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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斌杰等5名全国人大专委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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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3月10日(星期二)14时30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对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就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2015-03-10 14:12:14
-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副主任、主持人曲卫国: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本次记者会的主题是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来自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五位嘉宾来回答与这一主题有关的问题。他们是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先生、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先生、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先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先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先生。现在开始提问。
2015-03-10 14:30:58
- 传媒杂志记者:
谢谢主持人把第一个提问机会留给我。我们知道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做保障,我有一个问题请问柳斌杰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在文化领域立法方面有何考虑?另外,据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正在起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请问现在进展如何?谢谢。
2015-03-10 14:31:09
- 柳斌杰:
谢谢媒体的朋友,把第一个关注重点给了我,而且提出了文化方面的问题,我非常愿意回答大家的有关问题。文化立法在我国是一个短板,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首先集中解决的经济发展领域的问题,我国的法律一直是把重点放在维护市场经济这样一个体制、推进改革这个方向来做的,文化领域方面的法律就显得相对滞后。
十八大之后,党中央推行全面依法治国,文化的立法就提到了重要的日程上来,这也是我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
全国人大所制定的关于文化方面的法律,到现在为止仅有4件,即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通过了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面的两个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层次上有关文化方面的立法。
2015-03-10 14:32:00
- 柳斌杰:
另外,国务院对各门类的文化分别有法规,大概共有40多件。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文化领域管理目前的体制是分业管理,各个行业都有相关的条例。地方人大也还制定了一些有关文化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这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需要。所以党的十八大以后,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明确地提出“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可以说文化领域的立法现在已经进入了快车道。
这表现是什么呢?首先,对中央所提出的文化领域立法的四个重点方面需要全面推进: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二是文化产业促进法;三是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四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方面的法规。以上正在加紧推进。
至于刚才记者提到的,首先是要解决全体人民公共文化服务权益保障的公共文化服务的促进法,为了加快这部法律的进度,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直接牵头起草,中宣部、文化部等十多个部门参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全面展开了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这部法律从进度上来说,今年有望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文化立法历史上也是最快的一次,全国人大高度重视法规的建设,在今年立法规划调整时,把它列入今年提请审议的法律项目,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有望通过这部法律解决。
其他几部法律,也在加紧推进,还有一部分是列入本届文化方面的专项法律,比如电影产业促进法、图书馆法等,这一类文化方面的法律也在加紧进行。总的来说,我们在文化领域有望尽快地完善法律体系,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健康繁荣,保障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也保障广大公民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地实现,我们在这方面正在努力。我们将尽快把法律的草案文本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也欢迎媒体的朋友积极参加讨论、社会各界参加讨论。谢谢。
2015-03-10 14:35:24
- 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法制日报和法制网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问内司委的王主任,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慈善捐赠总量2013年还不到1000亿人民币,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与一些慈善组织的负面消息是否有关?全国人大内司委是慈善事业法的牵头起草单位,对此有什么考虑?目前进展如何?谢谢。
2015-03-10 14:40:25
- 王胜明:
谢谢记者的提问。中国目前慈善捐赠的总量不高,原因有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统计口径。我国过去只把扶贫、济困、救灾作为慈善,其他的都不算慈善,相当于一些国家的早期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无偿地拿出钱来,除了扶贫济困,像捐资办学、推动科研、支持环保等等,都是慈善,而且这部分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这是一个原因。
第二个更重要,我国发展慈善事业的时间不长,制度安排还不完善,包括透明度不高,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还没有激发出来。内司委作为慈善事业法的牵头起草单位,正在抓紧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2月已经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和慈善信息公开都有专章规定,争取今年底提请常委会审议。我们期待慈善事业法的出台,将积极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谢谢。
