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马局长您好,如果说各地改革试点方案是基础版,那么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应该就是升级版。请您介绍一下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与改革试点阶段的改革措施有什么不同?另外,准备怎么开展这项工作?谢谢。
马正其:
刚才,我们全国推开顶层设计的文件,国务院即将下发,它是在原来上海浦东新区和全国的自贸区和部分开发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以后制定的文件。这个文件在全国推开的基本原则,我们始终把握三条:一是突出照后减证,能减的尽量减,能合的尽量合。也就是该由政府管的一定管住,该由市场来调控的一定放够。二是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我们放的目的是为了搞活市场,激发大家的活力。如果放以后,管跟不上去,出了问题,反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所以,放的前提一定要在管得住的基础上的放。三是“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从具体内容上看,
一是在改革方式上,明确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这四种方式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以“优化准入服务”覆盖了上海等地试点的“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和“强化准入监管”这两种改革方式,以突出对“准入”环节的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是在改革事项上,第一批全国推开改革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是在上海等地已经开展试点的163项中选取的。对于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但没有在全国推开实施的,或者推开实施后与改革试点管理方式不一致的,上海等地仍继续进行试点。待试点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向全国复制推广。
三是在改革范围上,要实现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覆盖。在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做到评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有序推开,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注意到,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是审议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议题,决定对生产许可证的目录进行大幅的调整,试点简化审批的程序。请问田局长,本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改革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区别和新进展?谢谢。
田世宏:
本次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是在去年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扩大了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范围。在已有改革试点基础上,由部分地区和产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扩大到除危险化学品以外的所有省级发证产品,地区扩展到全国。改革红利将进一步释放,企业改革获得感将大幅提高。
二是最大力度减少总局发证产品。改革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38类,其中总局发证产品19类。这次改革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24类,总局发证产品仅保留7类。通过改革,大幅减少了总局发证的产品,将地方有能力审批发证的产品,全部下放到地方实施,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办证时间。
三是全面实现“一企一证”的合并。对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都按照“一企一证”的要求审批发证。凡是跨类别生产经营的企业,新申请许可证时,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证书;换发许可证时,将多类别产品的许可合并到一张证书上。通过“一企一证”改革,将进一步减少企业申请证书数量,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想问的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它涉及到与现有法律法规的衔接,请问如何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它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工作呢?
马正其:
因为我刚才说过了,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下面请赵振华司长来具体回答这个问题。
赵振华:
很高兴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正如刚才马局长介绍的,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突出照后减证,做到放管并重,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这些都涉及到对现有法律关系的调整。因此,通知稿里面专门有一条原则强调,坚持依法改革,依法有据,稳妥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在最初的试点阶段,就是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进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当中,在100多事项里其中就有一部分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在上海浦东取消或者改为备案,就涉及到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的内容要在上海暂停实施。所以,根据试点的决定,我们及时起草了在上海浦东新区暂时调整11部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决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在上海浦东新区暂时停止实施,这些条款原来是许可的,现在就暂时不许可了,原来有的是许可审批的改为事后备案。通过这个决定,为上海浦东新区搞试点提供了法制保障。
在2018年初,国务院决定扩大到上海之外的其他十个自贸试验区和一些地方的国家级开发区,这个时候因为地域范围扩展了,原来那个决定是在上海浦东适用,扩大试点后同样也面临着这些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在其他自贸区和国家级开发区也要暂停实施,所以在决定的时候,国务院授权在这些地方也按照上海浦东那种方式暂停实施这些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范围又扩大了,在全国各个地方都要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其中涉及到的直接取消和审批改为备案这两个内容,在这次全面推开时涉及到的两个行政法规和一个国务院决定,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修改报国务院决定。因为是在全国实施就不是在一个局部了,通过修改行政法规设定的许可直接取消或者改为备案,就要走立法程序。在试点起止时间之前,就要完成国务院修改这两个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法律手续,为地方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打下法律基础,提供法制保障。
