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3月20日,也就是全国“两会”闭幕不到一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以增值税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一揽子减税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明确增值税减税具体措施。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3月20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从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二是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这两项措施可增加纳税人的可抵扣进项税,让减税惠及所有纳税人。三是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降低税率水平后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退还,有效增加企业现金流。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通过实施以上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第二,出台有助于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减税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延续实施2018年执行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稳定社会预期。比如,对公共租赁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等税收减免政策。二是助力脱贫攻坚,支持社会力量从事公益扶贫捐赠。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捐赠支出,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三是支持污染防治,鼓励排污企业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说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是今年更大规模减税的一道“开胃菜”,那么此次增值税改革措施就是一道“主菜”,更是一道“硬菜”。至此,今年主要的减税措施都已经出台。可以说,今年已经确定的主要减税措施出台早、落实快,体现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既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
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密切跟踪减税政策特别是增值税改革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大督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