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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6日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8-07-26 18:47:57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唐靖初

经济日报记者:

除了减税降费之外,财政政策还有哪些能够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招?谢谢。


刘伟:

谢谢你这个提问。刚才我在前面的通报当中简要的提了几句,积极的财政政策我特别是想给记者朋友们沟通的是,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减税降费,把它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把减税降费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是积极财政政策重要的着力点。

前面我也讲到了,关注实体经济,除了减税降费,可能我们对地方政府在推进小微企业服务和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当中,还建立一些机制,来营造良好氛围。这里面主要有几点:

第一是支持创业创新发展。2015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分两批支持了30个示范城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初步统计,首批15个示范城市的小微企业在三年示范期内累计新增就业669万人,年均增长12.9%。

第二是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13—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约440亿元,支持数十万家(次)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惠及就业人员约1500万人次。

第三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重点领域和产业的扶持投入,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撬动民间资本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下一步,除了进一步减税,我们将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快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实不低于600亿元基金首期出资,协同省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壮大,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努力实现每年支持15万家(次)小微企业和新增1400亿元贷款的政策目标。对地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奖补。同时,加强相关方面衔接,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


南华早报记者:

最近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写了一篇文章指出财政部实施财政政策不够进取。财政部对于这个看法有什么意见?谢谢。


刘伟:

谢谢你的提问。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体系的两大支柱。无论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还是稳健的货币政策,都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宏观政策取向。一直以来,财政部坚定不移地予以贯彻执行。谢谢。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您介绍年初既定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情况怎么样?另外,在现在这样的时间点,进一步推出支持实体经济的减税措施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刘伟:

谢谢。这是很好的问题,因为大家也在关注,年初包括“两会”时,已经提出了减税降费1.1万亿,这次又提出要进一步加力,这个问题我想请我的同事王建凡司长来回答。


王建凡:

好,我简要介绍一下。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减轻税费负担1.1万亿元,这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两会”闭幕后,国务院常务会议陆续审议通过了相关措施。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迅速行动,抓紧制发操作文件。目前,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履行修法程序,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工作正有序开展,其他相关政策措施已经基本落地。主要包括:

一是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

二是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降低收费措施。

三是4月12日、4月18日、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陆续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鼓励创业创新等其他减税措施。

上述政策主要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对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使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应对好外部环境不确定性,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确保全年减轻税费负担1.1万亿元以上的基础上,抓好国务院确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政策落地与组织实施,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出台新的减税措施,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新出台的减税措施,也就是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聚焦科技创新,着力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研发费用给予税前加计扣除50%的优惠,即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扣除。近年来,又多次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放宽研发费用归集的范围和口径,陆续将研发人员“五险一金”、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与研发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可加计扣除范围,并取消研发领域目录的限制,简化审核程序;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尤其是,2017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此次将75%的加计扣除比例扩大至所有企业,所有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都可以享受75%加计扣除,更有利于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谢谢。


华尔街日报记者:

我问一些分析师,他们都觉得国务院这个星期发的公告比他们预期的要快,这些财政政策出台的比他们预期的要快,能看出来现在中国也用财政方式来促经济的增长。我想了解一下你们是怎么来看经济增长,是不是感觉下半年贸易战会带来特别大的压力,或者是在经济上看到了什么让你们这么做,如果这样做的话,对降杠杆的一些工作会怎么样?你们跟央行有什么协调?


刘伟:

上半年的宏观经济数据都出来了,其实国新办之前召开的相关发布会,可能你们已经查阅到,对上半年宏观经济相关指标的介绍,整个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保持住了稳中向好的势头。从财政的数据来讲,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能够增长10.6%,它是跟我们整个经济稳中向好发展密切相关的。我首先回答我们1到6月份的运行是正常的,中国经济是总体稳定、稳中向好的。

第二,为什么会提出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首先要讲,刚才给大家介绍的政策都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大政方针之下稳步推进的,我们不搞大起大落,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

刚才通报了几个加法,虽然是在年初我们预算盘子之外的,比如刚才讲的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扩大到所有企业,这些都是在年初整个大逻辑之下的进一步的加量,并不是宏观经济发生了什么重大的波动,我们没有采取大水漫灌式的、突击式的措施。这里我想特别讲“更加积极”,我作为财政部的同志,我理解“更加积极”是三个内容,一是根据新的形势判断可以微调,可以再增加一些政策措施的配置,做一些加法。二是我们现在已经纳入计划的一些工作,一些重大的政策在落地的环节,还必须要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这位记者朋友关心的,我们各个部门的政策要联动和配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共同推进、协同,我在前面也讲到政策协同,刚才讲到融资难、融资贵,我们作为财政政策要配合的是,如加快设立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集600亿以上,协同省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壮大。同时,我们又配置一些财政的鼓励政策,这也是财政跟货币政策配合的一个体现。还有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也是需要市场整个资金面的一个配合。因此,各项政策不是孤立的,需要大家协同推进。

关于中美经贸摩擦,对此外交部、商务部已经有明确的态度。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刘部长您刚才提到1.35万亿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加快发行和使用的进度,在这方面有更详细的信息吗?谢谢。


刘伟:

积极财政政策,我们主要着力点一是在减税降费,二是保持支出强度,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的投入强调发挥支出效益,我在前面通报中讲到,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赤字2.38万亿元,保持2017年规模水平不变。虽然财政赤字率由3%降到2.6%,但其实财政赤字的规模是没有减的,主要是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规模增加了。我们安排地方发行的政府债券,除了纳入财政赤字的8300亿元一般债券外,另外还有1.35万亿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这是在财政赤字外的一个制度安排。但我要强调的是,这些地方政府债券都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之内的,不是地方想怎么发就怎么发,必须严格控制在法定限额以内。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2017年增加了5500亿元,连同一般债券8300亿元,都是确定了重点支出方向的,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以及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优先用于在建项目平稳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依法要求地方不得违规乱举债的同时,必须要开好合法合规举债的“前门”,这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8300亿元一般债券和1.35万亿元专项债券,在国家确定的重点支出方向上,希望地方政府把债券资金用好用出效益。“加快”两个字,是按照今年预算安排,希望在后半年,就是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把1.35万亿元专项债中尚未发行的部分,根据项目准备情况,由地方政府按市场化原则协商金融机构平稳有序发行。我们强调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融资需求,但这些项目必须是要符合相关政策、纳入相关计划,是地方本来就应该推进的项目,而不能是超越财力水平盲目铺摊子,要避免新增隐性债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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