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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森林植被恢复

来源: 中国网  时间: 2011-08-19

人工林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人工林建设作为森林植被恢复的最重要措施,确立了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制定了每个五年或十年的造林绿化规划,不断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资力度,采取义务植树、工程造林、社会造林相结合的形式,促进了人工林的快速发展,使中国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国家。

经过6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人工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促进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的持续“双增长”。据统计,1949-2010年,全国累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8500万公顷,飞播造林3800万公顷,封山育林17400 万公顷。

现有人工林保存面积6168.84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31.56%;人工林蓄积19.61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总蓄积的14.67%。中国人工林主要分布在广西、广东、湖南、四川、福建、云南、内蒙古、江西、辽宁、浙江、山东、黑龙江、河南、河北、安徽、贵州、陕西、湖北18省(区),占全国人工林面积的87.54%。

全民义务植树

1981年中国全国人大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在各级政府及绿化委员会的组织下,各级领导带头参加,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各界群众积极响应,在山野平川、城市村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改善了城乡生态状况,提高了全民绿化意识,取得了巨大成绩。截至2010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累计已达127亿人次,义务植树589亿株。

天然林保护工程

为了保护好珍贵的天然林,解决中国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中国政府在2000年正式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工程的主要任务:全面停止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合理调减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加大对天然林管护力度,实施人工补植补造,分流安置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

工程一期实施期限为2000-2010年,中央财政共拨付资金1119亿元,实施范围包括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共涉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34个县和163个森工局。工程二期实施期限为2011-2020年,计划投资2440.2亿元,实施范围是在一期基础上增加丹江口库区的11个县(市、区)。

工程一期使工程区森林面积净增1000万公顷,蓄积净增7.2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3.7个百分点。工程二期结束后,预计可新增森林面积520万公顷,蓄积净增11亿立方米,森林碳汇增加4.16亿吨。

退耕还林工程

为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中国政府于1999年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已完成任务中央投资将达4353亿元,重点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等实施退耕还林,范围涉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级单位。

为了保证工程的实施,国家向退耕户提供一次性种苗补助,以及生活费补助和粮食补助。

生活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公顷·年,粮食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2250千克/公顷·年、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1500千克/公顷·年,补助年限分别为: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草——2年。2007年,中央政府决定在上述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公顷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57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1050元,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300元/公顷·年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期仍为: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草——2年。

工程自1999年实施以来,共完成退耕地造林926.4万公顷,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1917万公顷,使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个多百分点,相当于再造了一个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

工程区1.24亿退耕农民直接受益。工程的实施,从根本上结束了我国毁林开荒的历史,促进了工程区生态状况的改善和农民的就业增收。


三北防护林工程

为了应对北方日益严重的风沙侵害和水土流失危害,中国政府1978年决定,用73年的时间,在东起黑龙江西至新疆的13个省(区、市)、551个县(旗、市、区)的范围内,建设一条绵延4480公里的防护林带,这就是被誉为“绿色长城”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根据国家规划,三北防护林工程分三个阶段八期建设。目前,已经实施了前四期,从2011年起进入第五期(2011—2020年)。一期工程,主要是推行承包造林、“谁造谁有、允许继承和转让”等政策,调动农民的造林积极性。二期工程,主要推行义务植树造林,以及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分户经营的政策,促进按山系、按流域的规模治理。三期工程,开始推行“四荒”拍卖和股份合作制造林政策,鼓励不同经济主体投身于工程建设。四期工程,主要实施集体林分山到户、国有林家庭承包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

三北工程启动实施33年来,工程建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区域生态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截止目前,工程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2511.7万公顷,治理沙化土地27.8万平方公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38.6万平方公里,保护农田2248.6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2.40%。

防沙治沙工程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防沙治沙事业的发展。

2001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防沙治沙法,使中国的防沙治沙步入有法可依、依法防治的阶段。

2005年,制定了《防沙治沙规划》,进一步明确了防沙治沙的奋斗目标、主攻方向、建设任务与总体布局,为防沙治沙提供了科学指导。

200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明确了防沙治沙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各项防沙治沙措施和若干扶持政策。

2007年,召开了全国防沙治沙大会,确立了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指导方针,提出了改善生态与促进农民增收、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防沙治沙总体方略。

2000年,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该工程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个省(区、市)的75个县(旗、市、区)。截止2010年底,工程已累计安排退耕还林229.8万公顷,人工造林91.08万公顷,飞播造林94.57万公顷,封山育林227.52万公顷,工程区内的林草植被盖度比非工程区平均提高了23.8个百分点。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防沙治沙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完成的最新一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净减少,沙化土地由上世纪末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目前年均缩减1717平方公里;沙区植被状况进一步改善,重点治理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土地沙化进入了“整体遏制、局部恶化”的新阶段。

会议信息
时  间:9月6-8日
地  点:人民大会堂(开幕式);
          北京国际饭店(正式会议)
举办单位:国家林业局
合办单位:APEC经济体的林业部门
协办单位:外交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
           APEC秘书处
技术支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承办单位:亚太森林网络
会议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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