2015-03-10 14:40:45
- 中国商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商报的记者。我的问题提给尹中卿副主任委员。近年来,电子商务已成为社会生活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由于相关立法的滞后,电子商务中许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我想问一下,当前财经委正在着手起草的电子商务法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对网络售假、网络推广和网络市场监管方面有什么样的制度设计?谢谢。
2015-03-10 14:44:13
- 尹中卿:
感谢记者向我提出这个问题。来之前,李盛霖主任委员特别委托我,感谢各家媒体和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工作的支持。
刚才你问到的电子商务法,是本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承担的一项立法任务。正如刚才你所提到的,十几年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突飞猛进,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2003年12月,财经委成立了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一年多来,我们已经做了一些调研,主要是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专家学者组成了14个专题调研组,对电子商务立法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系统调研。
目前我们已经起草完成了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由于这项工作刚刚开始,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论证,所以我只能谈一谈我们的一些初步想法。
2015-03-10 14:51:38
- 尹中卿:
关于立法宗旨,因为电子商务目前正处在蓬勃发展的初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所以在立法中主要考虑是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
关于立法原则,目前初步确定了五项原则:一是保障各方权益;二是规范市场秩序;三是电商企业行业自律;四是线上线下协同监管;五是鼓励创新发展。
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目前我们想到的是,因为电子商务具有跨时空、跨区域的特点,它是一种新的业态和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所以在立法中,我们准备定位为综观的角度,既不能规定在宏观,也不能规定电商企业本身的一些流程,所以主要是规范电子交易的主体和交易过程。
关于法律框架,目前初步考虑在交易主体方面,需要对网络人群进行分类,包括消费者、电商企业、交易平台、搜索引擎、物流快递、第三方结算等。在交易行为方面,需要对交易流程、交易规则和交易标准做出规定。比如电子合同、商品交易、服务提供、资金支付、安全保障。
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需要对诚信环境、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做出规定。同时,在电子商务法中,我们还准备对电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监管、跨境电子商务等问题做出规定。
因为电子商务法是后启的立法,所以我们在立法中要处理好电子商务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要与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相衔接;在数据电文上要与现行的电子签名法相衔接;在纠纷解决机制上要与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相衔接;在电商税收上要与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相衔接。按照立法计划,我们打算今年底完成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力争明年能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谢谢。
2015-03-10 14:53:32
- 新华报业全媒体、扬州晚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新华报业全媒体、扬州晚报记者。我想请问环资委一个问题,记得两年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在表决通过本届环资委名单时,接近三分之一的全国人大代表投了反对票或者弃权票,是当时所有专门委员会当中得票数最低的,我想请问从最低票通过到现在的这段时间内,本届环资委是否感到压力?如何通过履职改变自己的形象?谢谢。
2015-03-10 14:53:38
- 袁驷: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对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大代表投票表决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关于环资委成立时丢票的问题,我的看法是,与其说是压力,不如说是动力。根据我在环资委的体验,我没有感受到新一届环资委把投票情况看作是多大的压力,反而是把它当作推动工作的动力。
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环资委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环资委的每位委员本身也是人大代表,广大人民和人大代表对环资委工作的关注、激励、督促、支持和期待,是我们履职尽责、推动工作的力量源泉,让我们的工作更加积极有为、更加敢于担当,更接地气、更有底气,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环资委丢票不是压力,是动力。
环资委一经成立,刚才这位记者说两年前,2013年全国人代会上午结束,当天下午陆浩主任委员就召集召开全委会,研究、安排和部署新一届环资委的工作。联系环资委的陈昌智副委员长和沈跃跃副委员长也和大家共勉,要求大家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振奋的工作状态、更加认真负责的履职态度,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当中。
过去的两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代表的监督下,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环境资源领域法律不断完善。
2015-03-10 14:54:06
- 袁驷:
简单地说,近两年,我们的立法规划可以叫做“修四立三”。“修四”是修改四部环境领域的法律,即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这四部法律都是环资委建议修改的。“立三”就是新制定三部法律,即土壤污染防治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核安全法。从立法的安排上是这样的。
从监督上讲,更充分地发挥监督职能,认真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法律的效力。去年我委也提出三项监督工作,都被常委会采纳,也实施了。一是听取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调研。当然还开展了其他一系列的专项监督工作。另外,我们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增强依法履职的民意基础,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总之,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新一届的履职当中,努力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成效。我先简单做这样一个梗概的介绍,欢迎公众和媒体继续一如既往地关注、监督和支持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工作。谢谢。
