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公安部通报海关缉私警察有关工作情况
活动描述
- 3月27日(周二)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海关缉私警察有关工作情况,主持人为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发布人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李文健。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武和平: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欢迎出席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由于全国“两会”的召开,应媒体朋友的需要,公安部本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顺延至今天举行。
今天,我们主要通报海关缉私警察有关工作情况。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李文健先生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然后就大家感兴趣的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2007-03-27 09:48:38 - 武和平:
海关缉私警察正式组建于1999年,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警种,是严把国门、依法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一支重要公安执法力量。这支队伍组建以来,在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查缉非涉税物品走私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确保国家海关税收工作顺利进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海关缉私警察成立8年来,海关税收从1998年的879亿元,跃升至2006年的6104.2亿元,为中央财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2007-03-27 09:49:07 - 武和平:
海关缉私警察常年战斗生活在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执行海关监管任务第一线,他们忠诚捍卫国家利益,无私无畏地与走私分子进行斗争,做出了突出贡献。8年来,海关缉私警察先后破获了一大批涉税和非涉税的走私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打击行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践证明,这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优秀队伍。
下面,请李文健副局长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2007-03-27 09:49:52 - 李文健: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下面由我通报一下有关海关缉私警察的工作情况。
刚才大家看了一个短片,这个短片对海关缉私警察的背景做了一些介绍。我想向大家介绍四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海关缉私警察成立时的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
2007-03-27 09:50:13 - 李文健:
一、海关缉私警察成立的基本情况及组织机构
1998年7月,在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针对当时严峻的反走私形势,为从缉私体制上解决长期以来对走私犯罪刑事打击力度不足、刑事处罚软弱无力的状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改革缉私体制、组建海关缉私警察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决定在海关设立一支打击走私犯罪的刑事执法力量,实行海关和公安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专门承担对走私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职责,使刑事执法的专业性和海关工作的动态性能够紧密结合,以及时发现走私犯罪线索,掌握走私犯罪规律,从源头上遏制走私犯罪。
2007-03-27 09:56:37 - 李文健:
1999年1月5日,罗干、吴仪同志为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成立揭牌,至当年6月底,全国各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相继挂牌成立。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缉私警察增加查处走私、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职能,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各侦查分(支)局也相继更名为所在海关缉私局(分局)。
2007-03-27 09:59:36 - 李文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缉私局(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是中国海关缉私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受海关总署与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海关总署缉私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为公安部第二十四局。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海关总署缉私局在广东分署设立广东分署缉私局,在全国41个直属海关分别设立各直属海关缉私局,在部分隶属海关还设有170个隶属海关缉私分局。各直属局及分局,同样接受双重垂直领导,其局长同时兼任所在海关副关长。广东分署缉私局、各直属海关缉私局同时列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序列,为所在公安厅(局)走私犯罪侦查局。
2007-03-27 10:04:34 - 李文健:
经过8年多的艰苦拼搏,海关缉私警察队伍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数量不断得到了发展壮大。目前,全国海关缉私警察共有9023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8315人,占总人数的91%;35岁以下4683人,占总人数的51 %;充分反映了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具有学历高、年龄轻的特点。缉私警察除配备有陆上执法武器装备外,还装备有212艘缉私船艇,船艇总吨位近两万吨。
2007-03-27 10:06:32 - 李文健:
在8年多的反走私斗争实践中,缉私警察队伍建设的体制和长效机制也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基本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队伍管理模式。队伍中涌现出包括“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海关先进工作者”在内的101名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和59个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有29人荣立了个人一等功,145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他们有的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有的以缉私事业为重,常年战斗生活在海上、边疆,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有的冲锋在前,与走私分子斗智斗勇,做出了突出贡献;有的舍生忘死,不怕流血牺牲,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所有这些,集中体现了缉私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崇高品德,是一支可以完全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
2007-03-27 10:08:07 - 李文健:
二、中国海关缉私警察的主要职责及法律依据
海关缉私警察承担海关打击走私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各项任务,其自身职能随着海关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首先,缉私警察组建之初,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缉私警察是对走私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专职刑警队伍。2000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等,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缉私警察的设置、性质、职责、执法程序等。
2007-03-27 10:11:22 - 李文健:
其次,为主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反走私斗争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海关打击走私的整体效能,2002年,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统一更名为海关缉私局,增加查处走私、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职能。
目前,海关缉私警察已成为承担海关打私任务的主要职能部门,依照《海关法》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打击走私的各项任务。具体包括: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海关总署缉私局还承担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缉私警察职责范围涵盖了走私犯罪侦查、海上缉私、走私违规案件查处、缉私情报、国际执法合作等多项职能,涉及到海关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彻底地承担起了海关四项基本职能之一。
2007-03-27 10:17:50 - 李文健:
三、海关缉私警察主要工作成果
1999年海关缉私警察组建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中央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海关总署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1998年和2003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在尖锐、复杂的反走私斗争中,充分发挥了缉私警察的职能作用,打防结合,常抓不懈,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2007-03-27 10:21:16 - 李文健:
(一)迅速扭转1998年前后猖獗一时的走私局面,有效遏制了大规模走私回潮势头
缉私警察组建后,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打击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活动的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侦破了厦门“420”、汕头“815”专案等一批大要案,摧毁了一批长期盘踞一方的重大走私犯罪团伙,迅速扭转了1998年前后猖獗一时的走私局面,严峻的反走私斗争形势得到有效控制。1999年以来,海关缉私警察已立案侦办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0415起,案值1321.4亿元,涉嫌偷逃税522.8亿元;移送起诉6596起,案值1269.9亿元,涉嫌偷逃税531.5亿元(注:移送起诉涉嫌偷逃税额高于立案偷逃税额,主要是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通过深挖扩线,侦查取证,查实的走私犯罪活动偷逃税额有了新的变化)。
2007-03-27 10:32:16 - 李文健:
此外,2003年缉私警察开始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以来,已立案调查各类行政违法案件14.3万起,案值536亿元。仅2006年,海关缉私警察共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1139起,案值135.5亿元;查获走私行为案件6503起,案值17.7亿元;查获违规案件29263起,案值200.4亿元。
2007-03-27 10:34:21 - 李文健:
缉私警察组建当年,就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3077名,向检察机关移送768名。1999年-2006年,全国海关缉私警察共对27089名走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执行逮捕1308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5061人。1998年,全国法院判处走私罪200余人,而1999年以来全国法院每年判决走私罪在千人左右。对走私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大大加强,沉重打击并极大地震慑了走私违法犯罪分子。
2007-03-27 10:35:47 - 李文健:
(二)有效维护口岸进出口秩序,促进了海关税收的连年大幅增长
海关税收工作属于中央事权,由于利益驱动及其他因素,以往打击走私犯罪力度不足,导致中央税收大量流失。缉私警察组建后,紧紧围绕海关税收工作“轴心”部署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涉税走私专项斗争、打击价格瞒骗走私专项斗争,有力支持了海关税收任务的完成。缉私警察成立后的1999年,海关税收从1998年的879亿元,增加至1590.7亿元,增长了81%,到2006年海关税收已达6104.2亿元,实现连年大幅增长,为中央财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同时,由于加大了对成品油、植物油、纺织原料、钢材、汽车、通讯器材等重点商品走私的打击力度,这些重点物品的走私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价格恢复到较合理水平,国内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7-03-27 10:39:26 - 李文健:
(三)严厉打击毒品等非涉税走私,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海关在查缉非涉税物品走私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为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和环境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曾做出多次批示,对海关缉毒、“扫黄打非”等非涉税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截止2006年底,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查各类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116起,共对308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走私毒品案件立案1034起,缴获各类毒品约15.2吨;仅2006年,共查获走私毒品、制毒品案件335起,缴获各类毒品789公斤,同比分别增长91.9%和65.5%;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案件立案395起;走私废物案件立案265起;走私淫秽物品案件立案202起;其他,走私文物、易制毒化学品、假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枪支、弹药、贵重金属等案件共立案220起。海关缉私警察打击非涉税走私工作也受到公约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认可。2004年10月,在泰国曼谷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十三届缔约国大会上,CITES秘书长威廉.韦杰斯迪克先生向中国海关总署缉私局颁发了2004年度克拉克.巴文国际野生动植物执法大奖,这是国际社会对我国海关履约工作和打击走私濒危物种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就的充分肯定。
2007-03-27 10:39:52 - 李文健:
(四)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国际执法合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开辟了国际警务、司法合作渠道
2001年以来,中国海关接受的国际协查数量增长近10倍,海关缉私警察承担了了包括案件协查、单证核查等执法合作工作,在以国际执法合作为平台开展双向协查、情报交流交换的同时,海关总署缉私局还与公安部、司法部的相关部门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工作关系,并借助这两个渠道开展了海关缉私办案中急需的案件双向协查工作。海关国际执法合作实现了从被动式的开展双向协查,向借助海关互助合作、警务合作、司法合作平台,主动推进情报交流交换和联合行动的战略性转变。
2007-03-27 10:39:54 - 李文健:
二是深化中国海关缉私部门与国外、境外海关的务实合作。几年来,我局始终把国际执法合作与缉私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与多个国家和地区一道,联合侦办了“7.07”、“1.11”等重特大案件,与韩国海关共同策划冰毒走私控制下交付,协助韩国海关查获7起跨国冰毒走私,与美国司法部禁毒委、泰国驻京执法联络官共同研究“金新月”毒品走私特点,组织了全国海关缉私部门打击人体藏毒走私专项斗争,查获50多名人体藏毒的外籍犯罪嫌疑人。
2007-03-27 10:39:59 - 李文健:
三是积极承办亚太RILO平台,主动为海关缉私工作服务。2003年起,海关总署缉私局代海关总署接受了承办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亚太RILO)的任务。将亚太RILO由日本移址到北京。自承办亚太RILO以来,海关缉私警察将“国际意识、海关意识、中国海关意识”贯穿到亚太RILO 的日常工作中,在情报信息交流交换、打击毒品走私、掌握WCO最新动态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亚太RILO无法替代的作用。3年来,中国海关缉私警察在引领亚太成员海关的工作中,由中国海关提议,在亚太成员海关间开展打击消耗臭氧物质和有害废物走私的“补天行动”和打击MDMA走私的“Minerva行动”,极大地提高了中国海关的国际地位。在保证亚太RILO工作独立性、服务成员海关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在本地区打击香烟走私的“鳄鱼行动”,大力推进成员海关在CEN案件录入工作和本地区成员海关能力建设,中国海关在亚太成员海关CEN录入中的排名,从承办前的第8位,一跃为去年的第3位。同时借助国际执法合作室和亚太RILO平台,为中国海关缉私系统乃至海关系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国际执法合作人才,目前已经有3人被派驻到我驻外机构或国际组织工作。
2007-03-27 10:40:30 - 李文健:
四、当前面临的反走私形势
缉私警察成立之后,虽然在打击走私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有效地遏制了大规模走私活动的回潮,但是由于反走私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的反走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当前的走私活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2007-03-27 10:41:40 - 李文健:
(1)利用法律的空子和一些违法手段规避、对抗打击。前者典型的表现是走私团伙有组织地操纵 “蚂蚁搬家”式的小额走私, 后者通过雇佣“看水族”实施反侦察,甚至以暴力手段抗拒缉私。这些规避、对抗打击的走向已经成为当前海关等执法部门惩治走私犯罪活动的一个新难点。
2007-03-27 10:41:40 - 李文健:
(2)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渠道等三类走私违规活动较为活跃,行业性走私问题突出。近年来,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渠道案件一直居高不下,许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进口存在着行业性、持续性低报价格等类型的走私问题,海关缉私警察查获一个案件,往往发现该案件涉及的国内某个行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走私违规问题。
2007-03-27 10:46:52 - 李文健:
(3)毒品走私案件大幅度上升,对我国社会安全的冲击与威胁加大。近年来,毒品走私情况严峻,海关查获的毒品走私案件数量也连年上升。说明了境内外毒贩向我国内地输送、中转和销售毒品的活动日趋活跃,对我国社会安全构成的威胁加大,海关在打击毒品犯罪工作中所担负的堵源截流的责任正在加重。
2007-03-27 10:49:03 - 李文健:
总之,当前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呈现的新手法、新趋势也决定了反走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此,中国海关缉私警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常鸣,常抓不懈,继续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我们相信,在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缉私警察在打击走私工作中定能取得更加丰硕和辉煌的成果。
2007-03-27 10:49:07 - 武和平:
刚才李局长对海关总署缉私局及缉私警察所做的工作,以及组织架构和近年来的成果作了通报。我们海关总署缉私局,今天也是第一次向大家、向媒体介绍情况,大家肯定有很多问题要问,下面是提问时间。
2007-03-27 10:50:14 -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您提出对成品油加大了打击力度,去年的成品油走私的情况和今年相比是否更加猖獗?另外,去年有一个针对成品油走私的专项行动,今年针对成品油走私有没有专项行动或者是特别的举措?
