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妇女发展
活动描述
- 3月8日晚2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将组织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央视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广播网、光明网和法制网等11家网站,联合开展主题为“妇女发展”的网络访谈。届时,将邀请3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参加在线交流活动的代表是:
陈燕萍(女)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王 萍(女)江西省吉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朱丽萍(女)天津市妇联主席
2011-03-07 09:27:02
- 中国网:
代表介绍:
陈燕萍 女,中共党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历任江苏省靖江市越江法庭书记员、助审员,八圩法庭助审员、审判员,江阴园区法庭审判员。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将其确定为全国重大典型,发出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1-03-07 09:27:35
- 中国网:
王 萍 女,中共党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吉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历任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从知青到市长,王萍走过了36年从政之路。在赣州,她深入探索、率先破题,推出“五新一好”的新农村建设模式,成为全省典范。在九江,“沿江开发”战略、城西港的建设和九江港的改制,凝聚着她的心血与追求。任职吉安,她大力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成效显著。当前,她正带领吉安人民向着重点打造“四基地一枢纽”,建设吉泰走廊,“十二五”时期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的目标努力。
2011-03-07 09:28:06
- 中国网:
朱丽萍 女,中共党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天津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历任天津财经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天津市教委学生处(市委教卫工委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天津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天津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曾在妇女小额贷款、妇女手工编织、半边天家园建设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得到了中央领导、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多次批示。
2011-03-07 09:28:29
- 主持人刘笑萍:
各位网友,大家晚上好!今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在这个每年一度的欢乐节日里,大会新闻中心特意邀请到三位女代表,就“妇女发展”这一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2011-03-08 19:57:30
- 主持人刘笑萍:
现在,我为大家介绍这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她们是: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陈燕萍女士。
2011-03-08 20:00:30
- 陈燕萍:
各位网友好!
2011-03-08 20:00:53
- 主持人刘笑萍:
江西省吉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萍女士。
2011-03-08 20:01:09
- 王萍:
各位网友大家好!
2011-03-08 20:01:37
- 主持人刘笑萍:
天津市妇联主席朱丽萍女士。
2011-03-08 20:02:04
- 朱丽萍:
大家好!
2011-03-08 20:04:25
- 主持人刘笑萍: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我们今天邀请的三位女代表,她们的名字里都含有一个“萍”字,这纯属巧合。我们希望这个“三八”妇女节里的“萍水相逢”,能够带给我们一股清新的探讨之风,有益的思想交流和认识上的共鸣。
2011-03-08 20:04:46
- 主持人刘笑萍:
顺便说一句,本访谈主持人,也就是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萍”字,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巧合。与前一次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的活动问答方式相同,11家网站依次提出网友的问题,请对应的代表作出回答,其他的代表也可以作补充。
2011-03-08 20:05:29
- 主持人刘笑萍:
下面首先请新华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1-03-08 20:05:52
- 新华网记者:
大家好,我是新华网记者,首先祝各位代表节日快乐。这个问题是向陈燕萍代表提出来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劳动强度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同时把提前退的选择权交给妇女。其实“弹性退休制度”数年前已经提出来了,但一直没有推行,请问代表这其中的难度在哪儿,对于人大上述的建议,请问您有何想法?
2011-03-08 20:06:05
- 陈燕萍:
我个人认为这个建议是不错的。其实对一些女性来讲延长工作年限也是比较好的方式,这也是一些人才资源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和发挥的一个方面,但真正开始实施的时候可能也存在许多困难,我想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个是标准难以统一。比如说对于工作的性质、行业、劳动强度的标准,这一点就难以统一起来。
第二是对用人单位性质不一,这也是一个比较难做的一大点。随着1999年以来的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制对人事管理制度来看,我觉得用人单位对退休制度的执行标准也难以统一。
第三是大家所比较关注的就业形势的变化,对退休年龄人来说,如果现在对一些延长退休年龄,那么对新生代的就业可能会带来压力。也就是大家所关注的大学生就业的这方面。
第四是观念的影响。对于不同文化背景、经济状态的劳动者对退休的意愿也不一样。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参加劳动获得报酬是一种责任,同时也是一种权利。现在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寿命也延长了。可能这在一些知识女性在55岁的时候还是比较旺盛的年龄,比如说法官,随着审判经验的积累,时间越来越长,55岁就退休的话,可能对一些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所以,根据我刚才所讲的一些观点,当然如果女性需要选择退休年龄,还应该尊重女性自己的选择。谢谢。
2011-03-08 20:06:24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陈法官。下面请中国人大网提问。
2011-03-08 20:10:53
- 中国人大网:
感谢主持人,首先祝在场的所有女性节日快乐。我们中国人大网向王萍代表提出一个问题,有评论说,中国女性从政副职多,基层官员多,业务型多,领导岗位少,您怎么看待这种说法?谢谢。
2011-03-08 20:11:09
- 王萍:
我非常感谢网友对女性从政问题的关心。我们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妇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包括家庭地位都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命运的改变。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男女平等发展获得了极大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女性得到了法律保障的发展机会。但是,我也注意到,我看过一些统计分析资料,很多统计分析提出了“三多三少”的问题,如果你仔细注意一下自己的周遭实际环境,这个问题确实是存在的。
2011-03-08 20:11:28
- 王萍:
对于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我有两个看法:第一,我认为我们党和政府是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的,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所以保证了一大批的优秀女干部,能够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才干走向社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造福。但是,我觉得实际上我们中国受几千年来的封建文化落后观念的影响,实际上是存在着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我看过一个人类学家叫马丁克·米德说过一句“事业失败使男性失去魅力,可是事业成功可能会使女性失去魅力”。我觉得这些在实际中都会影响着妇女干部从政的环境。
2011-03-08 20:15:38
- 王萍:
第二,妇女的内在素质也很重要。也是受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自觉不自觉地用男性标准、男权标准来衡量自己、要求自己,比如说我们的男权社会有些观念,不知不觉要求女性做“贤妻良母”,在家相夫教子,这样就是好女人,以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再加上我们在职场上确实是竞争压力非常大,有一些妇女的从政意愿就不是很强,她们的热情也不是很高。像我所在的吉安市,我们有这样一组数据,在2009年报考公务员,大概总人数是21800人,女性只占7600人,我们总录取了1078人,录取的女性只有302人。这样女性参政从基数上就比较低,在这种低基数的情况下,我觉得会影响女性领导的结构比例。但我又是有信心的,因为我认为我们党和政府是十分关心妇女的平等发展权利,随着我们中国民主政治进步与发展,我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还有社会观念的变革和文明,特别是妇女自身的解放和进步,妇女从政的进步是必然的,我对此充满信心。谢谢。
2011-03-08 20:15:48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王萍市长的回答。现在请人民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1-03-08 20:16:14
- 人民网:
大家好,我是人民网的记者,我这个问题是向朱丽萍代表提出的,我们都知道妇联组织是妇女的“娘家”,作为民间与政府的桥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请问妇联应怎样发挥作为沟通桥梁的作用?为扩大妇女在行政工作中的发言权怎样做出努力呢?谢谢。
2011-03-08 20:16:43
- 朱丽萍:
谢谢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我是妇联主席,我很关注妇女的发展和妇女的权益保障。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去年在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纪念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又特别强调要把妇联组织建设成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群众热爱的温暖之家,这也为我们在新时期开展妇女工作,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指明了方向。我觉得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它作为妇女的“娘家”应该是坚强的,应该是温暖的。
2011-03-08 20:21:00
- 朱丽萍:
它应该体现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妇联必须把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递到妇女之中,让她们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时代的发展趋势,能够与时代同行。二是我们要扑下身去,要深入到妇女群众之中,要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想,了解她们的需求,这样就能够把妇女群众的呼声带上来,为党和政府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方针政策提供依据。我觉得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用机制来保障妇女权益,用机制和政策来推动妇女发展,这是带有根本性的。所以,作为妇联组织,在这些方面要下力量,要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发展。根本的目的是要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因为男女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最基本的要素。作为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群众的“娘家”,我们责无旁贷地要担当起这一重任。
2011-03-08 20:21:26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朱丽萍主席的回答。下面请国际在线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1-03-08 20:21:49
- 国际在线:
各位代表节日好,我代表网友向陈燕萍代表提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现在很多女性在工作中或多或少会遇到性骚扰,从有意识的身体部位的碰触到讲荤段子,这些都是对女性不尊重的表现。在提倡依法治国的环境下,能否加大对女性人身的法律保护,减少类似现象发生?
2011-03-08 20:26:45
- 朱丽萍:
谢谢国际在线的网友,这个问题确实是比较敏感性的问题。近几年性骚扰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面对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大部分都涉及到个人隐私,大部分的女性都会采取躲避的方式,也不愿意声张,投诉维权对她们来说也是比较困难的。实际上这种性骚扰取证比较困难,怎样界定性骚扰的状态以及怎么样在这个过程当中将这些陈述出来,这对女性来说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这样投诉也就比较少,走到法庭也更少,一旦走向法庭,可能我们的媒体以及网友更关注了,这对她个人来说也必然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女性在遇到这样情况的时候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很重要的环节,只有自己保护了自己相对的权益的时候,不给别人可乘之机。
2011-03-08 20:27:30
- 朱丽萍:
另外,要加强法律上的保护。通过立法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并且对性骚扰的行为、特征作出具体的界定,使其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在诉讼中也会涉及到什么样的行为才属于性骚扰,对这个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我自己认为,凡是用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都属于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也要勇敢地站出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2011-03-08 20:28:21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陈燕萍代表的回答。现在我们请中国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1-03-08 20:31:59
- 中国网:
各位代表晚上好,我是中国网的记者。我代表中国网的网友提问王萍代表。女性就业歧视问题是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虽然在劳动就业方面,对妇女的保护比较全面,法律也比较全面,但在很多招聘启事中,明确说明只招男性,且企业并不认为这属于就业歧视,“本岗位不适合女性”成为逃避责任的“法宝”。请问王萍代表,如何对企业加强管理,使企业用工对女性存在着隐性歧视问题得到改观呢?如女劳动者在遭遇“隐性歧视”时,又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
2011-03-08 20:32:08
- 王萍:
我很愿意回答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男女平等的国策,国家以法律来保护男女平等就业的机会,但事实上的平等与法律上的平等确实是有差异的,这是因为什么呢?我也思考了一下,这是因为女性在生理上、婚姻上,包括在生育上、劳动保护上有很多特殊性。被有些单位和企业认为这样是会比男性付出更多的劳动成本。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特别是一种陈旧的落后观念对女性的歧视的影响,有可能导致一些用人单位限制、排斥、减少录用女性的现象发生。要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我认为除了我们要改良这样的社会习俗和观念之外,最有力的武器还是法律的武器。我们也建议人大、政府,我们虽然建立了相关的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但还有不甚完善的方面,我们可以随着不断的形势变化和矛盾重点继续给予完善。比如可以在法律条文中,应该增加禁止用人单位在任何招聘程序中有任何的性别信息,这应该用法律固化。
2011-03-08 20:32:22
- 王萍:
第二,我觉得还可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劳动性别最低比例的制度,也可以适时地推出,来保障女性平等获得求职的机会。我觉得政府也可以干预,比如说在吉安政府,我们会召开各种类型的招聘大会,包括各种向社会推介,举办人才交易会。政府部门一定要行动,要干预这种公然在招聘信息当中和实际做法中对女性的歧视。第三,我们妇女在这个时候,如果你遭遇隐性的性别歧视或者是显性的性别歧视,你都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说“不”,如果我们有女性朋友在求职过程中发生这种问题,我建议有四个渠道,第一,你可以向当地政府的负责人去投诉;第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第三,可以寻求司法的救助。我们对一些生活条件困难的,达到标准的,还可以实施法律援助;第四,可以向当地的妇联和工会求助。这些都可以得到社会和政府的有效干预。谢谢。
2011-03-08 20:36:38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王萍代表的回答。现在请中国网络电视台代网友提问。
2011-03-08 20:38:31
- 中国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
三位代表妇女节快乐,我代表中国网络电视台广大网友问朱丽萍代表一个问题,近年来几部电视剧的热播又引起人们对“小三”问题的热议,“小三”频繁出现,低龄化、高学历趋势,请问您怎样看待这个现象?您认为这和当今的社会风气有何关系?加强小学、中学以及大学阶段的道德素质教育是否会让“小三频出”的现象有所改善?
