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5月,宁夏才被列入全国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在医改方面起步较晚,但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从医疗服务、医保保障、药品供应、人事薪酬、监督管理五位一体的医疗卫生制度方面进行了较全面的改革,医改成效进展迅速并结出了累累硕果,交出了一张颇为务实的“答卷”。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中央媒体记者一行走访宁夏回族自治区多家医院目睹和感受了患者如何实实在在地享受医改成果,拥有满满获得感。
宁夏自治区是我国最早实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医统筹管理的省区。医保资金对医疗服务机构的支持作用逐步凸显,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了以病种分值为特色的宁夏模式。按病种分值结算得方式兼顾医疗机构、患者和医保经办机构三方利益,既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又能妥善处理例外情况,并着力保障参保患者权益,使三方达到和谐共赢得目标。
以石嘴山为例,目前确定了1532种病种分值,建立高异常病例单议制度,支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分值、系数等指标引导就医和资源合理配置。因此,通过付费方式改革的杠杆作用,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达到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目的。
记者在走访盐池县人民医院时了解到,盐池县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于2009年启动,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门诊费包干预付制,在县级医疗机构实行住院费用总额包干预算制。盐池县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介绍具体做法是根据上一年度参保居民在乡村两级的实际人均服务量和次均门诊费用标准,考虑适度增量,确定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人头费标准。年初由医保部门将乡、村两级基本医疗门诊包干经费打包给乡镇卫生院,按季度拨款60%,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门诊包干经费进行预拨和监管,剩下的40%经费年底以绩效考核形式兑现,解除了村医垫资或赊账开展工作的顾虑,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一种是县级医疗机构实行住院费用总额包干预付制。引导患者合理选择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及县以上医院住院,减少不必要的县外转诊。对县级医院有能力治疗的疾病,依据上年报销人次和费用,确定本年度住院费用总额。转诊病人,其医疗费用从县级医院总包干预算中支持。医保部门按季度预拨70%包干经费,剩余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这一系列做法有利于控制费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这是更接近于真正的预付制的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成为控制不必要医疗费用的主体,有了节约成本的内生动力。从数据看,这项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陈秋霖肯定了这种支付方式,她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引导病人留在当地,也让当地的医疗能力在服务过程中逐步提高,将进一步把病人留在基层,长此以往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合理提高医生收入 “两核一备”为核心的薪酬制度改革
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全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省区之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可在现行工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比例的方式进行分配,或保留档案工资自主建立符合医院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可以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最高不超过3倍标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赋予了公立医院分配的自主权。
在公立薪酬制度改革方面,银川突破性的成绩是人事薪酬改革方案。银川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田永华表示要通过人事薪酬制度的改革,让医生回归医生自身看病的角色且主动、积极的参与这一轮的改革。他介绍,“我们设计了两核一备为核心的人事薪酬改革的方案。两核,就是要核定岗位人数,核定薪酬总额,进行编办和人社局的备案管理,这部分备案是指的聘用人员,实现政府层面的同工同酬同岗同待遇。”
据悉,石嘴山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提高医生薪酬待遇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例如推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优化薪酬结构和分配机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医务人员收入稳步提高,有效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职工人均年工资由2015年的6.9万元提高到了2016年的7.6万元,增长10%左右。今年上半年,同比增长7%左右。
“过去有编制和无编制差别很大。在施行薪酬制度改革之后便淡化了编制,全员待遇是一模一样得。以前基本工资占六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占四成。自从改革以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达到了六到七成,大大鼓励了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多劳多得。特别对合同制得员工来说增幅比例加大很多,真正实现同工同酬”。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一名医务工作者向记者介绍薪酬改革施行的前后变化。“此外我们全院还实行阳光管理,也就是全院全透明化公示。院内职工可通过oa内部系统查询到任何信息包括全员工资收入也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
记者通过调研了解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试点城市,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公立医院的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逐步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提供职工薪酬水平,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正常增长机制,允许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化验、检查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公立医院上年度绩效工资水平10%-20%的增长率审批绩效工资增量,逐步调整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最高不超过3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盐池县人民医院内一科副主任侯占斌告诉记者,薪酬没调整之前,绩效奖金是1000元,现在上调为4000-5000元。“以值夜班为例,以前是一晚补贴10元,目前调整为50元,周末80元。降低了大型检查价格,提高了服务诊疗费用。”医生都非常高兴,工作起来非常有干劲儿!(中国网讯 记者: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