2007-03-27 10:52:16 - 李文健:
成品油历来是海关打击走私的重点,但是因为成品油走私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从这两年的情况来看,成品油走私不是很突出。去年在南方,在沿海地区搞了专项行动,今年也搞一个“春潮行动”,正在部署打击成品油走私的行动。但是,大规模的成品油走私,目前这两年来还没有出现,主要是受当前国际市场油价过高等因素影响。一旦出现这方面的势头,我们将会实施组织全国性的打击。
2007-03-27 10:53:38 -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
我们留意去年走私毒品的数量和案件大幅上升,我们看到一些案件和香港有关系,目前在两地走私毒品的情况很严重,要怎么样杜绝和加强合作?另外有假币的走私,最近香港和澳门很多地方查到的假的一千块的香港纸币,你们在查获假币方面,有没有查到港币,有多少?
2007-03-27 10:54:32 - 李文健:
近两年中国海关内地缉私警察和香港的海关与警方加强合作,从以前的情报交流到现在开始联合行动。去年几个案件就是我们和香港海关联合开展的。比如去年搞的“7.07”,当时是和香港海关和台湾警方联合查办的,是台湾籍的犯罪嫌疑人,这个行动搞得很成功。
刚才我在材料里提到“鳄鱼行动”,“鳄鱼行动”实际是缉私局和香港海关联合发起的,当时得到大概19个成员国的响应。“鳄鱼行动”效果不错。我们查获了很多香烟走私的案件。
关于假币走私,海关缉私部门也查到过,据我所了解,原来查到的主要是假的美元,现在还没有查获假港币的情况。这方面的动态,香港海关会通报给我们,我们将来在查缉工作中会注意这种现象。
2007-03-27 10:55:43 - 法制日报记者:
李局长,刚才您讲到我国现在走私的一个大的特点,就是蚂蚁搬家或者是小额走私的现象。会不会考虑向高检和高法提请相关的立法、司法解释来完善,或者是采取一些其他的有效的打击方式?
2007-03-27 10:56:24 - 李文健:
关于蚂蚁搬家式的走私,这几年实际是缉私警察打击的一个难点。如果打一个一个的小蚂蚁,抓到以后总是违法行为情节不是很重,逃税额达不到5万元,只能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往往造成这样的情况,罚了以后,他和海关人员说,你赶紧罚了我,交钱之后我赶紧再来,出现了这个怪圈。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也进行了研究,当时也考虑过,是不是降低这个起征点?我们降低到3万。曾经有这样的建议,我们与我国的立法机构、法院、检察院也研讨过,但我们认为,一旦降低起征点,会有更小的蚂蚁,哪怕降到1万元,总有规避的手法。所以,最后推动执法实践发现,打击蚂蚁搬家走私,最有效的办法是抄蚁穴。蚂蚁搬家不可能分散作,他们会集聚在一些地方,他们幕后都有组织,有一些幕后的老板在操纵蚂蚁走私。
2007-03-27 10:57:24 - 李文健:
我们2005年搞的“春雷行动”,就是打击在广西南宁一带走私的团伙,他们走私香烟。经过八个月的打击,摧毁了走私香烟的团伙10个,涉嫌走私进口香烟6.19万件。最后我们把蚁穴掏空,把幕后的组织者绳之以法,这样蚂蚁搬家的走私势头才能打下去。
2007-03-27 10:58:24 - 中国日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毒品走私的,在查获毒品走私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有没有发现毒品走私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牵扯到的地区和国家是哪些?今年有没有相关的措施加强打击力度?第二,关于“补天专项行动”,因为环境违法犯罪也变成了新的热点,请李局长给我们说一下废物走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哪些具体的物质?是通过哪些途径来走私的?查处的难度主要是在哪里?