2011-03-08 20:38:40
- 朱丽萍:
这个问题提的真有意思,我觉得这是目前在社会上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我们有几部电视剧,描绘了“小三”,甚至有观众讲这些“小三”并不可恶,甚至很纯情、很可爱。前段时间有的电视台婚介节目,有的女性学历也相对高,素养看着也还不错,还公开讲“我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泣,也不愿意过贫穷的生活”。还有一些女性或者大学生,当然也是极个别的讲“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些现象确实是存在的。但我觉得,因为我在高校工作过多年,这些现象客观存在,但是主流上,当代青年,甚至是当代女青年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是大趋势,所以我想对待这个事儿,我们要全面、客观地看。
2011-03-08 20:38:56
- 朱丽萍:
一个是从主流媒体、主流意识形态上还是要弘扬主流道德价值观,我觉得这是根本的,你不要过多地渲染社会上那些虽然存在但不是主流的东西。还有一个是作为女性,我作为妇联主席,我特别想说这句话,我们一定要自强、自立、自信、自尊,这样你在社会上才有尊严、有地位,你才能有自己幸福、美好的生活。你不能把自己的命运捆绑在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男人身上,这是我的忠告,因为我想最后的结果,受到伤害的不仅是你个人,可能是你的孩子,甚至是你的家人。真的是这样,你现在觉得当“小三”来得挺快,穿名牌、坐名车、住别墅,但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你和这个男人有了关系,那你整个家族、整个朋友圈、整个社会关系跟这个男人是什么关系?你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如果说再有了孩子,我想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我真的想说,你自己一定要认清这个道理。女人自信自强才最美丽,如果我们把命运捆在别人的身上,这一辈子是最悲哀的,可能不仅你悲哀,你的孩子悲哀,你的家族悲哀,这是太不值得的事情。我作为妇联主席,我特别要强调女性要弘扬“四自”精神,当然我们在教育的主流渠道大中小学,要增加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引导,使我们的年轻人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正确的道德观念。
2011-03-08 20:43:15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朱丽萍代表。下面请法制网网友提出问题。
2011-03-08 20:48:43
- 法制网:
谢谢主持人,各位代表晚上好,我是法制网的记者,今天又是“三八”妇女节,能和主持人和三位代表一起过节,我们感到非常荣幸。
2011-03-08 20:49:02
- 法制网:
对于妇女的发展问题,法制网的网友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对妇女权益的侵害。我们的网友想请问陈燕萍代表,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全社会都深恶痛绝。他认为,目前的法律对人贩子的处罚偏轻,请问您怎么看,如果您也这么认为,您有什么建议来改善这个状况呢?那么您作为法官,您觉得当务之急应该解决哪些问题呢?谢谢您。
2011-03-08 20:49:21
- 陈燕萍:
不知道我们的网友有没有看到,去年的“两会”我就提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意见,其实在做这个建议之前,在2009年获得“全国十大法制任人物”,在颁奖晚会上我有幸认识到了“宝贝回家”网站的张宝燕,在那个晚会上,张宝燕带来了很多被拐卖儿童的父母,在现场让我对拐卖儿童这些分子深恶痛绝,这是相当严重的一个问题。因此我在去年的“两会”中就提出了这个建议。
2011-03-08 20:49:45
- 陈燕萍:
我想用2009年的数据来表达一下这个形势的严峻,在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计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是163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是2413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就有1475个人。从2009年的这个数据来看,应当说这已经是非常严峻的形势。在去年的“两会”当中,我提这样的一个建议。在今年的“两会”当中,我们又有代表继续在提这个问题。我想,在我提这个建议的时候,也得到了人大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去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引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意见》,加大了打击的力度,我认为对严重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突出依法严惩,那就要从立案管辖、证据收集和定罪量刑等多个方面来形成合力,加大对该类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尤其是要从严处罚群体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遏制该类犯罪的上升势头,同时在一些措施方面也要加强。
2011-03-08 20:52:58
- 陈燕萍:
一,可以借鉴国外成功治理实例问题的经验,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比如失踪儿童国家联助中心,也可以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如失踪儿童法案、失踪儿童援助法案。
二,对于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地给予打击,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和唾手可得的收入无法约束犯罪分子。
三,建立一个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平台和机构,通过各种机构来扩大影响,收集并交流信息及加强与全国各地的相关单位的联系,针对找不到孩子的家长和找不到父母的孩子建立一个DNA的数据库,要优化结构,完善漏洞,使之成为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数据库,增加对比成功的机会。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在我的建议中作为一个加强点说出来的。
2011-03-08 20:53:25
- 陈燕萍:
四,增加警力,可在公安系统设立一个主管部门,加强这项工作。
五,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当家长发觉自己的孩子被拐或者丢失的时候,这个机制迅速启动,动用现在所有的信息播报手段,电视、广播、网络上插播一些广告,包括一些加油站、便利店、火车站等,人们所关注的密集型的场所重复播报,利用这些迅速有效的方法,向全社会公布失踪儿童,被拐卖儿童的衣帽、体征,这样能够使我们迅速地掌握到犯罪分子的渠道。
2011-03-08 21:00:40
- 陈燕萍:
上面所讲的,可能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这也是社会群策群力共防的系统,我们的网友关心这一点,也说明他对这个话题比较关注,也希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关注网友所提出的话题。如果你作为一个志愿者,我想加入到这个行列中,不仅仅是对某一个家庭、父母或者孩子的关爱,也是对我们整体社会法治氛围维护的一个很好的点。谢谢。
2011-03-08 21:00:54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陈燕萍代表全面、详尽的答复。下面请中国经济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1-03-08 21:01:03
- 中国经济网:
三位美丽的代表晚上好,我来自中国经济网,我代表中国经济网的网友向王萍代表提出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已经由来已久,而这一现象短时期内又难以缓解,国家能否适当减轻妇女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呢?
