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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兴林 协调发展——写在2004年植树节来源: 人民网 时间: 2011-12-16
新华社北京2004年3月11日电(记者 董峻)草长莺飞,春回大地。在3月12日植树节到来之际,人们纷纷走向田野山岗,履行公民的植树义务。许多人用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的形式,铭志于树,寄情于林。全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协调发展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在国家大力倡导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中不断增强。 我国植树造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真正成为国家建设的战略任务,却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而成为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则始于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又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从此,义务植树作为一项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被付诸实施。 1982年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倡导者和积极实践者邓小平同志,率领家人在北京玉泉山上挥锹植树,拉开了中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历史帷幕。从此,每到春季,义务植树成为中国领导人的一项固定日程,成为适龄公民履行法定义务、报效祖国的一个途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其特有的全民性、公益性、法定性,在全国城乡经久不衰、如火如荼地普遍开展起来。 20多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不论工作有多忙,不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外地,都认真履行公民应尽的植树义务。在他们的带领和倡导下,各行各业的亿万适龄公民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到2003年底,已有88.4亿人次累计义务植树423.9亿株。 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列入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全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超过了7亿亩,居世界首位;有12个省(区)实现了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我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6.55%,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9.5%,人均公共绿地达7.73平方米;在全球森林资源总体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中国从1992年开始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的“双增长”。 去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新世纪新阶段再造秀美山川的动员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林业建设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时代已经结束,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崭新时代已经开始,对于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让青山披上绿衣,让河流变得清澈。人们有理由相信,当全社会对林业由关心、支持转化为主动参与、自觉实践,当中国实现了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深刻转变,那就意味着中国生态文明时代的真正到来,意味着掀开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历史新篇章。 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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