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将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成果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晓军
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李笑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李晓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张永和
吹风会现场
人民日报社记者提问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
光明日报社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提问
北京日报社记者提问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吹风会。今天吹风会的主题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出席今天吹风会的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晓军先生,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李笑梅女士,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李晓女士,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先生,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张永和先生。下面首先请这几位依次作介绍,之后他们会回答记者们所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李晓军先生作介绍。
2021-05-31 15:05:13
大家下午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是我国自2009年以来制定实施的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首个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的行动计划。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力保障了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行动计划得到全面实施,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几十项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本期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不足,重视补短板、强弱项,重视保障贫困人口、困难群众和弱者权益,努力实现公平正义。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得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利保障充分落实,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深入人心,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走深走实。
在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我们积累了新的经验。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法治保障、社会参与、多方监督。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成立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了统筹协调作用,中央层面40多个部门、群团组织各负其责,使得实施和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媒体、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社会组织和企业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中国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受到国际社会的称赞。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是制定三期以上行动计划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2018年11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中国的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会议上,20多个国家称赞中国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在国别审议中是不多见的。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分享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努力为全球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全球人权治理作出新的贡献。
行动计划的实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对实施情况进行了多次阶段性调研、检查和评估,不断强化落实工作。去年,我们还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执行情况开展评估,不久将由其公布详细的评估报告。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中国在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中的排名稳步前移,中国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和自由,中国的人权保障成就举世瞩目。要让全体中国人民过上日益美好的幸福生活,我们在人权领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中国正在制定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我们全面对标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目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更好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和要求落到实处。该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在不久发布实施。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相信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明天会更好。
谢谢!
2021-05-31 15:10:57
下面,请李笑梅女士作介绍。
2021-05-31 15:21:20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下午好,很高兴代表外交部出席《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成果吹风会。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履行国际人权义务的一项重大举措。过去五年,中国人权国际交流合作成绩斐然,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是四个方面:
首先,我们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2020年,中国再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作为少数五次当选理事会成员的国家,中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深入参与多边人权机制工作,倡导以和平促人权、以发展促人权、以合作促人权、以公平促人权。我们在联合国提出了一系列主张倡议,推动构建公平正义、合理有效的国际人权体系。在中国推动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十几次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
第二,我们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形象。中国倡导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对话与合作,反对人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反对借人权干涉内政。中国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赢得广大友好和发展中国家支持。
第三,我们切实履行国际人权义务。2018年,中国顺利参加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120多个国家高度肯定中国特色发展理念、实践和成就,中国接受各国提出的284条建议。我们及时提交《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多项人权条约履约报告,结合国情采纳和落实合理可行的建议。
