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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来源: 咸宁日报 时间: 2011-12-16
又到全民义务植树节。 国家设立植树节,旨在号召全民参加义务植树,绿化祖国,并提醒国人,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始终莫忘生态保护。 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每年植树时节,在荒山荒坡上植绿的,除了林农,就是党政官员、机关职工、教师学生,鲜见企业员工和普通市民。 企业员工的缺失,不是因为企业生产忙得抽不出人手,也不是企业员工不愿尽植树义务,而是企业本身缺乏对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的认识。其实,如若从木材资源消耗、碳排放的源头来看,企业不仅要尽力履行植树义务,而且还应比个体公民承担更多的植树造林义务。 普通市民的缺失,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某些地方的义务植树活动往往流于形式,导致民众反感。二是一些有义务植树愿望和要求的人,因为不知道去哪里植树、没有机构组织植树,而使美好的愿望落空。第三,公民义务植树的意识不够,责任感不强。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义务植树是法律规定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21.3%的国家来说,每新增一棵树、每新添一片绿荫都弥足珍贵。同样,要永久保持绿色咸宁的山川秀美,也必须依靠全民共同努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义务植树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每年植树节的应景之事。应当对全社会进一步加强义务植树的教育,促使人们认真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千方百计为公众提供义务植树的方便,创新各种义务植树的方式,如绿化部门在城郊开辟一些义务植树基地,设置树苗供应点并提供植树工具,方便市民的义务植树行为等。(作者:耿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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