2015-03-10 14:59:05
- 法制晚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法制晚报的记者。我想请问刘振伟副主任委员,我们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立法计划。我想请问这部法的修改将主要涉及哪些内容?另外,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将怎样保障农民的权益?谢谢。
2015-03-10 14:59:12
- 刘振伟:
谢谢你的提问。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修改工作已经启动。许多在座的记者可能都知道,现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是2003年实施的,这部法律的实施为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的这12年来,正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有两亿七千多万的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像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量涌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速度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已经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所以这一次修改土地承包法,就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决策,把这些决策转化为法律规范,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制度与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
刚才您提到的修改可能考虑到什么内容,中央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有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的有关文件提出,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农民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也可以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保权以及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土地的经营权也可以抵押融资;农民进城落户不能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的一个前置条件;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还要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中央提出的这些要求,都是下一步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要考虑的内容。
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这次修改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目的,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都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刚才您提到的在流转过程中不能损害农民的权益,我想说的是,土地的流转,适度的规模经营是市场行为,不能下指标,不能用绩效考核的办法强行地去推动,规模经营也不是越大越好,我们国情差别很大,要因地制宜,穿多大的鞋脚知道,规模经营多大,经营主体知道,外人是不可越俎代庖的。谢谢。
2015-03-10 15:03:51
- 香港中评社、中评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香港中评社、中评网的记者。我的问题是给袁委员的,我们知道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人大的监督工作。我想请问一下袁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员会在去年的环境监督工作中具体发现了哪些突出的问题,以及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谢谢。
2015-03-10 15:11:21
- 袁驷:
谢谢这位记者。监督工作确实是人大常委会特别是专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环资委监督工作有好几项,我想选两项典型的举例来说。这两项监督工作也是委员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及的,也是我们委提出的建议,常委会采纳并组织实施的,由我委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在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请国务院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作了一个中期评估,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规划中六项约束性指标完成的进度滞后,所以去年环资委就提出,请国务院再进一步汇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督促“十二五”规划的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话,多年来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每个年度的约束指标和“十五”、“十一五”的约束指标不同程度都有欠账。记得“十一五”最后一年为了追赶进度,媒体上有很多的报道,很多地区集中拉闸限电,民众们也有一些议论和抱怨。“十二五”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况。
约束性指标是个硬指标。人大有责任监督政府、督促政府如期完成。在听取报告前,由陈昌智、沈跃跃副委员长亲自带队,我委组成3个调研组,于2月份分别赴北京、山西、江西、安徽、贵州、四川六省市进行节能减排专题调研。调研发现确实有些省市的约束性指标完成的进度还是落后。回来之后,我们也有一个报告,提给国务院了,督促国务院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环保的目标任务,应该说有力地推动了国务院这方面的工作。
从反馈报告来看,国务院认真研究了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和我委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改进工作措施,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等等。
刚才你问发现什么问题、解决没有,现在“十二五”规划还没有结束,从本次会议发改委的报告来看,节能减排取得了“十二五”最大的进展,这是去年的情况。下面还有一句话,“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赶上时间进度,我想这是这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这是大局的指标,约束指标就应该是硬指标,人大要有担当,要督促政府、监督政府如期完成。
2015-03-10 15:11:43
- 袁驷:
我们希望“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期都能够如期圆满完成,我对此抱有乐观的期待。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媒体上也有一系列的报道,去年我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次检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空气污染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们就去开展执法检查。还有专门找空气污染严重的地区,张德江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专门作了重要批示,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应该是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达到社会共治。
