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新年好。
长期以来,广大新闻界的朋友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期待各位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和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大的支持。
昨天,“两办”于2月6日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发布。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有关情况。
2017年初,中央深改组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负责起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专门的起草小组,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多次征求中央和地方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沟通协商,争取最大共识。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讨论修改后,形成报审稿,层报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重要文件。
《意见》是“两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重点措施,夯实了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理论、制度和组织基础,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意见》的出台是维护科技创新利益的客观需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作为对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意见》将“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第二,《意见》的出台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法、著作权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第三,《意见》的出台是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必然要求。
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是司法本质属性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式。《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和导向性,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引;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效性和全面性,切实满足权利人的正当保护需求;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彰显法治精神。
第四,《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意见》以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两大抓手,积极构建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努力造就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新要求新特点,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意见》包括五个部分,涉及十二项具体措施,是党中央对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人民法院一定把狠抓落实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聚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差距不足,聚焦深化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补齐重大制度短板,真正把功夫下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以钉钉子精神把知识产权审判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切实把改革的成效体现在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上,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下面,我的我的同事们愿意和各位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