2011-03-08 21:05:27
- 王萍:
我认为这个问题很专业。我们国家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应该讲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强制性的、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个特定分配方式。它反映的是一定的社会制度下特定的分配关系。据我了解,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针对女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我又了解到,财政部和税收总局曾经有个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来制定明确生育保险法、免征个人所得税等这些规定。虽然我们没有,但我觉得这方面地方政府是有自己的主动权,特别是对生育妇女,特定阶段是有一个口子的。但有一个情况,我注意到世界各国,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欧美国家,乃至于像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它们这些国家都力求量能征税的精神,按照每个人能够承担的经济负担来征收税收安排标准。更多的是体现了灵活性和人性化,我感到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我相信我们国家的税收制度也会更加逐步趋于合理和人性化。比如说,在“两会”期间,温总理的报告就明确阐述了我们国家要更加重视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提出了税制进一步改革。有专家预测,个人征收税收的起征点由2000元到3000元,也有专家提出到5000元。我觉得如果针对女性的减免税收方面的政策,也值得我们的专家去关注,我们也有理由去期待。谢谢。
2011-03-08 21:05:50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王萍代表的答复。下面请光明网提出网友的问题。
2011-03-08 21:08:53
- 光明网:
各位代表,节日好!这个问题提给朱丽萍代表,光明网的网友提到了一个数字,说在离婚诉讼中超过五成的女性在婚姻中受到过权利侵害,比如说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婚外情等。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对在婚姻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们,又有什么建议?
2011-03-08 21:09:01
- 朱丽萍:
首先我表一个态,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婚外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想这种行为是为社会所不齿的,是为社会所谴责的,我想我的观点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观点。如果我们女性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对她的劝告有两句话:第一句话,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因为一个是违法的,一个是法律不允许的,那我们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选择,再一句话,我还是要强调,女性自身一定要提升素质,要自强自立。这样你在家庭中,在社会中才有地位。你不能把自己的命运附属在另一个人身上,我可以举一个小例子,或者是讲一个小故事。因为我们天津市妇联在推动妇女创业就业上,就是针对很多“40、50”人员,可以说这批女性是弱势群体,因为年龄相对大、文化程度相对低,在就业的时候就会遇到种种困难。她在家里没有地位,下岗之后,过去我们常常遇到这种情况,她来上访,在家里挨打了,被赶出家门了,等等这种现象是很多的,我们针对这种群体,一是对她们进行教育,我们要自强自立,首先要有经济地位,你才能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但光靠她们自己的努力是不行的,妇联组织要帮助她们、支持她们,我们把她们组织起来,从事手工编织业,我们从1997年开始抓,到现在我们已经有10万名“40、50”人员从事手工编织业。过去很多下岗女工都是哭哭啼啼地到妇联说她们挨打了挨骂了、受欺负了,现在我们培养出来的这10万人,有的成了小老板,带动更多人就业。她们每个月多的能拿到两三千,少的四五百,不耽误照顾老人,不耽误照顾孩子,她有了自己的经济收入,她在家的地位就提升了。
2011-03-08 21:09:21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朱丽萍代表的回答。现在请中国广播网代表网友提问。
2011-03-08 21:15:11
- 中国广播网:
主持人好,三位代表晚上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网的记者。刚才主持人说了,今天三位女代表的名字里都有一个“萍”字,主持人的名字中也有“萍”字,这纯属巧合,主持人用了一个“萍水相逢”,我又想到了一首歌叫《萍聚》,所以我代表中国广播网的网友祝“四萍”节日快乐,也相信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的萍聚也可以解开很多女性网友的一些困惑。我代表中国广播网的网友问陈燕萍代表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关于冷暴力的问题。据了解在北京、天津、武汉、长沙这样四个大城市,发现有93%的家庭对自己的婚姻质量不满意,70%以上的家庭有过不同程度的冷暴力,在职场上这种冷暴力并不罕见。也可能因为出于女性的敏感、细腻等特征,女性往往会在冷暴力中遭受伤害。请问陈燕萍代表,在遭遇冷暴力时,女性朋友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一些帮助,现在是不是有一些相关的法律,能够做一些处罚办法,将来是否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谢谢。
2011-03-08 21:15:24
- 陈燕萍:
我想“冷暴力”,从这个词的解释上来说,应该是暴力的一种,它的表现形式是冷淡、轻视、放任、疏远或者漠不关心的致使他人精神上受到伤害。现在“冷暴力”也是曝得比较多的一个词,这种“冷暴力”现在产生的有两种形式:一个是家庭冷暴力。一般的是指夫妻之间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的交流降到最低程度,或者是停止相互之间的语言交流,即夫妻的敷衍性的生活,懒于做家务的行为。另一种是职场上的冷暴力。我想这两点,无论是家庭的冷暴力还是职场的冷暴力,都体现对一个人精神上的虐待。因为这个家庭的冷暴力,我处理的婚姻案件比较多,它不同于肢体上的暴力,有的婚姻案件当中,当事人对我讲,我们俩在家一句话都不想讲。我就会问另一方当事人,为什么夫妻到家的时候,双方之间一句话都不讲。而另外一个当事人的回答,让我觉得也很有道理。他说,当夫妻之间默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爱到深处语无声。我那么爱他,她到家我还唧唧喳喳地对她讲,增加她的精神负担。这种关爱并不是冷暴力或者是对她不关心,他甚至会提出,她每天早上穿的哪一件衣服,我都知道。像这样的一个状态,我举这个例子,每个人的感受也不一样,每个人的文化水平、生活习惯、性格构成都有一些差距,如果你要来举证、定性也比较难。谢谢。
2011-03-08 21:16:48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陈燕萍代表的回答。下面请中国新闻网代表网友提出问题。
2011-03-08 21:25:10
- 中国新闻网: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新闻网的记者,我代表中国新闻网的网友向王萍代表提问。现在晚婚晚育的妇女很多,她们父母的年龄也偏大,不适合“隔代抚育”,很多家庭受经济条件所限,雇不起保姆。带薪产假的天数限制导致她们很难精心养育婴儿。中新网的网友请问,怎样为初生婴儿得到母亲的养育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能否延长带薪产假的天数呢?