陈昌智副委员长、沈跃跃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三位副委员长带队,执法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共41人、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10个省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同时还委托了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我认为是比较深入的,细节就不太讲了,因为媒体也有一些报道。回来之后,沈跃跃副委员长在常委会上作了一个报告。我特别想说,报告的结论是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报告也是普遍赞成的。这个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也交给了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概今年6月份还会要听取国务院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反馈报告。
2015-03-10 15:22:00
- 袁驷:
这里发现什么问题呢?我讲一个小例子,我们到一个城市,早上七、八点到那儿,现在我们都有习惯先打开手机,看PM2.5的指数,沈跃跃副委员长也打开,我们也打开,一看当地的雾霾很严重,我们目测大概就得有一百多,打开一看果不其然PM2.,5达到了一百多的强度,到了下午再一看PM2.5三、四十了,我现在都留着这些数据,看不清楚,大致看一个形状,PM2.5在一天内,简单说夜里一百多,到白天再到晚上变成三、五十,我们在车上议论,晚上一百多到白天下午,白天下午机动车都上路了,如果说机动车贡献20%到30%的话,怎么白天能这样呢?这怎么解释?我们在议论时,坐在我们前面的市长、政府官员回头就说有偷排偷放的。
我们又到另外一个城市,在政府汇报会上,沈跃跃副委员长在会上问,PM2.5夜里一百多,到了白天中午、下午转为三、四十了,怎么解释?政府市长没有说二话,回答就是有偷排偷放,我们很难取证,是当地政府自己这么说的。大气污染防治有它很难的一面,比如去年环保部环境污染中涉及大气污染的有73%,但是最后处置的只有12%,因为取证难。这个很难取证,但是地方政府也认为这是偷排偷放,夜里一些企业偷排。如果把夜里的偷排偷放砍掉,白天都是绿色的,绿色的就是优良的天气,夜里是橙黄色的,是预警的质量,所以这是我们发现的一个问题。
现在不是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我非常高兴地看到,本次会议上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是这么说,“我们一定要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姑息纵容者严惩处,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总理的报告版面很紧,特别是把偷排偷放说出来了,这和我们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是一致的。偷排偷放不是一个小比例,是一个大比例,所以我举这么两个例子。推动环境污染治理,让百姓切实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还需要我们共同来努力。谢谢。
2015-03-10 15:30:30
- 新华社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来自新华社的记者。我的问题提问给尹中卿副主任委员,是关于证券法修法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股票发行审核,行政色彩浓厚,事中、事后监督处罚措施不力,投资人保护缺乏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从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证券法的发展相对滞后,对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需求无法满足。据了解,当前证券法修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我的问题是,首先请问当前证券法修法的进展、以及有何亮点的内容?其次是对于新股发行注册制未来将如何规定?谢谢。
2015-03-10 15:35:59
- 尹中卿:
你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因为在一年多来,我们在修改证券法的过程中,对于这部法律的出台时机我们一直在关注着股市的变动,我也生怕回答不好会影响到股市的波动。这一年多来,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证券法修改小组到广东、重庆进行了调研,在认真地总结了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证券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同时也对国外最近这几年来证券法制的进展情况也进行了研究,所以去年上半年不到半年时间我们就拿出了证券法修订草案
去年7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草案。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做好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工作。按照2015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今年4月下旬的常委会将要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如果顺利的话,二审或者三审,今年内可以出台。
这次的修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的精神为指导。修改中的思路,主要有三点:一是简政放权,推进市场化,促进市场在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放松管制,简政放权,鼓励创业创新,推动证券行业的发展。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015-03-10 15:36:18
- 尹中卿:
正像你刚才提到的证券法实施以来,1998年12月证券法制定,我们已经进行过四次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去年的8月份,最大的一次修改是2005年10月,这一次的修订与前四次修订相比,是一次全面修订。
现在的修订草案新增了一百多条内容,修改了一百多条内容,删除了二十多条内容,修改主要是解决五个大的问题:一是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修订草案主要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比如草案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细化了各方的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的限制制度。
二是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修订草案在证券加以所之外新增了三种交易场所,因为现行的证券法主要是规范证券交易所,我们有两家证券交易所,现在增加了三种,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交易场所以及组织股权等财产权益的交易场所,把这三种场所都纳入到证券法的监控范围内,完善了多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完善了投资者的保护制度。草案专设了一章投资者保护,强化了对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散户的保护。比如建立了投资者适当制度、先期赔付制度,新增公开承诺履行和现金分红制度,完善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
2015-03-10 15:37:20
