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们想了解一下在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震慑违法犯罪方面,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又有什么考虑?谢谢。
甘霖: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近年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区、各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整治。2018年,全国行政执法机关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1.5万件。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在互联网领域,开展“秋风2018”“剑网2018”及“2018网剑”等专项行动。在农村地区,开展“红盾护农”、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以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在进出口环节,海关总署开展出口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
二是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商标法》率先规定惩罚性赔偿,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了五倍。2018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草案明确对恶意侵权行为可处以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也将对惩罚性赔偿予以规定。
三是强化司法保护作用。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打击假药犯罪“云鹊”行动、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高检院在全国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高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近1.9万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32万件。
四是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丝绸之路沿线4大区域协作持续深化。13个省市联合开展电商打假“云剑联盟”行动,共破获侵权假冒案件158起,捣毁生产窝点89个,仓储窝点1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13名,涉案总价值约20多亿元,有力净化了协作区域地区的市场环境。京津冀晋蒙浙六省市开展互联网打假区域协作对接,探索建立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互助工作机制,推进跨区域网络侵权假冒治理机制建设。
五是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19个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确定首批26家机构参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60多个部门共签署51份联合奖惩备忘录,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归集信用信息300亿条,公开信用信息2.45亿条。
六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公安部研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报研判平台”和“食药环假犯罪侦查办案平台”,邮政局加快推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国管局打造正版软件采购全国一张网,市场监管系统实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公安和海关部门积极参加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围绕重点跨国案件开展联合研判。
侵权假冒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造成危害,中国政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的立场明确而坚定。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按照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深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新技术新手段应用,提升线索发现、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三是加大惩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持续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查处力度。强化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推动信息公开与联合惩戒,大幅提升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四是严打跨境犯罪。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加强统筹协调和信息反馈,加强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全球经济健康发展。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海关是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请问海关系统是如何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谢谢。
金海: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全国海关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进出境环节打击侵权高压态势。积极参与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网络市场监管、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全国性重大行动;部署开展了13次全国海关系统的专项行动,针对非洲、拉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点航线及邮递、快件渠道的重点商品加大监管力度。
二是发挥海关执法优势,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综合治理。一方面是积极倡导各国海关深化执法合作,完善打击跨境侵权违法活动的国际网络;另一方面是加强与国内其他部门的执法联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案件信息提前通报制度;与市场监管、版权等国内执法部门加强协作,着力推进区域海关执法合作,加强与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实现打击侵权的全链条源头治理。
三是坚持打、促结合,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创新。从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累计直接为企业节省费用2813万元人民币;推进知识产权备案及案件办理全程无纸化,加快办案速度;提供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服务,确保合法货物快速通关;积极开展“龙腾”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为企业创新保驾护航。
四是注重宣传和培训,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意识。连续14年发布了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通过中国海关博物馆和义乌、青岛、厦门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展示基地开展宣传,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强内部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联动机制。继续拓展国际海关执法合作,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去年世界银行发布了营商环境报告,我国在全球的排名是第46位,大幅上升了32个位次,可以说是非常好的成绩。同时我们也知道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建设密不可分。我想问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谢谢。
甘绍宁:
非常感谢你的提问。的确,中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全球排位中增幅较大,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这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是分不开的。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首届进博会等重大场合,在向“一带一路”高级别会议致贺信时,都向国际社会清晰传递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态度。今年4月26号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致力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
一是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刚才甘霖局长也做了介绍。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4月23日通过的商标法修改,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这样的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
二是强化源头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压缩专利、商标审查周期,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商标审查周期在去年压减到6个月以内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压减到5个月以内,同时还要大幅压缩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已经基本构建起了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执法效果。2018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7.7万件,同比增长15.9%;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为76.88分。
四是完善社会共治。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一环予以推进。38个部委开展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等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是完善联动机制。完善快速授权、确权、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中包括深入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探索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提高保护效果。同时,在全国已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4家、快速维权中心20家,社会反响良好。