2007-03-27 10:58:28 - 李文健:
这两年毒品走私确实是属于高发期。新的特点,从去年的情况来看,人体的藏毒案件大量增加。最先是在广东海关白云机场查获的,随后人体藏毒的趋势蔓延到全国,在上海、北京以及几个国际机场连续查获,我们通报了。去年查获的案件有七八十起。这种藏毒方式就是把海洛因或者是冰毒用塑料袋或者是胶质的袋子放在口腔中,或呑下去,藏在胃里。这种藏毒方式,海关有时候很难发现。查获一两起以后,根据这个特点,发现犯罪分子多半是一些非洲籍的,属于西亚国家和地区的人员,所以就加强对这部分外籍人士通关过程的查验力度,查获的案件因此逐渐上升。
2007-03-27 10:59:09 - 李文健:
针对人体藏毒上升的趋势,我们也在采取一些措施。第一,我们想加大科技投入。人体藏毒现场用X光是照不出来的,还需要一些特殊的仪器,把疑犯送往医院检察,所以,我们想在科技上做一些投入,在现场用一些仪器进行检查。
第二,加强海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对查缉人体藏毒方面,有什么迹象、特征,进行有关的培训。还有其他的一些措施,我不一一介绍了。
2007-03-27 11:01:25 - 李文健:
关于“补天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废物走私。具体的一些东西包括生活垃圾,还有一些废油、费塑料,长期污染环境,破坏了臭氧层。我们通过打击废物走私,还一片晴朗的天空,所以叫“补天专项行动”。在“补天专项行动”方面,我们去年联合了国际上一些海关,通过亚太RILO开展这项活动。现在参加这个行动的有19个成员国,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007-03-27 11:03:50 - 东方早报记者:
李局长说今年行业走私有一个特点,都是哪些行业?第二,武主任,前一段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成为RILO通缉犯,现在是否落网了,还是逃到了境外,这种通缉犯抓获率是多少?
2007-03-27 11:05:19 - 李文健:
关于行业走私,这两年也逐渐凸显。我举一个例子,关于低报价格的案件,我们发现可能这个行业报关的价格都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因为海关审价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准来算货物的完税价,如果价格低报了,算出来的就少,向海关交税就少,偷逃了国家的税款。从我们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一些生产性的资料比较多。比如前年搞打击牛皮专项走私行动。大家喜欢穿皮料的衣服,我国进口的牛皮数量比较大。我们发现进口的牛皮在全国报关的价格比较低,有的是十分之一,有的甚至是五十分之一,这样我们开展打击牛皮专项走私行动。现在还有旧船舶的进口,也是低报价格,还有一些进口棉花,也是利用国家实行划转税进行走私,我们发现整个行业都存在高低不同程度的行业性走私的问题。还有一些,现在一时想不起来了。
2007-03-27 11:07:33 - 武和平:
谈到云南的个案,公安机关已经发出通缉令,目前正在缉捕的过程中,如果有信息会很快披露。借此机会,我把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关于贪官外逃以及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所采取的措施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首先,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他的目的就是规避法律的惩罚,降低犯罪成本,使其收益获得最大化。国家对运用刑法意在加大犯罪成本,使刑法的效益最大化,这样使后来的犯罪者不敢以身试法。这就需要刑法打击的确定性和及时性,也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目前有一些贪官和犯罪嫌疑人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们如何使刑法保持威严的确切性或者是及时性,就是不管逃到哪里,什么时候逃的,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所以,介绍一下司法机关目前采取的措施。
2007-03-27 11:08:36 - 武和平:
从98年至今,中国司法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挪用公关的职务犯罪中,对300多名携款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多方面措施,加强了追逃和追赃的力度。主要措施:一是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展开专题研究,从中发现规律,制定政策,以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起境外追逃、追赃的长效机制。这是措施之一。
2007-03-27 11:10:42 - 武和平:
措施之二,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及刑警组织成员国,充分利用上述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确定的国际合作机制,开展境外追逃工作。
