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直播>

最高人民法院就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举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夏欢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夏欢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6:00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召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图片实录更多

文字实录

查看全文正序倒序刷新
  • 姜启波: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2019-05-31 16:01:15

  • 姜启波:

    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少年儿童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强调指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要求“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少年儿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9-05-31 16:03:26

  • 姜启波:

    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然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的案件也是不时有见,对此,党中央高度关注,全社会高度关切。

    2019-05-31 16:05:13

  • 姜启波:

    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保护。坚持立足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以少年法庭为依托,通过专业化审判,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要求。依法严惩了大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创立了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构建了“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等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很多经验、做法已经上升为法律规定,为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法治体系贡献了司法智慧。

    2019-05-31 16:07:19

  • 姜启波: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案例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活教材”。结合案件审判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扩大审判活动效果和影响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长期以来一贯坚持开展的特色工作。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经广泛征集、深入研究,从全国各地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大量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中精心筛选出十大优秀案例,并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公开发布,是此项特色工作的延续和深化。

    2019-05-31 16:09:58

  • 姜启波:

    十起优秀案例是按照有一定普遍性和不同代表性的标准筛选出来的。既有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案例,也有对受害未成年人给予司法救助的案例,同时还有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案例。其中不少案例是全国首例,如全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例、全国首例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全国首例跨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案例等,相关案例对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案例所涉及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特别是能够反映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新动向,如校园欺凌、幼儿园虐童、黑恶势力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套路贷”案例、以招聘童星为名利用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例等,值得高度重视。集中发布这批案例,是要向全社会进一步宣示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一定严惩不贷、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一定不遗余力的坚定立场,同时希望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关心重视,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每一名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保驾护航。

    2019-05-31 16:11:37

  • 姜启波:

    借此机会,还想向在场的记者朋友和广大社会公众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关工作打算。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对于保护未成年免受不法侵害,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前些天,周强院长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对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专门做了研究部署,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的指示,未来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2019-05-31 16:13:58

  • 姜启波:

    一是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对未成年人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不动摇,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2019-05-31 16:14:38

  • 姜启波: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强化专业审判。少年法庭建设要坚持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要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同时保持二者相对独立。最高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少年家事审判机制。

    2019-05-31 16:16:15

  • 姜启波:

    三是充分履行职能,做好延伸工作。对未成年犯罪人,要切实贯彻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受害未成年人,要及时给予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和跟踪帮扶等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或者有关部门没有履行监护、教育、管理等责任或者履责不力的,要根据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或者提出司法建议。

    2019-05-31 16:18:09

  • 姜启波: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案例研究、大数据分析,及时准确把握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动向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完善司法政策或者提出立法建议。结合案件审判,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巩固和加强审判活动成效。谢谢大家。

    2019-05-31 16:19:37

  • 李广宇:

    谢谢姜启波主任。下面请各位记者结合今天发布会主题提问,姜启波主任和周加海副主任将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问题。

    2019-05-31 16:20:14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记者:

    姜主任,此次发布的十大优秀案例与往年相比有哪些鲜明特色?谢谢。

    2019-05-31 16:21:04

  • 周加海:

    我来回答一下记者朋友的提问。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我们利用这个特殊的时间结点发布一些涉及未成年人审判的典型案例,是我们通常的做法。今年我们又是利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结点,专门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十大案例。与以往发布的涉及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相比,这一次我们发布的十大优秀案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案件类型多样,这十起案例刚才姜主任已经做了简要介绍,既有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猥亵、虐待等犯罪的刑事案件,也有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撤销监护权、变更抚养权的民事案件,还有通过前科封存帮助涉案的未成年人被告人顺利回归社会,以及通过跨省联动救助,帮助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和心理阴影的案例。相关的案例虽然类型各有不同,但都体现贯彻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严惩不贷,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司法政策精神。

    二,这些案例都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我们在选取这些案例的过程中,是有意选取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涉及到未成年人多发的案件,或者是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比如案例一,这个案例是恶势力集团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弱的特点,对他们实施“套路贷”犯罪,通过实施恐吓、纠缠、滋扰等软暴力行为,迫使一些未成年人被害人支付款项。大家都知道,“套路贷”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犯罪类型,这类犯罪危害很大,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套路贷”,更可谓是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对这样的犯罪从严惩处,彰显了司法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态度和决心。

    再如案例二,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五名被告人和一名被害人都是未成年在校女生,五名被告人通过辱骂、殴打、逼迫下跪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凌辱,造成被害人无法正常学习的严重后果。她们的行为不仅仅是一般的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更不是同学之间正常的打闹行为,而是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对五名被告人都分别判处了相应的实刑,就是要坐牢的。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政策精神,以及在教育感化未成年犯罪者的同时,更要重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

    案例四,被告人以所谓的选拔童星为幌子,通过互联网诱骗威胁多名儿童进行视频裸聊,这样的行为没有身体接触,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仍然构成猥亵儿童罪,这也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利用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人民法院对这个被告人依法判处了11年有期徒刑,充分体现了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政策精神,同时也是警示有关方面,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家长,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的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免受、少受违法犯罪的侵害。