- 尹中卿:
四是推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现行的证券法主要是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修订草案完善了证券经营机构的职能,主要是扩大了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完善了证券的保荐、融资融券制度,适当放宽了证券的登记、托管、名义持有等制度。
最后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修订草案减少了一大批行政许可,取消了7项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草案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的上市的审批,调整了证券发行强制承销的规定,修改了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禁止交易的行为规定,优化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和法律责任。谢谢。
2015-03-10 15:37:32
-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人民日报、人民网和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我们都知道,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关于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也就是放开了单独“二孩”。这个政策出台后,一年的时间内我们看到,好像生育单独“二孩”的家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社会上又有这样一种声音说要全面放开“二孩”。前不久,国家卫计委回应说没有这方面的时间表,请问柳斌杰主任委员,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怎么看待全面放开“二孩”的问题?谢谢。
2015-03-10 15:37:52
- 柳斌杰:
谢谢你的提问。人口多、资源少、环境承载的压力大,这是中国长期面临的一个基本国情,所以党和国家历来把人口、资源、环境作为三大国策,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加以管理,这符合中化民族繁衍的长期利益。
在计划生育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人口结构、劳动力、市场都有一些新的变化,对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有了新的需求,这又为适当地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创造了条件。但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确实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历来是高度重视的。
本届全国人大根据以上的情况,于2013年12月第六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这个决议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坚持基本国策;二是及时调整生育政策;三是改善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工作。要求各地人大结合本省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决定。
全国人大的决议得到了社会很好的回应,大家都是非常赞成的。对坚持基本国策,调整人口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这个决定既受到了群众的拥护,也没有带来对人口政策的冲击,没有一下子又出现了生育高峰,事实证明是没有的。执行的情况,记者刚才也提到,最近我看到媒体上也有大量的调查研究,大概是这样的情况。我们预计政策调整以后,“单独”夫妇约有1000万对,后来在有生育二胎意愿的,在去年一年中大约有100万对,十分之一。实际落实到今年的政策上,确实能够生育的不到47万对,也就是说还不到100万的一半,这就反映了我国国民计划生育的观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注重质量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再加上经济上的压力、生活上的条件等方面,并未出现一个冲击波,造成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变化,所以总体情况是非常平稳的。
2015-03-10 15:38:23
- 柳斌杰: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专家、学者,包括一些老的计划生育的工作者,也深入到基层调查,大家希望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主要涉及到城市,农村其实不存在放开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现在有这样几个考虑,目前还没有提上日程的原因是这样的:一是刚刚放开单独“二孩”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现在的实际情况和原来预料的比较相当的平稳,还在落实之中。二是我们刚刚调整过单独“二孩”的政策,要再出台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在政策制定方面显得不够那么稳定、不够那么连续,所以我们还要观察一段时间。三是当前人口普查对人口整个的结构、分布情况、生存状态、人口质量还要做进一步的研究评估。在这些工作都做了之后,我们才会决定是不是再进一步放开全面“二胎”政策,所以我们还要做很多工作。
政府和有关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就单独“二胎”放开的政策落实情况,正在进行全面评估、进行调查研究,对社会各界的建议也在进行调查研究。在一些地区确实人口增长放缓甚至出现了负增长,那么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需要我们及时调整的时候,那么会做出适当的政策调整,所以目前还在贯彻“单独二孩”放开的政策,有关政策的影响和后果还在继续调查评估,所以希望大家也关注这个问题。谢谢。
2015-03-10 15:44:40
- 中国经济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经济网的记者。我想请问尹副主任委员,按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财经委要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出初步的审查,在这次大会前,财经委在初步审查的过程中,有哪些突出的特点和情况?谢谢。
2015-03-10 15:44:46
- 尹中卿:
谢谢。我也很着急想赶紧汇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为这次大会所做的工作。这次大会审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计划草案,审议的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预算报告,在大会前都是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的。在大会中,我们也提交了审查结果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指示,在审查今年计划报告的时候,我们做了一些改进,你刚才问亮点或特点,我想了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计划初审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今年1月到2月,我们开会对2014年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我们还拿不准,派了调查组到广东、海南、河北、四川进行调研,看看地方的情况怎么样。在调研时也充分听取了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和在地方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