措施之三,加快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步伐,签订和推进有关国家的司法、刑事司法协助。中国政府从87年以来,开始同有关国家谈判,签订司法协助条约,至今已经与48个国家签订了72项司法协助条约,与24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还参加了25项含有国际私法合作内容的多边国际公约。
2007-03-27 11:12:09 - 武和平:
措施之四,加强中外司法机关的合作,截止到目前,已经和70多个国家的司法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或者是备忘录。特别是在个案的合作方面,逐步建立起外国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联系渠道,保证渠道的畅通,建立了缉捕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调查取证的协作机制,开展了全方位的执法合作。
措施之五,加强了司法机关各部门的协作,这是指我们公检法部门,还有司法机关共同协作,提高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协作效率,增强境外缉捕协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发现、控制赃款外流的有效性。
2007-03-27 11:13:35 - 武和平:
公安机关方面我介绍一下。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执法部门,按照管辖的范围,依法打击包括商业贿赂犯罪、洗钱犯罪在内的经济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这些犯罪中,我们从发现相关线索到开展侦查调查,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发现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及时移送,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机制。有时候因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提交的案件,我们注意刑事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执法的这种协调机制相衔接,和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加强大要案的侦破。同时正如大家所关心的,我们这几年大力加强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赃款的控制和追赃工作,比如通过打击洗钱犯罪,掌握犯罪嫌疑资金的的流向。现在大家注意到有一个大额资金流向的报告制,从而控制贪官或者是其他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渠道。
2007-03-27 11:14:55 - 武和平:
第二,在出入境管理方面,依法对不准出境、限制出境人员把关。因为国家公务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除了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还需要提交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这个很重要。同时,出入境管理部门还要对具有法律规定,不予签发护照情形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有效防范有关人员外逃的事情发生。
2007-03-27 11:18:08 - 武和平:
第三,加强对外逃人员的缉捕工作,主要是靠国际间的警务合作。2006年,我们已经和有一些国家签订政府间、部门间关于加强警务合作方面的协议、谅解备忘录或者是会谈机要,一共是33个;建立双边会务机制7个。同时,从11个国家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递解回来的犯罪嫌疑人,去年一年是37人。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跨国犯罪发挥了作用。
我补充一点,截至目前,我国与45个国家签署政府部门间关于加强警务合作、打击犯罪的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或会谈纪要,一共是112个,与1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会务机制,同时向19个国家派出30名警务联络官,刚才讲的“三十六计走为上”的企图将得到法律的严惩和遏制。
2007-03-27 11:21:28 - 香港电台记者:
公安部到今天为止是否收到香港方面的通报,关于假港币的问题?还有就是公安局说破获深圳的地下钱庄,据说来源是香港的,可不可以确定这个消息?
2007-03-27 11:28:33 - 武和平:
你说的是关于假币走私的问题吗?
2007-03-27 11:29:23 - 李文健:
关于假的香港货币的线索,现在还没有接到香港海关给我们协助查获的请求,目前没有。
2007-03-27 11:29:43 - 武和平:
第二个属个案,我们可以在会下了解一下再回答你。
2007-03-27 11:32:01 - 香港文华早报记者:
98年以来有300多名涉嫌外逃的官员。我想问,这300多名是否都已经缉捕了?第二个问题,去年推动国际合作,有37名被缉捕归来,去年有多少人逃走?