2011-03-08 21:25:23
- 王萍:
我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我非常理解这位女性朋友提出这样的诉求。我认为妇女承担着人类繁衍后代的重要使命,对家庭对国家对民族对人类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社会公众对妇女的这种贡献,应该有足够的尊重和承认。我们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妇女生育有三个月的带薪产假。在这期间,不得克扣、降低工资,也不得辞退生育女性。就拿江西省来讲,我们江西省出台了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为了鼓励计划生育,又增加了一条措施,凡是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一个月,那是带薪的。并给男方有十天的护理假,在这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一律不许变。这是我们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但我认为规定的好,更重要的是执行的好,我们不允许有任何单位、任何企业因为特殊性而不执行规定,或者是对规定执行打折扣。但至于能否延长,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好的,我们国家母乳喂养率是比较低的。所以,我想如果从儿童优先的理念出发,我认为延长产假不是不可以期待和呼吁考虑的。同时,我也注意到国际上对产假规定大概是14周,我现在听说全总和全国妇联都在呼吁带薪产假与国际接轨,非常有可能延长八天。我们期待这个法律法规能够正式出台,惠及我们的生育妇女。
2011-03-08 21:25:45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王萍代表的回答。下面请新华网代表网友提问。
2011-03-08 21:30:41
- 新华网:
谢谢主持人,我代表新华网网友向朱丽萍代表提问。现在妇女发展遇到了一个问题,虽然有的妇女权益过低,但最近出现了一些妇女地位提高后的“综合症”,请问如何正确宣传或教导妇女的权益意识,而不盲目?
2011-03-08 21:30:56
- 朱丽萍:
这个问题提得很有意思,我不知道提出这个问题的是男性还是女性,我想由于性别不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会不同。我们国家五千年封建文化的影响,一般来说对妇女角色的定位是相夫教子,就是贤妻良母的形象。往往有一句话“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有一个贤惠的女人”,但没有这样一句话“一个成功女人的背后有一个很支持你的男人”,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可能丈夫心里就不太舒服。但现在整个社会都在文明、进步、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的权益,平等地参与社会发展建设,平等地治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我觉得这些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你看,现在在西方、在欧洲各国,特别是在北欧,很多国家女议员,甚至会有女总理、女总统。但她们也能很好地处理好家庭、社会、职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我是这样认为的,作为男性来说,应该认识到社会文明进步需要男女共建、共治、共享,我们应该接受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舞台上越来越多地展示她们的风采、展示她们的能力,要接受和宽容这种现象。但作为女性来说,其实我本人也是在大学工作很多年,做过大学党委书记,现在又在妇联工作,做妇联主席。别人也说我,应该说相对来说是一个成功女士。但我很反对别人叫我“女强人”,我觉得女性有她自身的特质,就是她的阴柔之美,因为社会就是阴阳之和谐、男女之和谐所组成的。如果说女性在社会上、在职场上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有了一定的成就,也一定要保持你女性的特质,以柔克刚、贤惠、韧劲、温柔、可爱、能够与人沟通,这些特质展现出来你才是美好可爱的,你才能够赢得更多人的尊重。当然,我们现在都是社会人,我们在社会上也要在职场上尽责尽力,所以我想这些角色给予一个完美的女人一生,这才是最可爱的。当然这对于我们来说很苛刻、很艰难,我们要付出得更多。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希望社会上给职场上的女性更多的宽容,但我们女性自身也应该用自己的付出、自己的努力,我们自身的成就和我们自身性特有的特质来赢得社会的尊重。自信的女人最美丽,美丽的女人是把女性自身这些特质都能够完美融合在一起,这样的女人才受人尊重,这样的领导才受人尊重。这是我的观点。
2011-03-08 21:31:13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朱丽萍代表的回答。下面请法制网代表网友提问。
2011-03-08 21:36:01
- 法制网:
感谢主持人,法制网的网友给陈燕萍代表带来了一个问题,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如下,“一方还钱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许多网友认为这一规定使得男人的离婚成本大大降低,不利于保障婚姻处于弱势的女性的权利,实际上在维护男性利益,您认为如何?这个规定是否有违男女平等的原则呢?能谈谈您的看法吗?谢谢。
2011-03-08 21:42:26
- 陈燕萍:
我猜想这个网友可能是一个女性网友,其实这位网友在问这个问题当中少了一个点,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名下的,离婚时可以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后面还有一句话,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说,当这个房屋是他在婚前购买的、签订合同买的,然后才支付这个房款的贷款。在离婚的时候,因为这个房子登记在她的名下的。如果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屋应该是归在登记在名下的男方或者是女方,那么他也要作为个人债务继续归还。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这部分贷款的时候,我们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作为夫妻的共同债权。也就是说,登记的那一方得到了房产的时候,他也要支付相对应的财产的款项。也就是说,也会按照市场的价格,并不是说我当初用10万买的这个房,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已经涨到80万了,那我还是以10万的时候有多少就给多少,而是是以市场价格来衡平,在婚姻存续期间你们共同支付的那一部分,以相对的给付未得到房屋的这一方人的。也就是说,这个已经进行了补偿。
2011-03-08 21:42:48
- 主持人刘笑萍:
感谢陈燕萍代表对这个问题非常明确的答复。下面请中国人大网代表网友提问。
2011-03-08 21:44:37
- 中国人大网:
感谢主持人,我代表中国人大网向王萍代表提问。日前有媒体报道,中国目前有4700万名农村留守妇女,她们面临家庭残残缺、生活压力大、劳动强度大、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低等问题。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留守妇女的生活和生活照料问题?农村养老院、还是家族?您是怎样看待的呢?