二是增加了初审的时间。在春节前初审会议上,我们把原来一天的时间延长到一天半的时间,不仅邀请专门委员会参与初步审查,同时又专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初步审查。
三是注重提高初审的实效。原来我们审查完就算了,出一个简报,把大家的发言印出来就行了。今年根据预算法的修改,对预算初步审查的规定,我们在计划审查中也搞了初步审查意见,事先送给国家发改委,要求国家发改委根据初步审查中大家提出的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改。
四是为了在大会期间代表能够对计划草案看得更清楚,要求今年提请大会的计划报告增加了若干图表和名词解释,特别是今年第一次把计划大表,过去最早是作为秘密的,现在发给代表看一看,今年大家看到,在计划报告中有一张大表,把现在我们国家57项具体指标,其中17项约束性指标、40项预期性指标这样的一张表发给每位代表,便于代表审查。
五是在初步审查中充分地吸收代表的意见。在大会审议期间,我们派财经委组成人员到各代表团听取意见。3月8日,财经委召开了全体会议,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结合各代表团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我们今天将要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
2015-03-10 15:45:10
- 尹中卿:
从2014年的计划执行指标来看,刚才我讲我们把57项指标都交给了代表。这57项指标中,总体上来看执行情况是不错的,其中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国际收支、就业这些综合性的指标完成情况是不错的。
17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刚才袁主任讲到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标,完成的进度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基本一致。但是,40项预期性指标,有一些和预期有差距。当然,这个差距不大,还是在合理区间。因为这些预期性指标毕竟是对未来的,它不是必须完成的,但是预期指标有一些完成得有差距,特别是有关投资、消费、进出口、研发费用占GDP的比例、城镇居民收入、城市化中户籍人口的变化等等这些指标,与预期有一定的差距,这也反映了我们扩大内需的增长乏力,这也能表明我们2015年经济的下行压力还是很大的。所以我们稳增长、促改革、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都面临一系列繁重的任务。谢谢大家。
2015-03-10 15:53:17
- 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的记者。去年包括呼格案在内的一系列司法案件,在社会上都引起广泛的关注,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现在已经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所以我想提问王胜明委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内司委的职责究竟是什么?所谓的监督功能又是如何体现的?谢谢。
2015-03-10 15:53:22
- 王胜明:
谢谢中央电视台的提问。你提到的纠正呼格吉勒图等冤假错案,我认为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敢于认错、敢于负责的精神,体现了司法进步。当然,发生冤假错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有关部门应当引以为戒,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内司委的基本职责。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内司委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参与的方式主要有这么几种:一是加强立法。司法体制改革的许多内容都涉及法律规定,法律的立、改、废、释要适应改革的要求,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是加强监督。立法是定规矩,监督是抓落实。内司委建议常委会去年听取“两高”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报告,今年建议常委会听取最高院关于行政审判、最高检关于刑法执行监督的工作报告,这些内容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也和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相连。
三是加强调研。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2015年,内司委要抓紧研究修改“两院”组织法,同时就中央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2015-03-10 15:53:41
- 农民日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农民日报的记者。据了解,种子法修订草案今年上半年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一部重要的涉农法律,各方面都非常关注。我们知道,如果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够,研发将缺乏后劲,我想请问刘振伟副主任委员,这次修法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对品种审定制度这次修法有无考虑?谢谢。
2015-03-10 15:54:21
- 刘振伟:
谢谢你的提问。种子是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现行的种子法是2000年颁布实施的,现在实施已经15年了,有一些制度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所以这次提出对种子法进行修改。
这次种子法的修改主要是对育种科研的体制、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制度、品种审定的制度、种业监管的制度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的规范,为建立现代种业制度提供法律保障。现在草案稿已经完成,我们将尽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先讲一讲品种审定制度。品种的审定制度就像工业产品进入市场前的准入制度一样。这个制度在上世纪60年代,在一部分省已经开始实施。上世纪80年代在国家层面实施。现在我们通过审定的农作物的品种是21000多个,林木品种是5300多个。
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以后,一批综合形状好、适应范围广的优良品种得到了推广。当然这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通道太窄,需要审定的品种很多,通道窄。另外,我们过去吃不饱的时候,对品种的标准定的是产量标准,对抗病的、抗虫的、抗疫的并且形状好的重视不够,这是有缺陷的。在审定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公正性不够,这都是这次修改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次修改我们是把通道上的流量减少了,原来我们需要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的品种是28个,这次减为5个。另外,我们开了一个新通道,对大型的种子企业,就是搞育繁一体化的种子企业,他自己研发的品种让它按照国家的办法自行测试,国家不再统一组织测试,但是企业要对真实性负责,如果造假有高额的处罚,并且取消自行试验的资格。
2015-03-10 15:54:40
- 刘振伟:
另外,对审定的品种推广应用时,出现严重缺陷怎么办?我们建立了强制的退出制度。品种审定制度总体看还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在现阶段是不能取消的。
我再说说你讲的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们国家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起步比较晚,但是对这项工作是重视的,成效也是比较显著的,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国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比较小。
