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根据我国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补齐民生短板,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分、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要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有效改善了人民生活,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丰富发展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在我国经济下行、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成为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就业人数由2012年的37287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677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300万人。失业水平保持低位,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低于预期控制目标。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改变,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比重首次超过乡村,2021年占比达到62.7%,比2012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一、二、三产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3.5%、30.4%和36.1%调整为2021年的22.9%、29.1%和48%。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相应从8.1万元提升到14.6万元,更多劳动者从低生产率部门转入高生产率部门。202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较2012年翻了一倍。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在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农民工总量从2012年的26261万人增至2021年的29251万人。加强兜底帮扶,累计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550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68万人。三是就业帮扶成效显著。把提升技能、增加就业作为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从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贫困人口务工规模从2015年的122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243万人,三分之二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强化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和技能提升,持续巩固就业帮扶成果、促进乡村振兴。2021年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3145万人,其中160个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628万人。四是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持续提升。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扎实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劳动者技能素质明显提高。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增至2亿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采取多种形式,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300多万人次,稳定就业和转换岗位的能力不断增强。五是就业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特色活动成效明显,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年均为8000万人次劳动者、5000万户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91万家,有效增加了就业服务供给。六是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修订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章制度,劳动关系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监察执法网络,对各类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发展,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许多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历程,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一是制度改革取得突破。紧扣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制定职业年金办法,修订企业年金办法,建立并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均衡了省际结构性矛盾,缓解了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基金支付压力。强化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统一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序推进。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进一步凸显。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稳妥实施。二是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围绕覆盖全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从2012年的7.9亿人、1.5亿人、1.9亿人,增加到2021年的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政策,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建立健全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合理调整机制,连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1686元增长到2987元,月平均失业保险金由707元提高到1585元,月平均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由1864元提高到约4000元。四是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1.46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战略储备稳步增加,中央层面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总额超过1.68万亿元。健全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基金安全。五是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围绕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统筹城乡的五级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社保事务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更加方便快捷。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5亿人。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社保查询、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全国性、跨地区的社保公共服务,有效方便了群众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六是经济运行“减震器”作用凸显。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应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推动社会保障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协同联动,紧紧围绕保市场主体、纾困中小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作用。先后7次降低社保费率,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2020年实施力度空前的“减免缓降返补”政策,全年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为企业减负1.54万亿元。2021年延续实施部分政策,2022年实施“降缓返补扩”政策,助企纾困精准发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