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4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昨天,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配套性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当前,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不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乡村治理需要破解的难题还不少。比如,随着乡村人口数量持续减少,许多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农村“三留守”问题突出;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仍然较大;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不少,黑恶势力活动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不良风气盛行,天价彩礼让人“娶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让人“还不起”;等等。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必须着力解决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在总结各地近年来乡村治理创新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围绕建设善治乡村,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总体要求,强调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1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乡村治理不仅是个社会建设问题,还关系到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指导意见》的内容非常丰富,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对于《指导意见》中明确的需要普遍执行的政策,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效;对于《指导意见》中鼓励提倡的做法,要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借鉴推广;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方面,要加强改革创新。为了加强示范引导,中央农办将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一批成熟的治理模式。
6月9日,中央农办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了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下一步,中央农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乡村治理各项重点工作,加快补齐乡村治理的短板弱项,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成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