第四,我们广泛开展人权交流合作。五年来,我们同20多个国家和组织举行了人权对话与磋商。我们同联合国人权高专及其办公室开展交流合作,接待人权理事会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老年人权利问题独立专家访华。举办“纪念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十周年大会”“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等重要活动。
记者朋友们,今年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作为联合国大家庭负责任的一员,中国始终是国际人权领域重要的参与者、贡献者与建设者。今年2月,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并发表视频致辞,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权普遍性与各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系统推进各类人权,坚持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四点主张,反响热烈。
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继续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全面深入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倡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在国际人权场合发出正义之声,为国际人权合作注入积极力量,与世界各国携起手来,共同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谢谢大家。
2021-05-31 15:34:53
下面,李晓女士作介绍。
2021-05-31 15:35:30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我简要介绍司法机关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落实情况。
司法机关始终高度重视行动计划的执行,依照“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原则,将行动计划纳入本系统和本部门的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提升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如期完成行动计划中涉及司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切实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人民法院主要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就是平常我们简称的“三个规定”,明确职责,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实现庭审实质化,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2016年至2020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5479名被告人无罪。
三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各项诉讼权利,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四是建立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和司法救助制度,提高国家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17.16元上升到2021年的373.1元。2016年至2020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7152件。做好《关于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工作,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2016年至2020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56万件,不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
谢谢大家。
2021-05-31 15:48:22
下面,请常健先生作介绍。
2021-05-31 15:48:48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这次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吹风会。我想简要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一下,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我们所掌握的一些情况。
总体来看,中国政府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保障人身自由方面,我们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修订了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在保证宗教信仰自由方面,中国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增设了“宗教院校”一章。2016-2020年,中国新增了宗教院校12所,使得院校总数达到了95所。
在财产权利保障方面,中国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完善了对农村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障。
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2018年以来,共有90多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开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五年来,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共提出提案近1800多件。行政复议法修订稿已经在去年底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4.2万件,作出直接纠错决定的比例达到了14.6%。
谢谢。
2021-05-31 15:57:30
下面,请张永和先生作介绍。
2021-05-31 15:58:09
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参加这个吹风会,我们作为学者参与这项工作,可能更多是从学者的角度来观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我自己更多的是做了一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的调研,愿意在这方面和大家作交流。
这三期行动计划有一个总的方面,就是我们的行动计划和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基本框架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我们整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符合联合国要求的。这是第一。
第二,第三期行动计划和我们的“十三五”规划完全吻合,它们是相辅相成的。五年来,中国政府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中国政府不断深化改革,落实“十三五”规划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各项要求,采取一系列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比如,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严格规范特殊工时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得到全面完成。完成民法典编撰工作,进一步完善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以及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平等保护的具体制度。
在特定群体权利方面,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的重大措施,对特定群体权利予以倾斜性保障,提升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权利的保障水平。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修订了50余部自治条例和240余部单行条例,为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支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不得实施的6种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建立部门联合约谈工作机制,为妇女平等就业提供保障。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校园欺凌防控制度、网络保护制度等。
