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论述,今年3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
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已正式印发,新华社也已全文发布,我不再赘述,这里强调说明四个方面内容。
一、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多规合一”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这些问题,按照党中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了省级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党中央作出组建自然资源部、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若干意见》开篇强调:“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可以说,从空间规划改革试点、决策到顶层设计,都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进行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对规划工作的领导,按照确定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和实施“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建立统一的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统一的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落实好《若干意见》各项部署,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坚持科学编制,严格实施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要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布局,保护生态屏障,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突出地域特色。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管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的现象。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禁违规建设;坚持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严格审批。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规划审批中,要减少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数量,同时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原则,精简规划审批内容,重点从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方面进行控制性审查,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要结合“多规合一”,推进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体现“多规合一”改革效果。
四、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合作、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
《若干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以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
自然资源部将强化统筹协调,切实负起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框架,整体谋划布局,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抓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