主要表现是对原始创新的激励制度发挥得不充分,导致的结果就是搞品种选育的人不少,但是我们修饰性的品种、模仿性的品种比较多,低水平重复的比较多,品种的同质化问题严重,这与我们的制度设计不合理有关。比如一个搞原始创新的花几年或者十几年搞了一个品种,但是别人把这个品种或者繁殖材料拿过去,在个别性状上做一些修饰,又去报新品种,就堂而皇之地去推广和应用了,这对原始创新是一个致命性的打击。所以我们这一次在制度设计当中,要加大对原始创新的激励保护,强化了对原始品种权人的利益保护和利益获得途径,可以说在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我们向前迈进了一步。当然我们与国际上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但由于我们起步晚,要小步快跑,先走一步。谢谢。
2015-03-10 15:55:29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央广网的记者。在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报告也将相关的修改意见提出了,这些内容在刑法修正案(九)中都有所体现,但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废除“嫖宿幼女罪”的问题却没有提出,我想请问内司委的领导这是什么原因?您对废除这个罪名,个人有什么观点?谢谢。
2015-03-10 16:05:55
- 王胜明:
你提的问题由法工委的同志来回答可能更好一些。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修改刑法时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当初增设的目的是更好地保护幼女的人身权利,但这一罪名的实施,这些年来一直有争论,不少意见是要求废除嫖宿幼女罪。现在,刑法修正案(九)正在常委会审议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对是否废除嫖宿幼女罪的问题认真研究。谢谢。
2015-03-10 16:06:17
- 中国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网的记者。我的问题是提给柳斌杰主任委员。红十字会法颁布已有20多年,社会上目前对修订红十字会法的呼声很高,据悉修订红十字会法目前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起草,请问柳斌杰主任委员,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如何?谢谢。
2015-03-10 16:06:30
- 柳斌杰:
谢谢你提了一个公众关心的问题。红十字会是一个国际性的运动,我国已经承认了国际红十字会的纲领、章程和一系列的规定,并且依据我国国情制定了一部红十字会法。
大家知道,我国红十字会的工作经历了汶川大地震这样救死扶伤的大型活动,也经历了一些风波,特别是一些无端的事情给红十字会的活动、红十字会的工作造成了阴影。实际上,红十字会的活动不是一般的社会福利,这一点我提醒记者、公众要注意,它与一般的社会慈善福利是不一样的,它是以人道主义、救死扶伤为宗旨,起源于世界大战,是不分敌我的,是一种人道救援性质的。
我国的红十字会法是1993年颁布实施的,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形势也发生了变化,国际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国际红十字会的章程也有了某些调整。我们根据变化修订我国的红十字会法是非常重要的,本届人大非常重视,把它列入了修法的规划,并且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直接起草、修改、提请审议。
根据这个计划,现在已经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专门的修法机构,包括领导机构、专家组、工作组,已经从去年2月份开始进行这项工作。二是在6个省市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各地红十字会工作的状态、职能,包括献血、救死扶伤等方面的情况都进行了一些调研,现在我国红十字会的活动在实践上产生的一些问题、矛盾等等。三是召开了专家学者的研讨会议,就红十字会法修改所涉及的国际、国内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四是听取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基层红十字会的组织,包括血库、血库有关组织的意见,也听取了相关方面的一些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已经起草了一个基本的文本,现在正在深入地讨论。
2015-03-10 16:08:05
- 柳斌杰:
下一步,我们还将就有关重大问题进一步进行研究。说实话,制定一部与国际接轨、有中国特色、体现人道主义、为大众服务的红十字法,不是那么容易的。目前还有几个重要的问题正在研究:一是进一步与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的章程接轨。既然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基本的章程要遵守国际的规则,这方面我们还有一些工作要做。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国红十字会的定位、职责和核心业务。前一阶段,社会上有很多议论,要进一步规范这个方面的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制定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国际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工作的一些规定。四是为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发展创造法律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红十字会运动、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监督、信息公开。既然是大众的社会事业,要增加透明度,监督的机制和信息公开的规定,以前在这方面大家有很多的质疑,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主要是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今年还要进一步地研究讨论,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草案文本一些重点问题修改后会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今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所以要加快推进,为我国今后的社会公益事业、为我国红十字会运动、为红十字会工作将提供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也是在我国社会公益法定机构立法方面的一个探讨,所以希望大家参与,也希望大家支持。谢谢。
2015-03-10 16:09:07
- 曲卫国: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五位嘉宾,谢谢记者朋友。再见!
2015-03-10 16:09:13
- 中国网:
中国网网上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关注!
2015-03-10 16: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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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将全程直播本次记者会
- 记者会即将开始,记者陆续入场
-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
- 柳斌杰等5名全国人大专委会负责人步入会场
- 柳斌杰等5名全国人大专委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
-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
-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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