总的看来,第三期行动计划对中国人权事业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谢谢。
2021-05-31 15:58:20
谢谢五位。下面开始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1-05-31 15:58:44
刚才有讲到这期行动计划已经有非常明显的成果,包括脱贫方面的成效。能不能请介绍一下,在过去一段时间,新疆、西藏等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人民群众权利保障提升的情况?谢谢。
2021-05-31 16:06:41
我们在新疆和西藏做过很多调研,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应该说这五年新疆和西藏的整个经济、社会、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实际上是人的更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是“人的发展”,还要“发展人”。五年来,对他们人权保障的促进,有精神方面的促进,还包括其他方面。成效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我觉得这方面中国政府是做得非常好的。谢谢。
2021-05-31 16:07:03
我想请问和前两期人权行动计划相比,这期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在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有哪些新的亮点可以介绍一下?谢谢。
2021-05-31 16:10:41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方面有很多亮点。我们最近到了浙江、上海等地进行调研,从我的亲身体会来讲,我觉得在基层民主建设方面有了比较突出的进步。
基层民主建设主要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还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这三个方面的建设。执行期间,中国修订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大概有28个省、区、市制定或者修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各地普遍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特别是以县为单位,统一公开村务的目录、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时间。各级工会也初步形成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基本形式这样一个厂务民主制度,这里包括厂务的公开制度、职工的董事制度、职工的监事制度以及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这都是企业的民主法定形式,还建立了职工民主的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这样一些具体形式。
特别是我们调研了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的后陈村,这个村子是中国第一个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地方,在2004年的时候就开始探索。这个例子非常生动,当时村干部很努力地为村民工作,但是村民由于信息不公开,对财务制度有怀疑,总是觉得“干部贪污了”等等。后来他们就下决心建立村务公开制度、村民监督制度,哪怕花一毛钱都加以公开。这样一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干部觉得,只要努力,所有的信息都公开,大家都能够直接监督,村民对干部的信任程度就会提高,人们也是眼明心亮的。到2010年的时候,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个制度被写入了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到现在我们看到,这个制度在全国普遍推行起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谢谢。
2021-05-31 16:11:09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要严格把握死刑适用条件,强化死刑复核程序。请问,这些年来最高法在这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我国不核准死刑案件的比例大概是多少?还有一些法学学者呼吁,在死刑复核案件中要增加开庭审理或者听证的程序。请问,最高法对此有何看法?谢谢。
2021-05-31 16:12:43
谢谢记者的提问,您还是很关注死刑案件的。刚才问的问题比较多,我一个一个来回答。
首先,最高法院近年来在严格死刑适用标准上做了很多工作。比如,从立法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是要从宽,能不判死刑就不判死刑;75周岁以上的被告人如果不是犯了故意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也不适用死刑。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加大人权保障,委托律师,让律师给他提供足够的辩护。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作出有关规定,对死刑案件进行监督。
您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案件比。最高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中,依照法律规定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实事求是,该核准的就核准,不该核准的就不核准。我们也经常发布一些典型案例,所以不存在什么案件比,还是实事求是。
死刑复核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个特殊审理程序,它和一审、二审的诉讼程序是不一样的。最高法院在死刑复核中尽量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也会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案子的监督意见。谢谢。
2021-05-31 16:13:04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做法?有哪些经验可以分享?谢谢。
2021-05-31 16:22:05
过去五年,中国加大人权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力度,广泛传播人权理念。我们充分利用全国“两会”“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全国助残日””国家宪法日”“世界人权日”等时间节点,结合“七五普法”,结合涉人权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实施,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
过去五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依托8所高校建立的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共举办220期全国性人权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达31000余人,政法系统在业务培训中有近200次请人权专家授课。加强大中小学生人权教育,在教材或授课中纳入人权内容,其中60余所高校开设专门的人权课,初中和高中教材设有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专门章节。新闻媒体积极开展人权报道,中国人权研究会等民间组织通过《人权》杂志、《人权研究》杂志和中国人权网等宣传普及人权知识,依法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人心。谢谢。
2021-05-31 16:22:24
我补充一下。刚才讲到人权的知识普及和培训方面的内容,我们在高校,其实在人权教育方面也做了很多方面的努力。一方面,我们广泛开设了人权通识课程,就是公选课,学校的学生都能够选,来普及人权的基本知识。像我们南开大学建立了“人权基础知识与素养”的学校公选课。另外,在各个学院开设人权专业课,比如法学院开设国际人权法课程,在政府学院开设人权政治学方面的课程等。
同时,我们也探索在中小学进行人权教育。一方面是把人权的基本知识,特别是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知识融入到中小学的课程和教材中去。同时,我们也探索在校园的课外读物方面加入人权的内容。南开大学专门组织了一个小组,编写了一本叫做《楠楠与凯凯的故事》,给中小学的漫画版人权课外读本。我们有小学读本、中学读本,还有教师手册,使得人权知识能够从中小学就开始,让学生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谢谢。
2021-05-31 16:22:46