同时,涉及到法制保障工作对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也提出了要求。对国务院部门而言,原来这100多项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按照一个审批管理模式,有的是制定了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具体的管理模式作了规定。在上海浦东试点和扩大试点的时候,这些规定在这些地方也是暂时调整。这次不同了,是在全国推开,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就要进行重新修改,如果是取消许可的,就要增加一些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如果是改为备案的,就要明确怎么备案,实施告知承诺的,就要明确如何实现告知承诺的一些程序,有哪些环节,最后出了问题怎么样加大处罚力度。优化准入服务的,就要简化一些流程。对改革事项涉及到的部门,要及时完成相关规章和文件的修改工作。
对地方政府而言,因为是直接落实和执行单位,地方政府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过去也很多是通过地方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进行管理。这些依据在证照分离改革决定下发以后,也要进行相应的修改,有一些不许可了,过去要许可的规定就要废止,需要修改的要马上修改,需要增加一些事中事后监管内容的也要增加一些监管措施,这样才能体现出全面推开时这些监管措施特别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在法律上能够站得住脚,而且也要和国务院修改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保持一致。这是对地方法制保障的一个任务。
最后,我还强调一点,刚才马局长特别强调,“证照分离”改革特别重视事后事中监管,如果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确实会出现问题。因此,各个地方各个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真正做到该管的管好,该简化的要简化,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防止监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经济日报记者:
田局长您好,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保留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行“一企一证”,请问“一企一证”是指什么,“一企一证”的改革将会取得什么样的成效?谢谢。
田世宏: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是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实行按企业主体发证的模式,我们都知道很多企业不是一个企业就生产一种产品,有多种产品,有可能生产的多种产品里面都涉及到许可证的发证范围的问题。我们为了简化发证的程序,减轻企业的负担,规定:凡是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新发证、延续、迁址或名称变更等许可事项时,如同时申请多种产品,可以一并申请,审批发证部门一并实施审查,并颁发一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许可的多种产品名称;一张证书一个编号,证书编号以企业主导性产品的编号为证书编号。
根据国务院要求,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原质检总局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并于 2018年1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截至目前,所有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8500家企业都按照“一企一证”“一证一号”模式审批发证,有331家跨产品类别生产经营的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多证合一”。通过“一企一证”改革将减少企业申请证书数量,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这次《决定》印发后,我们将持续推进这项改革措施。
中国日报记者:
马局长,你刚才提到了“证照分离”的改革是允许企业先承诺符合条件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我们有没有一些措施保证防止监管风险,因为这样一个顺序调整之后,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有没有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谢谢。
马正其:
非常感谢你提出这个问题。其实商事制度改革最核心的就是宽进严管。国际上发达国家很多都是推进宽进严管,我们国家这些年有所好转,但是还有这方面的痕迹,所以现在我们就要改革。
总书记讲的放管并重,如果只放不管后患无穷,总理讲的一个放,一个管就像汽车的两个轮子。第一,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市场监管总局,把原来的质检、食药监、工商合并成立市场监管总局,还包括知识产权局、药监局都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副部级单位,这本身就解决了过去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我们现在系统是五级贯通,从中央、省、市、县到乡镇,60万公务员队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为监管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组织保障。
第二,国务院此次改革明确要求,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市场主体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行为。有关部门对这类企业要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予以撤销,从重处罚。
第三,我们推行年检变年报这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年报以后,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到你的信息,变企业过去为主管部门负责为向社会负责。去年年报率超过90%以上,过去年检的时候是84%、85%,说明群众积极性很高,拥护这项改革。
第四,现在对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过去我们严防死守,对所有企业都必须检查,一个季度都要去检查一次。现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每年摇号抽查3%,人员也是“双随机”。这样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但给每个企业的头上都悬了一把剑,只要查出问题来就重处重罚。
第五,建立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这张网是全国最系统的企业信息一张网,公示了3000多万户企业四大类信息,一是注册登记信息,二是行政审批信息,三是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四是群众评价信息。相当于一张光荣榜,要达到三个作用:一是企业诚信自律,依法诚信,很多企业十分看重这张光荣榜。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各个部门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查看企业受处罚情况。三是推进社会共治,签合同、做交易,凡是有劣迹记录的都排除在外。我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工作措施跟上去,有些能放的完全可以积极稳妥的放给市场去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