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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下午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9-10-28 09:53:41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张钰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关心的就是在当下这个时间点,我们推出优化跨境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政策是有什么样的考虑,然后您如何评价这次改革的意义?谢谢。

王春英:

谢谢。我想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从这个方面跟大家交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外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等“六稳”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促进外贸稳中提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韩正、胡春华、刘鹤、肖捷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批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外汇局在充分调研与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推出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这次改革的意义上看,此次改革,是“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主要体现为外汇管理方式的优化,办事流程的简化,有利于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支持境内企业拓展对外贸易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也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政策红利。昨天世行也公布了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排名,中国的名次获得了大幅提升,已到了31位,提升了15位。这次外汇管理的便利化措施,将为境内企业和境外投资者创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这就是推出一揽子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措施的一个主要考虑,对它的意义我们是这样来评价的。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对于当前外贸企业所面临的外部挑战,请问此次改革将为这些外贸企业带来哪些便利和支持呢?谢谢。

王春英:

对于您这个问题,我想从12项的政策措施来看,这里面有6项是直接涉及到企业的贸易方面的内容。外汇局这次主要也是出于为外贸企业增便利、降成本考虑。面对当前非常复杂的外部环境,今年以来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这次改革将赋予银行和外贸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这次跨境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从我们上网已经发布的政策内容来看,不论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还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或者是优化业务报告方式等等,主要是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从而实现传递一种这样的理念,也就是说诚信企业更加便利、小微企业更加简便、业务报告更加便捷、账户使用更加自主、登记手续更加清晰、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我想就这个问题跟您做一个解释或者是介绍,比如说我们在总结前期货物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时,试点企业表示,收付汇的效率大幅提高,节约了单证准备时间和人力成本。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企业意见,其他企业也提出试点的要求,所以这给了我们特别大的动力来推动这一次的改革。

这次跨境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的调整,不仅为企业增便利、降成本,也是赋予银行和外贸企业更多自主权,同时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等“六稳”工作,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积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些决策部署。我们也考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主题教育不断地深入进行下去,所以我想这个是对你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谢谢。

中新社记者:

您刚刚提到,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前期试点的情况及政策效果?谢谢。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我想跟您先介绍一下关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前期试点的基本情况。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主要是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收入)支付使用时,应在支付时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用于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外汇局自2017年起开展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试点核心内容是: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含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银行无需事前逐笔审核交易单证,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截至目前,已在上海、天津等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及福建省、浙江省、江苏省、深圳市、宁波市等地区开展试点。

试点政策效果良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开展以来,受到银行、企业、市场机构等多方欢迎。一方面,试点政策切实有效提高了企业外汇资金使用便利化程度。

据某一个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自贸区挂牌运行两年间的制度创新评估中指出,该试点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5项创新成果中评价最高的措施之一,也是自贸区70项高含金量的创新举措之一。另一方面,该试点政策有效落实了中央“稳外资”精神,满足了市场主体与日俱增的政策诉求,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

此次改革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2019年新设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市全辖,后续外汇局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继续在有实际需求的特殊经济区域及涉外经济较为活跃的地区推进试点,并适时推广至全国。这个是我对你这个问题的一个回应,谢谢。

香港商业电台:

可否请您介绍一下9月份我国外汇收支运行的特点,下一步的变化将会如何?谢谢。

王春英:

我们刚刚在外汇局的外汇收支数据发布会上已经介绍了形势,而且我们的数据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有关形势的问题您可以上我们的网站上看一看。如果后续还有问题,可以再跟我们的新闻部门进行交流。

袭艳春:

因为刚刚的发布会是1:30举行的,发布会后相关内容会上网,可能您在来的路上没有注意到,会后可以查一下,有后续的问题我们很乐意给您提供解答。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我们看到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当中,有一条是允许非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能不能请发言人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王春英:

我们有一项政策是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的限制,您问的问题是这个。

我想先跟您介绍一下改革前的情况,我们再对比一下改革后有什么变化。改革以前是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什么叫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就是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这次改革之前,这些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的股权投资,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将境内取得的合法利润进行境内再投资。从2015年起,外汇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的核准,如果其他的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内含“投资”字样,也可以将资本金原币划转或者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但是如果经营范围内不包括“投资”的字样,那么就不得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改革以后,我们是允许非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的项目是真实的、合规的这个前提下,无论它的经营范围内是否含“投资”字样,都可以依法以资本金原币或者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也就是说从这次政策出台以后,所有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资本金依法依规,在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以及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情况下,进行股权投资了。