这个我也很愿意补充一下。刚才常健老师也谈到他们学校的情况。我觉得在中国,人权教育方面可能是最具特色的。成体系的进行人权教育,可能只有中国才这样做。我们有硕士点、博士点、留学生、博士后,现在还开设了人权的本科教育,形成了基本完整的教育体系。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培养了大量的高端人权人才,他们是我们人权事业的中坚力量。谢谢。
2021-05-31 16:23:06
我的问题是关于新疆人权问题的。一些国际舆论认为,当地的维吾尔族人权受到侵害,请问您对此有何回应?另外,在少数民族人权方面,下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是什么?有什么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接下来会重点解决的?谢谢。
2021-05-31 16:26:48
我先简单说一下,然后再请张永和教授讲。关于新疆的人权问题,国际上炒作非常多,我2018年去联合国参加有关的会议,当时有的国家对涉疆人权问题进行政治操弄,到今天仍然就涉疆问题说三道四。其实,过去五年是中国新疆人权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就,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以说,新疆的人权发展成就还是非常巨大的,国际上的炒作,纯粹是无中生有。
关于少数民族,也是一样。中国的少数民族,不管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还是民族团结、文化教育、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等诸多方面,在中国近几十年的发展史上,也可以说是最好的。
2021-05-31 16:27:27
有关这个问题,我再补充一下。有关西方国家对我国新疆的人权保障提出质疑,这纯粹是无中生有。我在新疆做调研已经十几年,特别关注农村的基层建设以及劳动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我希望大家关注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官网,上面有很多内容,都是对此回应的纸质报告。我们现在还在做相关的报告,这些报告做出来后,我们也将会通过我们的官网发布出来,敬请大家关注。
2021-05-31 16:27:40
刚才记者提到国际上的舆论,我想补充一个数字。在今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上,针对一些国家在涉疆问题上对中国的攻击和抹黑,共有64个国家作了共同发言,支持中国在涉疆问题上的正义立场和举措,加上以单独发言、发表声明等方式支持中国的国家,形成了近百个国家在人权理事会上支持中国新疆政策的声势,他们反对干涉中国内政,这充分反映了国际人心的向背,体现了公道自在人心。谢谢。
2021-05-31 16:28:00
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新增了合力推进的原则,强调人权发展依靠各方合力参与。在过去五年的具体贯彻实践过程中,社会各方面力量是如何共同参与到促进人权事业发展这个队伍当中的?谢谢。
2021-05-31 16:30:16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很高兴你能关注到我们在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过程中提出的合力推进原则。因为我们知道,在前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重点是三个原则,就是依法推进、协调推进和务实推进。第三期行动计划中我们增加了两个原则,一个是刚才谈到的合力推进,还有一个是平等推进。
合力推进主要是强调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我们看到,企事业单位在推进人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我们最近到浙江去调研,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情况,在很多社区,他们在进行养老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少数民族帮扶等方面建立了社区发展基金会,主要是由当地企业来进行投资。政府提出一些需要帮助的项目,实施人权保护方面的具体措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计划叫做“春泥计划”,就是帮助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帮助他们在学校的学习生活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在基层,志愿者组织大力发展,比如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志愿者组织在社区服务、交通服务、医院服务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地方上,很多地区在进行公益活动时,特别是保障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少数民族权利的过程中特别注意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他们有很多具体的数字,我看到数字比前几年大幅度增长。谢谢。
2021-05-31 16:30:46
什么是好的人权状况,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是否有一个共识?中国的人权观与世界的人权共识方面,有什么样的联系?中国的人权观有什么样的侧重?是否有所谓的“普世人权价值”?谢谢。
2021-05-31 16:47:12
谢谢你的问题。在回答你的问题的时候,我想引用一下,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发展作为奋斗目标。中国尊重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所提出的关于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此同时,中国认为每个国家有权也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社会发展状况来自主选择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这也是中国一直在做的事情。刚刚我在开场发言中提到,在今年2月召开的46届人权理事会高级别会议上,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再次呼吁,要把人权的普遍性与各国实践结合起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承认,国与国之间存在不同意见,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一直是人权对话与合作的积极倡导者的原因。中国呼吁,所有国家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谢谢。
2021-05-31 16:47:47
这个问题,我想补充一点看法。因为所谓的普遍共识,这在国内也有一个广泛的讨论。考察人权发展的历史,我个人的观点是这样的,人权本来是在各个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发展起来的,比如在中国,一直有儒家思想,讲仁者爱人。在西方,他们有自然法、自然权利的传统。非洲有乌班图的观点,待别人要像兄弟一样。到了佛教的思想里面,有众生平等。所以,人权本来就是渗透在各个不同文化里面的。至于人权共识的形成,其实是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法西斯主义对人类的侵害,使得人们在人权问题上各个不同民族的文化达成了某种共识,突出体现在《世界人权宣言》和各种国际人权公约方面。在这方面,中国首先是《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者之一,当时张彭春先生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和罗斯福夫人等共同起草了《世界人权宣言》。近些年,中国一共加入了26个国际人权公约,还加入了大量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对于目前国际上达成共识的人权观念,中国是维护者、捍卫者、促进者。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各个国家的情况不一样,文化不一样,政治制度不一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不一样,所以在怎样理解人权和怎么实施人权方面,肯定有很多差别。比如在人权理解方面,从这次疫情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中国是把生命权、健康权放在首要位置,而其他有些国家可能是把经济发展、政治选票、个人自由放在首要位置,就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另外,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所以把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要位置,而其他的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权利排序有所不同。正像刚才李笑梅女士提出的,世界上有不同的发展道路,我们现在在国际上强调对话、包容,不是要以自己国家人权实施措施来当做普遍标准,否则可能就会有问题。但是,怎样来检验一个国家人权状况好坏?中国的观点是这样的,并不仅仅是把人权写在法律里就够了,不是这样的,最重要的检验标准是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用人们实际的满意感来检验人权在这个国家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谢谢。