2007-03-27 11:32:31 - 武和平:
很遗憾,这两个数字我需要统计。我介绍的情况,第一个是司法机关各个部门有一个总数,这个总数的变化增添需要了解。我刚才通报的37人是公安机关2006年所缉捕的外逃犯罪人员的数字。你所问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
2007-03-27 11:33:59 - 香港商业电台:
有报道称,在深圳、珠海一些地区走私宠物,比如猫、狗等宠物到香港,没有经过检疫,非法出售。我想确认一下这个消息,海关部门有没有看到这种情况?另外,刚才提到毒品的问题,就是和香港协作的关系,香港在毒品方面是不是已经成为中转中心,而且广州方面也说过,有很多非洲籍的人士运送毒品到广州,想了解一下这个情况。
2007-03-27 11:36:49 - 李文健:
第一个问题,关于宠物走私,就是猫、狗的问题,因为从内地的法律来说,海关对猫、狗出入境,主要是凭检验检疫部门及质检部门出具的证明来放行的。就海关来说,并不是禁止宠物出入境,但是逃避检验检疫,根据内地的法律是逃检。香港对逃避检验检疫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叫走私?这个问题主要社涉及到国家质检部门。
2007-03-27 11:37:51 - 李文健:
关于毒品走私,我已经介绍了,你说的查获一些非洲籍人士的走私,我们海关在广东这一带是查到这样的情况,就是人体藏毒,有些走私毒品的毒贩雇佣一些外籍人士,包括非洲籍的人从事人体藏毒贩运,运一趟可能给个800、1000,根据携带毒品的数量给费用。实际上真正从事毒品走私的人,他们挣的是血汗钱,走一趟是赚的辛劳费,有幕后操纵的人。我们在抓获他们的时候,也在打击背后指使的人。因为这些指使的毒贩往往是躲在境外,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我们也在努力。
2007-03-27 11:41:50 - 李文健:
香港现在成为毒品的中转地。这两年内地海关缉私警察和香港的海关联系,很多案件我们发现在香港,要么毒贩藏匿在香港,要么在香港进行中转;香港同时也是毒品的消费地区。集中起来看,香港在毒品走私这一块地位也不能小视。所以,这几年我们加大与香港海关和警方合作的力度,共同打击跨国、跨境毒品贩私、走私。
2007-03-27 11:45:10 - 南方都市报记者:
李局长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关于环保案件,材料里讲查获3起非法出口ODS的案件,能不能介绍一下这个案件的情况?第二个问题,您提到关于境内毒品和境外交流的情况,对金新月的毒品方面有什么举措?
2007-03-27 11:46:39 - 李文健:
关于环保的案件,走私废物、ODS这类的案件,现在既有进口方面的走私,也有出口方面的走私。我们国家加入了一些公约,我们也是成员国。有些东西像ODS在我们国家是属于限制出口的,因为ODS对臭氧层有破坏。我们国家要出口废物,要到国家环保部门办证。进口的时候要领证;如果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也要领许可证件。有一些违法企业不领这个证,从贸易的角度来讲是不允许的。
2007-03-27 11:49:50 - 李文健:
关于出口这一块,是逃避贸易管制,我们查获的有这方面的案件。
关于打击毒品走私交流这方面,刚才提到金新月。北京有一个国际海关执法联络官的机构,在2月份召开了一个会议,主要是对金三角和金新月毒品进行研究。金新月这两年走私毒品的势头在逐渐增长,所以,我们密切关注这一块。首先是通过情报进行交流,大家互相提供信息,然后开展一些联合行动。
2007-03-27 11:50:17 - 武和平:
非常感谢大家提问,谢谢大家的光临,发布会到此结束。
2007-03-27 11:52:36
图片内容:
- 发布会前现场
- 中国网做好直播准备
-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
- 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李文健
-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提问
- 香港无线卫视记者提问
- 法制日报记者提问
- 东方早报记者提问
- 发布会主席台
-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
- 发布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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