    三,这些案例都是意义非常重大的,十起案例中很多都属于全国首例,不少案件在推动完善司法政策,甚至制度建设立法完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案例三,是我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判决,这个判决在当年直接推动了2014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和民政部一起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了这个司法意见的出台。案例六,全国法院发出的第一道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写入后来的反家庭暴力法积累了重要实践素材。再如案例八,这是作为我们国家比较早的开展前科封存试点工作的案例之一,为后来未成年人犯罪人的前科封存制度写入我国刑法提供了实践的基础。案例九,更是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情,这个案件的被害人自己是亲眼目睹他的爸爸、哥哥被被告人杀害,自己也受了轻伤,他的身心受到了严重创伤。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法官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只是盯着量刑,而是采取多种方法、多方努力,通过联合一审的法院联手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心理干预的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重归正常生活,应该说取得了非常好的办案效果。

    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寻求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判决,相关的判决不仅具有先例意义,贡献了改革探索的经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更是在司法政策、立法完善方面、促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制度建设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特别希望在场的媒体朋友能够广泛的宣传这些案例,也可以整体宣传,也可以后续对十大案例做深入的挖掘报道,希望通过你们的报道,能够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的关心和重视。谢谢。

    2019-05-31 16:24:14

  • 李广宇:

    谢谢周加海副主任,刚才他也提出来,如果有媒体愿意就某一个案例再做进一步的深度挖掘,或者用专题片等其他方式专项报道,最高法院新闻局也乐意为感兴趣的媒体提供进一步的方便,可以和新闻局联系。下面继续提问。

    2019-05-31 16:26:20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请问周主任,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避免未成年人免遭犯罪侵害,您有哪些建议?谢谢。

    2019-05-31 16:27:47

  • 周加海:

    这是现在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客观上讲,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诱惑或者是风险在这些年呈增多的趋势。未成年人通过电脑、Ipad、手机等等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群和五花八门的信息,未成年人使用信息网络,一方面有利于他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但另外一方面,由于他们的认识辨别、风险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客观上也加大了他们误入歧途或者是遭到违法犯罪侵害的风险。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犯罪侵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个人感觉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

    首先,需要我们的每一个家庭和每一所学校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家长和老师是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关注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同时,更要关心重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注重与他们经常进行情感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以及他们的社会交往等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苗头的,一定要及时介入,切实履行监护、教育和保护的职责。

    第二,社会各界也要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及时发现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的司法机关要尽职履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延伸帮教和法治宣传工作。相关的群团组织也要积极履行专业资源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心理辅导、犯罪预防以及精准救助等工作。我们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要依法封堵有毒有害信息,同时要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止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遭受违法犯罪的侵害。

    最后我们倡议,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增强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自觉地抵制一些低俗、暴力等有毒有害的信息,要控制网络游戏以及使用网络的时间,不能随便与陌生人交友、聊天,要培养自己遵纪守法的意识,如果已经身处险境,甚至已经遭受违法犯罪的威胁侵害的,一定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者是报警,第一时间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2019-05-31 16:30:46

  • 中国少年报记者:

    请问今后人民法院将如何加强少年法庭的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谢谢。

    2019-05-31 16:32:25

  • 周加海:

    刚才姜主任介绍时也已经讲到了,人民法院对少年审判工作历来是高度重视,就在前几天,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还专题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周强院长作了重要讲话。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要实现少年审判工作新发展、新作为、新突破,关键是要有效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反复强调的,少年审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八字方针”,要把最高法院党组会议的精神,周强院长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具体来说,重点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从1984年11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以来,少年法庭工作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不断发展壮大,少年法庭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是人民法院的一块金字招牌。在新的时代、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年审判工作既面临着党和国家特别是社会各界更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的、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任务在客观上更加繁重,要求更高更细的挑战考验。我们一定要从确保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地总结经验,巩固深化改革的成果,同时不断地探索创新,推动我们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的发展进步。

    二,深化司法改革,保障和促进少年审判工作专业化发展。少年法庭30多年的发展经验充分证明,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是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为了推动少年审判工作的继续发展,一定要继续坚持,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和路径,同时要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的融合发展,要建立适应少年审判特点的绩效考核体系,为法官们能够有效开展少年审判所必须的特色工作创造条件,保障少年审判工作能够实现专业化的、可持续的发展。

    三,要加强理论和实证研究,不断提升少年审判工作的成效。近年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有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提案、议案呈逐年上升趋势,涉及的面很广,比如低龄儿童犯罪、性侵儿童、校园欺凌、儿童福利、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虐待儿童、留守儿童的监护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涉及到,我们作为司法机关,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审判的研究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大数据强化对司法政策的研究和案例研究,强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要从中把握住涉及到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动向、规律,有针对性的加强办案指导,为制定立法政策,促进立法完善提供理论的支持和实践支撑。

    2019-05-31 16:34:33

  • 李广宇:

    谢谢周加海副主任,也谢谢姜启波主任的发布和两位主任的解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6月5日将有一部重要的司法解释发布,请各位记者朋友关注我们正式的预告。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今天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也圆满结束,再次谢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也提前预祝儿童们节日快乐。谢谢。

    2019-05-31 16:39:20

  • 相关稿件

    直播预告

    直播推荐

    网上直播介绍直播热线

    电话:010-88828031010-88828318 88828409邮箱:zz@china.org.cn

    分享到:

    网站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