2021-05-31 16:48:04
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得到了纠正,社会广泛关注。第三期人权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防范冤假错案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2021-05-31 16:51:06
谢谢您的提问。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司法机关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主要的举措有五个方面:
第一,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第二,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现在已经普遍实现对全部刑事案件每次讯问过程均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第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建立健全值班律师制度,也就是说要保证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会得到律师的法律帮助。
第四,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审查标准,完善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程序和要求。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8310起刑事案件。
第五,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的量刑裁量权,促使量刑公开公正。
关于将来建立长效司法救济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充分发挥一审程序的基础作用,二审程序的把关作用,不断完善证据审查机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二是完善权利救济机制。谢谢。
2021-05-31 16:51:24
请问在第三期行动计划期间,我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方面弥补了哪些短板和不足之处?谢谢。
2021-05-31 16:51:43
我们在做调研的过程中发现,通过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弥补了以往很多方面的短板和不足。一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做好“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二是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另外,还有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等其他方面。谢谢。
2021-05-31 16:52:04
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如何保障人的健康权利?在常态化防控阶段,在人权保障方面如何加强突发疫情防控,关于防控疫情是否会增设新的指标?谢谢。
2021-05-31 16:52:16
关于中国政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人权保障方面,去年2月份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做了一个专门的报告,以中英文形式在我们的网站上公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国政府把保障生命权作为首要任务,我们国家抗击疫情的成效有目共睹。谢谢。
2021-05-31 16:52:35
请继续提问,最后两个问题。
2021-05-31 17:02:10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请问,在该制度实施中如何保证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这项制度接下来将如何完善?谢谢。
2021-05-31 17:02:48
谢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上升到刑事诉讼法里面的规定。关于您刚才提到的这个问题,怎么保证他是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的,我觉得有四个方面。第一,在立法上,办案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要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知悉权。第二,现在增设了值班制度,也就是说,有值班律师、法律援助指定的辩护律师,还有自行委托的律师,确保被告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准确作出判断。第三,案子到了审判阶段,法院要对是否认罪认罚、自愿接受处罚作出全面的审查,如果他不是自愿的,那这个案子就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第四,允许被告人反悔。这四个方面可以保证他是自愿认罪认罚的。
关于您说的建立长效机制,今年2月份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章中专门增设了一章,是关于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的,对该制度的所有程序进行了完善。谢谢。
2021-05-31 17:03:04
近年来,中国在多边人权治理领域愈发活跃,并且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场合多次提出人权相关的倡议。想请问一下,现在有西方媒体和智库指出,中国正在改写西方一直以来对人权的定义,我们希望了解一下您对中国目前在全球人权治理方面有何评价?谢谢。
2021-05-31 17:04:26
谢谢你的问题,也谢谢你对中国参与国际人权事业的关注。刚才我也提到,今年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和平、发展与人权是联合国工作的三大支柱。中国一直坚定支持多边主义,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大三委工作。中国是少数几个五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的国家,过去几年,我们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以及结合国内的人权工作,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了一系列倡议。2016年,针对西非埃博拉疫情,中国推动人权理事会通过了“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促进健康权”的决议。2017年,人权理事会通过了关于经社文权利和粮食权的两个决议,明确写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此后,人权理事会在十几次决议中都写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理念已经日益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还在人权理事会多次提出了“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的决议,将“以发展促人权”的理念引入了国际人权体系。5月28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举行了“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研讨会,200多个国家和组织的代表参加,这是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召集的会议。今年3月,人权理事会再次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的决议,呼吁各方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加强对话与合作,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可以说,在全球人权治理中,中国反对惟我独尊、恃强凌弱,倡导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个别国家对多边人权机构“合则用、不合则弃”,企图凭自身喜好改造国际人权机制,是典型的单边主义。中国主张将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本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可以说,中国所推动和倡导的人权理念正在不断丰富国际人权话语体系,推动国际人权治理健康发展,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谢谢。
2021-05-31 17:06:56
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大家再见。
2021-05-31 17: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