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把审计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审计制度,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成效主要体现在:

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不断取得新进展。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审计领域重大工作,为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切实加强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为全国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强化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加快推进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努力做到上下贯通、拧成一股绳。扎实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不断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强化审计监督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审计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努力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和经济安全的“守护者”。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被审计单位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整改质量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109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3万多亿元,推动健全完善制度7万多项,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问题线索6万余件,审计结果在加强干部监督、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不断得到深化运用。

从严管理审计队伍,推动审计自身建设不断取得新提升。审计作为监督部门,必须以严于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各级审计机关深刻认识和把握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持用政治眼光分析经济社会问题,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着力塑造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和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做到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始终做工作上的实干人和业务上的内行人。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积极推动修订审计法,把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和审计工作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审计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审计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这些年来,审计机关始终把财政审计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审计工作,持续加大对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力度,统筹开展各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重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等各项审计,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政治责任,要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内涵深邃,为进一步做好财政、税收和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运行面临新的挑战,党中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审计机关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