接下来,我们还将启动面向2035年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制定工作,在中央的领导下,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整体部署,进一步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目前,相关的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谢谢。
中新社记者:
请问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林广海:
谢谢您的提问,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俗话说“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助力。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下,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能够得到该得的利益,知识产权的侵权人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要任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和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的良好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法国迪奥尔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等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中国法院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法院,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公信力、吸引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外国当事人自愿选择中国内地法院作为诉讼地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同时在地方设立19家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努力实现技术类案件的审理及时有效、标准统一,激发社会创造热情,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中外驰名商标保护,规范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与保护,制裁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仿冒等商标侵权行为,积极营造统一开放、有序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著作权案件,加强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创新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履行对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司法监督职能。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这里我特别向各位朋友介绍刑事案件的情况,2018年,人民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审案件4319件,同比上升19.28%;审结4064件,同比上升11.59%,说明刑罚对于惩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的作用更加明显。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认真履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统合民事司法、行政执法、刑罚打击,共管共治,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谢谢。
新华社记者:
请问甘局长,我们报告里主要提到知识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我想问一下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和优化营商环境之间有一个什么样的具体关联?我们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以来在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主要的举措?谢谢。
甘霖:
知识产权保护就是我们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意,知识产权保护好了,我们营商环境就得到了优化。市场监管总局从去年挂牌到现在,我们一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防范市场风险,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一是在企业准入改革方面,企业开办时间降至8.5个工作日以内。“证照分离”改革有序推开,全面优化“多证合一”改革,外资企业设立实现商务备案与登记注册“一口办理”。二是在产品准入改革方面,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推行“一企一证”,产品种类由38类减至24类,取证时间从法定60天大幅缩短至平均9天。积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将31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三是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审批改革方面,加快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改革,简化境外上市新药审批程序。四是在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方面,刚才知识产权局的绍宁局长也介绍到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以内。
(二)以反垄断执法为抓手,不断优化竞争环境。一是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大。围绕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涉嫌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2件。二是公平竞争审查成效显著。督促指导部门和地方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全国对82万份已制订文件进行梳理,清理文件2万余份。三是价格监管重拳出击。开展涉企和民生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整治。加强电力、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查处案件1.8万件。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案件1.1万件。
(三)以严守安全底线为目标,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一是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改革质量工作考核,完善国家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全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4.16%,重点服务行业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全国40余万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升级。二是完善疫苗和药品监管。开展疫苗生产企业全链条监督检查,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针对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开展生产现场检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三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网络餐饮服务、农村食品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电梯、气瓶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改革。五是推进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广告导向监管,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
(四)以完善监管机制为导向 ,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3.5万户。三是加快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年报公示率为91.5%。与海关总署等部门推进“多报合一”。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强化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累计限制老赖任职30.8万人次。
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下一步,我们将更加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勇于担当,为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做出新贡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请问,中国海关将如何进一步打击侵权,特别是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金海:
国际贸易中的侵权违法行为是一个国际性问题,打击侵权,是各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等的共同责任。中国海关一直倡导各国、各地区海关加强合作,先后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建立了合作机制,签署了190多份合作文件,其中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海关签订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备忘录;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主要多边合作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事务;注重与业界的沟通合作,4000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办理了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备案,与国际商标协会、美国电影协会等国际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形成了分级有序、重点突出、务实互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国际合作方面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已签订的知识产权执法备忘录。包括:1、进一步加强信息情报共享和统计数据交换,提升打击侵权的有效性;2、加强经验交流与人员往来,提升双方海关人员的执法能力等;3、共同开展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作。
二是继续拓展跨国海关联合执法行动。目前中俄海关在联合执法行动方面已经形成机制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中美海关联合执法行动,我们向欧盟海关、日本和韩国海关提出的联合执法行动提议,也得到他们的积极回应。
此外,我们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活动,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我们也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