部门一家来单打独斗显然是难以见效的。
这次我们要求在政府的主导下,多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从一个月的工作情况来看,这方面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刚才记者谈到的浙江湖州的联合整治,在“清剿火患”战役过程当中,联合了七个部门来联手整治,我认为这个案例非常好,部门联动非常有效。
谢谢!
2011-10-26 10:40:54
我们清剿火灾隐患需要广泛发动群众,借助群众的力量消除盲区死角,我的问题是,我们这次“清剿火患”战役在这方面有什么创新的举措?
2011-10-26 10:41:07
谢谢新华社的记者。清剿火患战役需要发动人民群众,我们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和参加,积极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宣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检查,我注意到这次火灾隐患清剿各地上报的情况都有反映这方面的工作。
新华社的记者提到的,这次“清剿火患”战役有没有创新,有没有新的举措,我这里具体地给大家介绍一个情况。最近公安部大力推广北京市和广东省中山市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经验做法,就是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来举报身边生产生活当中的火灾隐患,而且形成一种机制。10月19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现场会,让北京市、中山市现场介绍他们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公安部将在全国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内容、方式和有关的程序,包括怎么样核查,怎么样回复,怎么样移交,实行有奖奖励,还有对重大火灾隐患举报以后怎么样曝光,都将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且要求这个月底全国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市必须全部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而且我们要求各地把举报投诉的方式,比如说电话要向当地的媒体公布。公安部也将把全国各地的举报投诉的方式、电话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布、公告。
我想这个举报投诉作为一个创新的机制,一旦建立起来以后,就会能够达到像北京市、中山市这样的成效。北京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以来,从3个月情况来看,一共受理7200多起火灾隐患举报,查证属实的案件有6400多件。火灾的发现率、整改率大幅地提升。
2011-10-26 10:42:23
我们推广广东中山市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经验,因为那个地方改革开放比较早,火灾隐患前几年比较突出,比如说“三合一”的问题,公众娱乐场所的问题,建筑工地的问题,火灾多发、高发,而且还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两年前,中山市就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模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投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实行举报投诉制度以来,广东中山原来的“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包括建筑工地的火灾呈现大幅度下降的趋势。
这种先进的典型,先进的做法,公安部将大力地推广。我想随着这个机制在全国各地的建立,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全社会的火灾防控成效将越来越明显。
谢谢!
2011-10-26 10:44:16
我有两个问题想请问一下。第一个问题,刚才陈局长介绍了北京和中山的经验和做法,也就是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我注意到您刚才也讲到,公安部近期将出台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办法,这个奖励办法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出台,能不能稍微给我们展开介绍一下?
第二个问题,刚才陈局长也讲到今年的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在我们消防官兵齐心协力清剿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仍然不容乐观,而且您重点介绍了几起重大的亡人火灾事故,目前我们对这几起事故的调查情况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责任人得到追究?谢谢!
2011-10-26 10:47:43
关于奖励办法,我介绍了北京市、广东中山市的做法,他们有自己的奖励标准。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情况也千差万别,公安部制定出台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将对奖励的范围、标准作些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由地方细化,下个月“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将正式出台。
火灾形势前面我已经做了介绍,今年以来总体是平稳的,但是,还是发生了6起重大火灾事故。引起火灾的具体原因都已经调查清楚,关于事故的责任问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如,佛山的“8•23”火灾,前天我们得知有关情况,有关部门还在进行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这些火灾如果公安消防部门执法有问题的,我们将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2011-10-26 10:48:54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1-10-26 10:51:25
图片内容:
相关新闻:
图片大图: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
中国网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