对这个政策效果我们也做了评估,全国目前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是37万多家,其中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到3000家,所以非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占比是超过了99%,因此这一政策应该说惠及的企业面是非常广的,我们觉得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会极大地便利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使用,以及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特别是投资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我们觉得这方面会有很大的帮助。这是我的回应,谢谢。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想请问一下关于人民币资本账户这方面,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完全开放现在有没有大概的一个时间表?之前大家预期说人民币资本账户自由兑换可能在2020年实现,现在是不是有望在2020年实现?中美最新一轮贸易谈判里面,在汇率领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知道双方在这个领域达成了哪些具体的共识?谢谢。

袭艳春:

我们的主题已经拉开了一些了。

王春英:

而且提了两个问题。我想您也提到了中美贸易谈判,说汇率问题纳入其中。据我们所了解,在新一轮的中美高级别的磋商中,双方在两国元首重要共识的指导下,就共同关心的经贸问题做了非常坦诚的、高效的,而且是建设性的讨论,双方讨论的方面包括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汇率、金融服务、扩大贸易合作、技术转让、争端解决等领域,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非常实质性的进展。

对于人民币汇率问题,我们将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我想关于汇率问题就想做这样的回应。

您谈到的资本项目开放的时间表的问题,据我所知没有时间表,谈资本项目开放也可以说一直在路上,在这个过程中会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在资本项目开放方面,我们想主要的考虑就是会统筹经济的发展阶段和金融市场的状况、金融稳定性的要求,我们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的协调,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有序地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进一步地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

我们会适度地扩大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来增加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丰富外汇交易品种,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活跃度。第二方面会考虑支持科创板的健康发展,鼓励境外投资者参与科创板,做好“沪伦通”项下的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工作。第三个就是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债的管理,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境内债券市场的开放。

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还应该告诉您的就是,我们会不断地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宏观审慎方面会加强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丰富我们的工具箱。我们会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的方式逆周期调节顺周期的市场波动。在微观监管方面,我们还会坚持政策跨周期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同时还会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的外汇交易违法违规活动。我想在资本项目开放应该说一直在路上。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王司长,您刚才提到了外汇局要改革企业外债的登记管理,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另外,预计这些措施将如何便利企业?谢谢。

王春英:

关于外债的这项改革,主要会使借用外债的手续更加简化。我们通过发文以及刚刚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来看,这次外债的登记管理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外债的注销登记由原来到外汇局,改为现在到银行直接办理。第二方面就是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的管理。这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注销,一个是借、用、还的主体登记。

关于外债注销登记改革。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应该在每笔外债清偿完毕后1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外债注销登记。这次改革以后外债注销登记直接在银行办理就可以了,我们同时取消了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是在1个月的时间限制。这个政策我们在2018年底在广东、福建和北京的中关村三个地方进行了试点,极大的便利了企业。我们了解了一下,以广东为例,广东在试点的过程中,今年以来,银行共办理外债注销登记500多笔,对应外债签约金额超过100亿美元,累计节约企业往返外汇局办理业务里程接近5万公里。这是某一个试点地区的情况,前期试点我们发现对企业来说便利性很大,而且节约了很多脚底成本,因此外债注销登记改革全面推开。

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从2016年开始,人民银行、外汇局就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全口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我们取消了对企业和金融机构借用外债的事前审批。企业可以在其净资产2倍规模计算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的余额上限范围内自主举借外债,但是企业在实际借用外债时,需要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逐笔外债登记。针对这一管理,2019年3月份,外汇局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探索简化外债管理实行了一次性外债登记,受到了企业和银行的广泛好评。这次改革我们计划在除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实行这个政策以外,我们计划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先行试点,允许非金融企业在按照其净资产2倍规模计算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范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然后在登记金额以内可以自行借、用、还外债资金,相关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均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

总体来看,上述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措施将会进一步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这是我的解释,谢谢。

香港经济通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这次的改革之中取消了外债登记管理和境外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都是选择了粤港澳大湾区还有海南来做试点,背后是有什么样的一些考虑呢?谢谢。

王春英:

您是来自香港的记者,您是不是特别关心香港在这个改革中的角色?

针对这个问题我想这次的吹风会是围绕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所以我想直接针对您的问题,这次我们是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政策,您谈到了我们为什么选择这样的地区。实际上这样的地区我们觉得无论是在跨境贸易方面,还是在投资方面,都有跟香港有关的便利化的政策,集中体现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的试点政策上,我觉得这个能够体现出我们方方面面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在内的地区的重视。

十二条措施里面有一些前期已经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方进行试点了,比如说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便利化,有一些会即将在大湾区进行试点,比如说刚才说到的非金融企业外债借入逐笔登记的要求,取消这个要求。我们觉得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这个地方是我国传统的一个外向型经济的发达地区,对外交流也很频繁,业务发展创新也很快,也有一些现代化的新兴产业,推进这个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能够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的战略部署。

海南也是一样,海南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的一个区域,所以我们觉得在外汇管理政策方面我们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涉及到先行先试的试点在这些地区首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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