2011-03-08 21:48:50
- 王萍:
我认为我们国家产生留守妇女,是我们国家在高速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当中,流动人口的增加,主要是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这样的历史进程中产生的社会现象。像我们吉安市,我做过这方面的统计,吉安市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市,常年有101万打工大军,大概男性和女性的打工者比例是6:4,男的务工占64%,而女的务工占36%。这64%的男性打工者当中,很多是成家立业的。他们也是去奔生活,获得工资性的收入,贴补家用,发展自己家庭的经济,客观上也为新农村的建设发挥了作用。但他们确实是把家里的一亩三分地、照顾老人、照顾孩子的任务都托付给了妻子,形成了留守妇女。国家的统计数据,全国有4700万留守妇女,这个数字确实是比较大的,这些留守妇女我也接触过,我觉得她们非常可敬、可爱,她们一方面挑起了农业重任,她们在农村发挥了半边天,甚至多半边天的作用,他们参与了新农村建设,发展粮食生产、农村产业化的生产,应该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这确实是非常好。另一方面,她们也确实忍受着各种压力,维系着自己的家庭。这恰恰是中国妇女忍辱负重非常优良的品质。我觉得对于她们的贡献、付出和压力,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特别是要尊重、关心。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我感到是高度关注民生的,现在已经有不少的制度改革和设计安排,可以惠及到这一部分留守妇女。
2011-03-08 21:49:09
- 王萍:
比如说温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不知道网友们有没有注意到,总理已经在今后的工作部署上明确要求,在尊重农民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对在城市居住有一定的年限,并且有稳定的劳动关系的这部分农民工,你可以转为城市居民。这就可以,并且对暂不具备条件转为城市居民的,对他们子女的入学,对他们这些人房子的居住,公共卫生、社会保障这些实际问题都要解决。我觉得如果户籍解决了,孩子上学解决了,住房问题解决了,就医解决了,那么夫妻团聚,我们的留守妇女就能够减少一部分。中西部地区,就拿江西省来讲,我觉得现在通过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我们有很多工业园,我们的城市也在发展服务业,也产生了很多就业岗位,我们也出现了打工者回流的现象。比如说有打工成功者回来创业的,也有回乡务工的,我在新农村居住,我在工业园上班。也有回来务农的,因为国家惠农政策很多,他们觉得打了一部分工,盖起了新房,在家地守着妻儿,种着一亩三分地,也很享受这些政策也挺幸福啊的,也有会务农的。像这样的情况,我们是鼓励的,而且还给予帮助。比如说我们在研究国家政策落实的时候,公租房这一部分,我们在工业园大力安排,要指令性的安排公租房。公租房的户型我就给设计,比如说一室一厅甚至是两室一厅,这些农民夫妻可以住在工业园,不要挤在六人一室、八人一室,他们可以小夫妻,用比较廉价的租金就可以住上这样的住房,减少两地分居。
2011-03-08 21:49:27
- 王萍:
还有我们在工业园办学校,把工业园的服务、配套设施跟上去,孩子可以就近入学,使这些留守妇女一边到工业园打工,一边照顾家庭,这样也减少了一部分的留守妇女。我很注意我们地方电视台,去年过年的时候,他们随机采访了一个农民工。这个农民工这样讲,我也到外面闯荡了,我也见过世面,我们的家乡发展这么好,又有工厂,而且城市发展的又是这么漂亮,我们愿意就近打工,又可以打工挣钱又可以照顾家庭。我讲的是这种现象。同时,我觉得我们国家留守妇女不管怎么样还会继续存在,只不过量多量少而已,我们可以给予足够的关心,我可以给出两点建议:第一,我们能否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出台完善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法规,我们能不能考虑给这些农民工以年度休假制、农忙休假制,这也是对留守妇女的一种关爱,也是对农民工的一种尊重,劳动权益的保障,他们有合法休息的权利。第二,我觉得对留守妇女,当地的政府和妇联组织、社会各界可以给予必要的帮扶。比如说我们对妇女的职业培训,我们可以给她们一些技能的培训。也可以进行一些社会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使她们能够在家庭和生产的双重压力下减少负重。网友提到一些养老院,我觉得只是一种辅助。我觉得留守妇女应该和全国妇女一样享受新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做幸福女人。谢谢。
2011-03-08 21:58:28
- 中国网:
感谢主持人。中国网的网友问题提给朱丽萍代表。有一个大龄女网友遇到一个很纠结的个人问题,就是又大了一岁,又过了一年,她依旧还是“剩女”,您怎么看待社会上的“剩女”问题,如何让“剩女”们不剩下来?
2011-03-08 21:59:08
- 朱丽萍:
现在这个现象确实存在,现在年龄相对比较高的大龄未婚女性越来越多,我想有这样几个因素,一是多年的传统观念,在婚姻观上,一般都追求男高女低,都希望男方的社会地位、经济基础、个人条件比女方更好一些,可能还有一些是职场女性,现在更多的女性走出了家门,投入社会,在职场做的都很优秀,她很忙,没有时间,也可能她的眼光很高,她有自己的择偶标准,觉得身边的人都不如自己优秀。也有的人产生这种情况,也是一种个人价值选择,她觉得自己愿意做一个快乐的单身女性。不论是什么原因,我个人的观点是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社会地位、经济基础这些都是外在的附属因素,它不能使你的婚姻幸福。真正幸福的婚姻是两人真心相爱,所以作为职场的女性,应该大胆冲破一些传统的观念,不要被男高女低这些东西所束缚,只要你爱他,哪怕他挣得比你少一点儿,哪怕他的社会地位比你低,但真心相爱,你们就会有幸福美好的人生。但也许有一些职场女性工作太忙了,再加上日常接触的范围很小,限制了她有更宽广的交际面,我觉得我们妇联组织包括各个单位都有责任,给她们提供更宽广的交往范围,让她们有机会、熟悉更多的朋友,选到自己心怡的另一半。如果有人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就想做快乐的单身女性,我们也尊重她的个人选择。我个人的观点是,作为一个幸福的女人,无论是在职场上还是在家庭,都用爱和责任来激励和约束自己。如果你在职场上有爱、有责任,一定是成功的。你在家庭里,有爱、有责任,你一定会享受到天伦之乐。它给予你的快乐和幸福,确实是很丰富、很实在,让你感到很美满的。所以我劝所有的女性,该干什么的时候就干什么,因为我也是一个女儿,我自己就说,女人要成功、要干事业,但在什么年龄段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该谈恋爱就谈恋爱,该生孩子就生孩子,该努力工作就努力工作,这不妨碍你做完美的女人。你把做女人所有的过程都走过了,其实你是很幸福、很美满的。所以我想用这句话来勉励大家,我们用爱和责任对待社会和家庭,做一个完美、完整的幸福的女人。其实这是我对所有女性的一种寄语。这是我的观点。
2011-03-08 22:00:19
- 主持人刘笑萍:
谢谢朱丽萍代表与我们的网友分享她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下面请中国经济网代表网友提问。
2011-03-08 22:00:51
-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的网友是向陈燕萍代表提出的,现在很多家庭仍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妇女往往要承担起家庭生育男孩,传宗接代的期望。请问怎样维护妇女的自由生育的权利呢?
2011-03-08 22:01:09
- 陈燕萍:
谢谢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以往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但现在有独生子女政策之后,男孩、女孩都一样。但在体力劳动能力比较弱的家庭,希望有一个男丁增加劳动力。现在随着社会越来越进步,我们经济发展越来越高,我觉得对生男孩还是生女孩不是很重要的问题。生育权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但什么是生育权,生育权包含着哪些内容却有着不同的认识,我认为生育的权利应当包括是否生育、何时生育以及是否有性别歧视等权利,那么就要提出怎样维护这个权利。其实我觉得当一对年轻的夫妻在结婚以后,在他们奋斗的过程中也许他们不想要孩子,但父辈们希望在他们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有精力帮小辈带孩子,希望他们生孩子。这也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就像朱代表刚才讲的,什么时候做什么,这也是一个幸福的过程。当然,我想如果说一方不愿意生孩子,或者是想晚生孩子,这应当是相互尊重的问题,也不能都从法律层面来理解此问题。我除了是一个法官之外,我还服务于社会的陈燕萍工作法室的工作热线,也有一些年轻的女同志问我有这样的困惑,其实我给她的建议,对这个问题加以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你也可以告诉长辈们怎么决定,这个时候有什么困难,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但建立什么样的机制,这需要妇联、计生部门、医疗机构达成共识,建立什么保护机制。我觉得还没有达到法律层面的时候。就像领取生育证一样,应该得到女性的认可之后,共同办理相关的手续,我觉得这会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做法。
2011-03-08 22:01:42
- 主持人刘笑萍:
感谢陈燕萍代表的回答。下面请人民网代表网友提问。
2011-03-08 22:03:50
- 人民网:
感谢主持人。人民网网友向王萍代表提问,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交通拥挤,大都市的通病让我和身边的很多女同事都不敢生孩子了,妇女走入社会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时,晚婚、晚育、不育成为我们很多人被迫的选择。请问代表是如何协调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的?谢谢。
2011-03-08 22:04:02
- 王萍:
女性,特别是职业女性常常要面对家庭和事业选择,鱼和熊掌能否兼得,我们女性是否可以在事业和家庭都可以找到平衡点,我觉得这个问题确实困惑了不少的女性,特别是女性从业者。我身边也不乏优秀的女性,有的是为了家庭放弃了事业,本来我认为她在事业上的素质足够,但是她选择了放弃事业,那么有些优秀的女性也因为事业而遭遇家庭解体,比如说这个女性很成功,他的丈夫有大男子主义,不能忍受自己的妻子比自己更成功,他放弃了家庭的关系。还有一种是他不能忍受妻子光顾事业,把家庭丢给了他,这样的情况造成家庭解体的也有,当然也不排除有第三者,女性关注事业的时候,忽视家庭的时候,有的男性就找“小三”,造成了家庭解体,都有类似的问题。也有不少优秀的女性把两者的关系调试得非常好,相得益彰。我感到这个事情的关键,第一是你的信念与追求;第二是你自己的拿捏和掌握;第三是运气。你要有比较能够尊重你、爱你的丈夫。他是尊重女性的,高素质的,又是爱你的丈夫。我觉得这三个要素都同时需要。从我的亲身体会来说,我把事业和家庭视为车的两个轮子,鸟之两翼,我觉得幸福的家庭是成就自己事业的基础,同时它是生活的温馨港湾。事业同样我也很想要,因为我觉得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我们事业、生命、价值和意义是一定要努力追求的。
2011-03-08 22:13:24
- 王萍:
有人讲“成功使女人失去魅力”,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如果一个女性把家庭处理得很好,把事业做的也很好,那么女性魅力更加完整,她会更加美丽。确实是这样,她的家庭与事业绝对是矛盾,但在具体,我是认为你应该用智慧和能力,用感情调试这种矛盾,如果家庭矛盾都处理不好,你能够担当更重要的领导职务吗?你能够面对职场更大的压力吗?因为那种的矛盾的纠结、矛盾的困难程度,跟家庭都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我自己的体会,第一,要始终带一份爱心,你工作再忙,要给家留一个位置,要给丈夫足够的关爱,要给孩子足够的母爱。对家人也留一份亲情,跟家人长期保持良好的沟通。像我现在和丈夫长期两地分居,我每天都要打一个电话给他,现在几乎养成了习惯,尽管我们不在一起,但是我们的感情在、我们的交流在。同时,对事业、对同志也是饱含这种深情,包括对老百姓,我们也带着一份责任、带着一份感情去对待他们,努力学习,不断地进取,做一个学习型的女领导,练好内功,我们有一种进取的精神。刚刚朱主席也谈到了这种观点,女性的自强,包括你带着女性特有的特质去工作的时候,也能够得到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同。这里我想给一些职业女性一点建议,有句俗话说“丈夫的毛病都是妻子惯出来的”,家务劳动也未必是要家庭主妇全部承担。比如我丈夫原来也不会做家务事,我记得我结婚的时候,我的婆婆到我身边说,我的儿子可是一双袜子都没洗过,一条手绢也没洗过,结婚后,我做的时候也邀请他在旁边看着,他也逐渐会做家务。当他心疼你,爱你的时候,他会搭把手,现在我的丈夫变得很会干家务。所以希望我们的职业女性朋友,千万别惯着丈夫。是不是我这一点经验能够可以给各位女性网友们分享。
2011-03-08 22:14:14
- 主持人刘笑萍:
感谢王萍代表和网友分享她的生活经验。下面我们请国际在线代表网友提问。
2011-03-08 22:14:24
- 国际在线:
首先我谢谢各位代表对网友问题的精彩简答。我下面的这个问题是天津郊区一名普通下岗职工向朱丽萍代表提问。我们知道天津妇女创业服务中心是全国第一家女性企业孵化器,也是目前天津市妇联重要的创业就业工作载体之一。天津妇女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情况如何?如果我想创业,可以为我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2011-03-08 22:14:44
- 朱丽萍:
天津市妇联是把孵化器概念引入妇女创业就业领域,在全国也是第一家。目前妇女创业中心已经成立了八年,这八年来培养了几万个小老板,通过这些小老板又带动了更多的妇女创业就业。而且我们最初是在城市里建有妇女创业中心,现在我们把妇女创业中心孵化器的概念又引入农村。因为农村在城市化进程过程中,有很多妇女也需要转移就业。其实农村妇女再就业的问题,目前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妇联组织面前。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的“娘家”,最根本的是要替她们解难题,为她们办实事。我觉得民生最根本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要解决妇女就业,而且是通过创业带动更多的妇女创业。孵化器的概念引入妇女创业中心,我觉得应该是一个创举,而且它也发挥了很好的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作用。这个孵化器引入妇女创业就业,我们在妇女创业中心里,每年都要组织妇女创业大赛,而且在全社会征集适宜妇女创业就业的金点子,而且通过这些赛事,把这些创业的好理念、好项目都惠及到创业项目库里,我们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吸引更多的妇女看一看,哪些项目适合自己。我们在全社会进行妇女创业培训,对她进行如何创业、如何扩大企业,也就是所谓的FIB、EYB的培训,当她来了之后知道我怎么样,用什么样的途径、什么样的方式去创业、就业。而且在创业中心里,我们还可以得到很多的政策解读,我们可以把党和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全社会创业就业的政策,特别是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传递给她们,帮助她们了解政策,来掌握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使她们运用这些优惠政策。如果在创业就业过程中妇女遇到了资金瓶颈,我们可以提供贷款,而且这些贷款是贴息甚或是无息的,我们天津市妇女创业中心有几个创业就业的载体,还有一个很好的载体叫天津渤海女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就是本着贷贫不贷富、贷小不贷大这些公益性原则贷给这些需要创业和就业的女性啊,来解决她们在最初创业或者就业过程的资金瓶颈问题。
2011-03-08 22:15:03
- 朱丽萍: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提供场地。什么是孵化器呢?就是在场地内可以充分享受到,从培训、政策、资金乃至场地的所有优惠政策,我们扶着你长大,让你成长起来之后,你的羽翼丰满了,你出去以后可以带动更多人创业。我们再吸引一批女性进入创业中心,再孵化她,这一批一批女性通过孵化器概念的引用,在我们天津市妇女创业中心中得到了成长。而且前年我们又在农村,因为转移就业中,有一些农村妇女也要创业,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全国农村妇女创业就业中心,也把这些理念复制过去,带动了很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妇女的转移就业过程中的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现在妇女创业中心和天津市妇女创业中心已经成为了天津市妇女创业就业的一个很好的品牌,我们很多女性有创业就业意愿的时候,都想到这儿来看一看、走一走,了解一下政策,看看能得到怎样的帮助和扶持。我了解到这位网友是天津郊区的一位女性,我不知道她住在哪个区,因为天津现在是直辖市,交通非常便利,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到座落在天津河东区天津市妇女创业中心去了解我们这些政策,了解妇女创业就业的程序,我们可以帮助解决她在创业就业中出现的种种困难、问题和难题,扶持她走上创业就业之路。谢谢。
2011-03-08 22:15:25
- 主持人刘笑萍:
感谢朱丽萍代表向我们详细地介绍天津妇女创业服务的情况。我们发现今天网友提了很多问题,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跟网友的交流只能到此结束。我想,以后网友还会有机会在其他的场合就妇女发展的问题进行交流。
最后,我想请三位杰出的女性代表,每人说一句“三八”妇女节的节日寄语。先请陈代表。
2011-03-08 22:15:39
- 陈燕萍:
祝愿每一位女性越来越美,把你的美展示在每一个角度上,展示在每一个平台上。谢谢。
2011-03-08 22:16:18
- 王萍:
我们中国妇女遇到了好时代,祝各位妇女姐妹们工作着、快乐着、美丽着、幸福着!谢谢。
2011-03-08 22:16:27
- 朱丽萍:
自信、自立、自强、自尊的女性最美丽,生活因我们而美丽,祝所有的妇女姐妹们“三八”快乐!
2011-03-08 22:16:34
- 主持人刘笑萍:
我们非常感谢三位女代表对于涉及妇女生活、工作、家庭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非常精彩的回答,同时我们也感谢网友的参加。在这里,我们也要感谢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谢谢你们的辛勤劳动。再次感谢三位女代表在百忙之中与网民互动,谢谢,再见。
2011-03-08 22:19:49
- 中国网:
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在此祝女性朋友节日快乐!
2011-03-08 22:20:06
图片内容:
- 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妇女发展网络访谈现场
- 现场工作人员准备当中
- 网络访谈即将开始
-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副主任刘笑萍主持本次网络访谈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陈燕萍
- 江西省吉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萍
- 天津市妇联主席朱丽萍
- 现场直播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妇女发展网络访谈
- 新华网记者代表网友提问
- 中国人大网记者代表网友提问
- 陈燕萍代表回答网友提问
- 三位全国人大代表谈妇女发展
- 中国网记者代表网友提问
- 天津市妇联主席朱丽萍生动答网友问
- 中国经济网记者代表网友提问
- 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代表网友提问
- 紧张忙碌的现场工作人员
- 人大代表王萍回答网友提问
- 中国广播网记者代表网友提问
- 网民在线与三位代表交流妇女发展问题
视频地址:
- http://mp4.china.com.cn/flv/olderDatazb/olderDatalh/20110308wlftfnfz_1299597886.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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